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ushui 发表于 2013-9-30 10:19:11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13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建国64周年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氛围,现就进一步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廉洁自律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刊物、网站等媒体,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宣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各乡镇、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政准则,结合当前我县正在开展的集中纠正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问题专项治理,继续认真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严禁用公款送节礼(包括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搞相互走访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包括商业预付卡、提货卡等物品);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赌博、变相赌博;严禁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
    三、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节公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公务车辆必须定点封存,但不得封存在宾馆、酒店、商场等停车点。各单位封存车辆情况(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务必于2013年9月30日下午6:00前报县纪委、监察局(径送党风廉政室)。县纪委、监察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督查。不按时上报封存车辆情况的单位,将进行重点督查。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财政、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第一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7221829、7227899。



                  中共修水县纪委
                     修水县监察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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