wolong 发表于 2012-12-27 17:12:03

关于做好2013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审验工作,确保参保职工依法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按照修府办发60号、60号、11号、 45号和修府发14号文件要求,报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缴费基数。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参保以2012年度的实发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为缴费基数。财政拨款单位职工参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基本工资与津补贴(1148元/月)之和。按市里统一规定,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职工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1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454元,月缴费基数低于2454元的按2454元确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不同类型参保人员的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如下表:

人 员 类 别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 计
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在职4%1%5%
退休4%04%
集体人员、基层站所的聘用干部、单位选聘的工作人员和省市垂直管理单位职工在职7%1%8%
退休8%08%
离休干部、建老人员3600元/人03600元/人
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3000元/人03000元/人
民政局负责缴费的残疾军人8%08%

参保审验工本费按县物价局审核批准的10元/人标准由参保单位负担,在参保时统一缴付。
       二、单位整体参保。凡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包括单位选聘的工作人员均为参保对象,必须统一整体参保。
       三、行政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必须按修府发14号和修府办发 60号、 60号文件要求同时参加大病统筹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46元,其中单位和职工本人各负担73元。
       四、根据修府办发45号文件和县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须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单位按职工年工资总额的0.5%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各参保单位从2013年元月5日起,可携U盘到我局拷贝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电子报盘工具,并按审验时间提交电子报盘数据,同时打印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信息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送交县医保局审核备案。今年参保审验不需收缴医保IC卡。
       六、新增参保职工须填写《九江市职工医疗保疗参保人员登记表》,特别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准确,并提供新增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调动介绍信、军转干部审批表或《劳动合同》等有关用工手续复印件,调入人员确定工资审批表,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两张及其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文件,宽为250像素、高为300像素,电子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jpg”(身份证号要求18位),如:360424195011032329饶泽华.jpg。
       七、2012年度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职工须提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表或批准退休文件的复印件。
       八、因医保网络管理系统年度结转和年终结算,2012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暂停医保IC卡刷卡付费和住院报账。2013年元月1日开始,有结存余额的医保IC卡可恢复使用,2012年12月26日以后出院的医疗费待单位办理2013年参保缴费手续后方可报账。
       九、统一安排参保审验时间。为确保全县职工参保审验工作有序进行,我们拟定了审验时间(详见附表),各参保单位按时间安排携带以上相关审验材料及2012年12月份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到县医保局办理参保审验手续。医疗保险费统一缴交到县医保局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农业银行账号为14-340101040001120;审验工本费统一缴交到县非税局收入专户,农业银行账号为14-340101040011905。需提前办理参保手续的单位,可在2013年1月10日开始随时来县医保局预约加班办理,确保职工按时参保、及时享受医保和工伤待遇。对参保审验工作有疑问的可咨询修水职工医保经办QQ群(群号:277097026),相关表格可在群共享内下载。

附件:2013年职工医疗保险审验时间安排表
            九江参保人员登记表(修水县)下载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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