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竹坪南圳第二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及周围环境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配套修水县的整体规划,完善修水县的部分配套设施,修水县竹坪乡人民政府投资1.4亿元建设修水县竹坪南圳第二安置小区项目。本建设项目位于修水县竹坪乡南圳村,总用地面积为82911m2(约124.4亩),总建筑面积为125440m2,规划住宅建筑类型为A户型及B户型2种户型的住房,辅以局部配套商业及社区会所,预计2015年年初投入使用。该安置小区的建设不仅可以解决农民安置问题,消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同时还可以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2)相关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信息
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写信等方式与项目建设方及评价方联系。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修水县竹坪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修水县江西省修水县竹坪乡竹坪村;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科学院;
联系地址:南昌市青山湖区上坊路382号;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③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①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并提出环境保护建议和措施。
②产业政策及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分析本项目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分析项目是否满足当地规划、环境规划要求等。
③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法规的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和评价。
④环境影响预测: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因子进行预测,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⑤公众参与:采取环境信息公告、调查公众意见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在环评中反应公众参与的反馈意见,并给出采纳或不采纳的结论。
⑥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书评价结论。
(4)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您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否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
3、您认为当地环境污染现状如何?
4、您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否会对你的生活造成影响?
5、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是?
6、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7、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8、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9、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该工程有何建议和要求?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2014-3-5至2014-3-20),可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也可将书面意见向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修水县竹坪乡人民政府、江西省科学院;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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