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州镇走马安置小区分房通告
走马拆迁安置小区安置房已竣工,经研究决定,拟定于3月下旬进行公开摇号分房,现就有关分房的规则、要求等事项通告如下:一、分房原则:本次分房,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2、电脑摇号随机确定房号原则;3、依法公证确认原则。
二、分房对象: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在走马安置小区的安置对象。
三、分房程序:分房的主要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发放安置通知及办理相关手续→摇号分房→公证处公证→办理物业管理相关手续→领取钥匙。
请各安置户户主于3月15日至3月19日18点前(周末不休),带拆迁安置协议、户主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到宁州镇安置办(镇政府后一栋瓦房二楼左侧,即镇政法办)办理分房前的报名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分房相关手续的,必须书面委托代理人办理。
2、本次安置户中如确有严重行动不便或下肢残疾而要求一楼安置的人员,或要求父子、兄弟分户参加摇号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领取镇政府统一制定的《特殊群体一楼摇号申请表》、《家庭成员分户申请表》。
3、摇号现场须凭入场证入场,每个户主一个入场证。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对在分房过程中弄虚作假、无理取闹、违规违纪、失职渎职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4、对不报名登记、不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列入本次分房。
5、本次摇号分房全程将依据法律程序操作,摇号中签结果将具有法律效力。摇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联系地点:宁州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宁州镇政府后一栋瓦房二楼左侧,即镇政法办),联系人: 史超:13870299277,桂瑞桥:13979222312。
特此通告
修水县宁州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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