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long 发表于 2014-11-17 00:14:20

同谋福祉 共创繁荣——义宁州“怀远都”的设置与效益

同谋福祉 共创繁荣——义宁州“怀远都”的设置与效益

许怀林

  摘要:清初,义宁州招民垦荒,闽广等地民人络绎迁入,开山种植,搭棚而居。雍正初年,客民提出入籍申请,与朝廷“安辑”棚民的政策正相适应,得到地方政府强力支持,排除了干扰,于雍正三年(1725)八月设立“怀远都”,将有产业的客民编入户籍。从此怀远人子弟获得了参加科举考试资格。这项制度性建设,避免了土客之间的暴力冲突,有利于地方经济、文教事业发展,增强了民间自治的积极性,使客民加快融入当地,同谋福祉,共创繁荣,成为妥善解决土客争斗的成功范例。

关键词:义宁州、怀远都、棚民、客家。

  人口迁徙是永恒性的社会常态,入乡随俗是普遍性的同化变异。每一地区的发展繁荣,都离不开人口迁移而来的经济文化交流,藉交流而相互了解,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兼容并蓄,补充新鲜血液,增强生活能力。客家人在人口迁徙与变异的潮流之中,是活跃分子,表现出色。何以见得?试以义宁州客家人为例说明之。

  中国清代义宁州,包括今江西省修水县、铜鼓县。元朝时期把宋代的分宁县升为宁州,明朝照旧为宁州,隶属南昌府,下辖高、崇、奉、武、仁、西、安、泰八乡,乡之下共分73都85图(图即是里)。清朝嘉庆六年(1801年)更名义宁州。宣统二年(1910年)正月,析建铜鼓厅,分武乡、崇乡各半乡(共计13都19图)为其辖区。民国元年(1912年)更名义宁县(铜鼓厅亦改为县)。民国三年(1914年),因与广西省义宁县同名,以境内有修水河改称修水县。[ 详见许怀林编纂《江西行政区划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义宁州客家人大多数分布在修水县境内,本文所叙“义宁州”之事涵盖了铜鼓县,但主要是修水县范围的。

  义宁州位于江西省西北角,明清朝时期有大批从广东、福建迁徙过来的客家人。开始阶段他们春来冬回,过着“候鸟式”的往复流动生活。若干年之后,他们在当地站稳了脚跟,自己名下有了耕地、房屋,乃至坟茔之后,便扎根下来,不再往返奔波了。他们开垦山地,栽种林木,精心手工制作,灵活经商交易,安分守法,睦邻友好,自家逐渐富裕起来,地方经济日益繁盛。义宁州官府为求地方稳定,安辑棚民,田粮不亏,支持客民入籍纳粮的合理要求,特设了一个“怀远都”。从此义宁州客家人更安稳地生息繁衍,和本地人融合共处,文化水准和社会地位加快提高,自然而然地进入“同谋地方福祉,共创社会繁荣”的境界。

  一、闽粤客家迁徙义宁州

  闽粤客家内迁赣西北地区,开始于明朝后期。地方志记载,嘉靖、万历时期已经有不少福建农民涌入,“初寥寥散处,冬归春集,迄崇祯实繁有徒,群萃蓬处,形连势贯,接薮他治,依倚为奸。”[ 道光《宜春县志》卷十《田赋》。]赣西北的宜春、万载、修水诸县,连山接壤,社情雷同。明朝嘉靖年间以后,不断有闽人进入,由冬归春来演进到群萃蓬处,散布地域不断扩大,从此县连到彼县,也带来作奸犯科的治安问题。由于他们在山中搭棚而居,遂统称曰“棚民”:“棚民之称,起于江西、浙江、福建三省各山县内,向有民人搭棚居住,艺麻、种箐、开炉煽铁、造纸、制菇为业。”在广东,称他们为“寮民”[ 《清史稿》卷一百二十《食货志·户口》。]。

  明末清初战乱,赣西棚民参加了反清的军事行动,失败后被驱逐出境。但是,驱逐不可能尽绝,当地也需求棚民劳动力耕作,人们申辩说:“所谓各散归籍,盖专指逆党,非统论棚民也。”[ 道光《万载县志》卷九《土著志·户口》。]地方政府鉴于人口减少,田地抛荒,赋粮锐减的实情,重新实施招民垦荒政策。

  据修水县客家文化研究会的社会调查得知,自招民垦荒文告发出之后,最早迁入修水的是谢元高,于康熙二十年(1681年)从福建宁化县石壁村,迁居义宁州下武乡山口村。几十年之后的康熙末年,已有一万余客家人迁来[ 修水客家文化研究会编《客家人在修水》1999年2月印“内部资料”第12页。]。依据各户后裔保存的资料粗略统计,修水客属开基祖原籍明晰的933人,80%以上从广东、福建客家迁来。其中来自广东462人(依数量多寡为序为平远、长乐、兴宁、龙川、镇平、和平、程乡、大埔、连平、博罗、南雄等县),占总数49.51%;来自福建的298人(依次来自上杭、武平、永定、宁化、龙岩、长汀等县),占总数31.93%;来自江西本省赣南等地的161人,占总数17.25%。其他12人来自湖南、湖北、浙江、四川。[ 详见《客家人在修水》1999年2印“内部资料”第13页“部分迁修客属开基祖原籍统计表”。]为什么会有闽粤等地人涌进义宁州?主要是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客家基地山多田少,耕地不足,随着人口不断繁衍而来的人地矛盾愈加尖锐,客观上需要出去寻求生存空间,已经出现自发的人口迁徙活动。另方面义宁州正处于地广人稀时期,亟待补充劳动力。明末清初之际,这里战乱连年,又逢水旱灾害,百姓死伤流亡,田园大片抛荒。人口,康熙十一年(1672年)报减1512丁;田地,顺治十年(1653年)至康熙十五年(1676年)“四次报荒面积共计5263顷71亩,占田地山塘总面积7762顷72亩的66%”[ 《客家人在修水》1999年2印“内部资料”第12页。按,据所列4次报荒面积计算之和只有5191顷75亩,占总数66.88%。如果是4次报荒共计为5263顷71亩,则占总数67.80%。]。为了尽快恢复地方生产,义宁州知州斑衣锦奉旨向闽广赣南等地招民垦荒,遂有客家人迁入高潮。

  上述开基祖原籍地统计数据,反映的事实是迁入群体的大概情况,从属性角度评估,“客家人”占多数。从赣南迁来的人,其中也有不少是客家,他们先由闽广迁赣南,然后再迁义宁州[ 据《客家人在修水》载,吴鸿立,携二子于康熙戊寅(1698年)由广东嘉应州迁赣南兴国县,康熙乙酉(1705年)再迁至义宁州汤桥乡龙源里,购买山田,建屋定居,至今未变(见第49页)。何日魁,幼年随父由广东长乐县迁赣南上犹县,康熙甲寅(1674年)避三藩兵乱,复迁吉安府龙泉县(今遂川县),至康熙壬午(1702年)再迁义宁州奉乡何家嘴,立业定居(见第68页)。林泰才,先由广东河源县迁江西龙泉县,再迁义宁州武乡都浪源(第81页)。谢元高,原籍福建宁化县石壁村,后迁赣南长宁(今寻乌县),康熙辛酉(1681年)偕弟元健等十余人,再迁义宁州下武乡结棚山野,开基创业(第117页),等等。]。那些只占少数的非客家人,由于长久生活在客家人社会环境中,“入乡随俗”,被同化了,也就归入客家群体。同样道理,这个迁入者群体因为长期处在义宁州地区,融化在当地,后来皆以义宁州(修水)人身份面世。实现这个身份转变的关键,是“怀远都”的设立。

  二、“怀远都”的设置与内涵

  众多的外来民众在义宁州繁衍生息,势必与本地人产生纠纷,存在事实上的利益争夺,既有农田、山林、制造、商贸等经济收益的竞争,更有田赋征收、入学与科举考试的争斗。相互间的比拼较量,直接关系到土客双方的势力消长,不仅士绅富室积极出头,政府官员也将解决争端看作头等要务。

  1、设置“怀远都”的简要过程

  争取合法权益,是入迁定居者的主动要求。在地方政府安辑棚民政策的强力支持下,这个要求得以实现。雍正元年(1723年)8月,客民黄、刘、谢、张、余五姓代表联名具文申请入籍,义宁州知州刘世豪批准申请,计划成立“广福乡”安插客民,报请南昌府批示。不巧,发生一次短暂的暴乱,此事便搁置下来。雍正三年七月,户部等衙门议论之后的批文发下,内称:

  “两江总督查弼纳、浙闽总督觉罗满保疏奏江西、福建、浙江三省安辑棚民事宜。一、现在各县棚户请照保甲之例,每年按户编册,责成山主、地主并保长、甲长出结送该州县,该州县据册稽查。有情愿编入土著者,准其编入……。一、编册之后,续到流移不得容留,有欲回本籍者,准其回籍。一、棚民有臂力可用,及读书向学者,入籍二十年,准其应试,于额外酌量取进。……均应如所请。从之。”[ 《清世宗实录》卷三十四,邵鸿主编《<清实录>江西资料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112页。]

  三省提出的安辑棚民措施,符合朝廷旨意,户部等衙门认为“均应如所请”,所以皇帝批“从之”。其中第二项说得很含混,既云“不得容留”,又说“有欲回本籍者”,即是说回与不回由本人决定,这就前后矛盾了,不愿意回本籍的如何对待?从实际情况出发考察,“不得容留”只是空话,在修水客家文化研究会的调查资料中,有不少人是乾隆时期即“编册之后”迁入落籍的,例如叶道长,于乾隆丁丑(1757年)迁入义宁州安乡13都塔原门定居。还有叶有和、叶云茂也是乾隆年间来的(见《客家人在修水》第22页),等。

  公文下发到义宁州,遭到少数本地士绅、生童的反对,他们阻扰客民入籍,唯恐分割了独享的科举名额,抵制参加当年考试。安辑棚民事务难于进展,刘世豪受到上司训斥,随即具文报告原委。他说:

  “宁州之劣衿棍藐视官长如儿戏,等国法于弁髦”,阻止客民入籍参考是企图勒索钱财,“不料旧见卑职秉公议详,并抚宪台批发客民黄、张、余等呈词,奉批:据呈闽广之人入籍多年,置有田产坟墓,安分守法,即与土著无异,自应一例当差,仰州遵照,出示晓谕,具报。且今又奉特旨饬议妥详,则客民谁肯挥金。”[见四都二图《丁粮全册》备录的“客户开籍土著阻考全案”。道光十六年刊本。]

  大意是:地方上的劣绅之所以多方作梗阻扰,藐视官府,轻视国法像抛弃无用的帽子,皆因这些人本想藉此向客民索贿,不料上司批示言明“闽广之人入籍多年,置有田产坟墓,安分守法,即与土著无异,自应一例当差”,又有朝廷安辑棚民的“特旨”,客民已经符合条件,自然谁也不肯给劣绅送钱财。

  接着,江西布政司(按,即省政府)下发批文:“客户、土著均属朝廷赤子,况流寓二十年,置有田产坟墓者,准予入籍、考试,煌煌定例,谁敢抗违。”[光绪二十年(1894年)《华国堂志》怀远都“开籍全案”,转引自《客家人在修水》第148页。按,《清史稿》食货志序:“凡民之著籍……必察其祖籍,如人户于寄居之地置有坟庐,愈二十年者,准入籍,出仕令声明祖籍,回避。倘本身已故,子孙于他省有田土丁粮,愿附入籍者,听。”又,户部批文“入籍二十年,准其应试”,都是把入籍、应试分别开来,有产业愈20年,准入籍;又20年,准应试,而“流寓二十年,置有田产坟墓者,准予入籍、考试”的说词,较为含混,似乎总共只需20年。]就这样,士绅罢考、诬告的风潮压了下去。义宁知州刘世豪召集士绅,传达批文旨意,通过将黄、刘、谢、张、余等客民另外成立一个都,取名“怀远”。雍正三年(1725年)八月,上司批准义宁州新增“怀远都”安辑客民。从此居住义宁州的客民称为“怀远人”,即现在所称客家人。

  公文中的“安辑”,不是“安插”。安辑之意,为安抚、编辑,即是使各个山区中的棚民安静下来,并将其中符合条件的登入户籍册,成为官府掌控中的编户齐民,是在认可棚民居住的既成事实基础上进行。如果是“安插”,则是官府把一批人分别发遣到某个地方去。“怀远都”的设置,正是遵依“安辑”的原则施行,——不与土民混合,另立一都,却未划出一块地皮,不改变居住现状,依旧散在各乡。

  2、“怀远都”的实际内涵

  “怀远都”是总名称,共有4个都,每都分2个图,每图分10甲(或称递、里),合计4都8图80甲。它们不是集中一地,而是依据客民散居的实情,分别在高、崇、奉、武、安、泰6乡(第1、2都在现今铜鼓县境内,第3、4都在今修水县境内)。按姓氏计算,4都8图共有79姓。雍正四年允准新编入籍者1032丁。到同治年间编纂《义宁州志》时,登入“怀远都”的“已成滋生壮丁”共1876丁。该志编者解释说:“其居宁最久的老客户,原有庐墓、田产、姻娅、亲族之可证,迥与客民不同,又各援例改客为土,不在此列。”[ 同治《义宁州志》卷十二《户口》。]此外,耕山者概编保甲,也没有包含在内。

  客家人合法进入义宁州当地户籍,解决了种田完粮的问题。以前客民虽有自己的耕地,只是顶替别人的户名完粮。如武乡25都6甲,原为陈姓居住,至康熙年间丁口已绝,田地荒芜,赋米5斗7升无人完纳,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吴朝阳等8姓垦种该地,呈请到承递顶粮。为求落实田地税粮,州衙派差催取各客户的丁粮图册,检验买卖契约,按册清查核实,进行田粮过户登记,写下保结备查,再造册上报南昌府。由于差役收粮舞弊,引起诉讼纠纷,为完善税粮交纳,咸丰三年(1853年)获准在城内设局,统一收缴怀远都的税粮。通过集资,于咸丰十年建成两重屋宇,前重是“文昌宫”,后重为“全善局”,文昌宫从事奖劝士子读书考试,全善局主持收缴田粮,清理帐目,处理有关“怀远都”的其他事宜。

  客民子弟参加科举考试,势必分占有限的名额,故仍有本地士人阻扰。巡抚都察院特下文裁决:“宁州土民纷纷呈控,不容异籍客民编审承丁,其意盖恐异日应试,取进生童,占其额类。第查安辑棚民等事,案内原有‘酌量取进’等语,部议甚明。生员温廷璋等殊属无知。仰如该州所议,分别编审,嗣后即于本都内增添,不以客民新丁混补土著册内,即饬遵照。如本籍土民再违旨意,妄生异端,通详递革究处。”[ 见《丁粮全册》备录“客户开籍土著阻考全案”。]义宁州准此批文了结争端,此后客家子弟参加考试者必在试卷上注明“怀远”字样,以免和土著考生混淆。自获准参加科举考试,至光绪年间,怀远都有进士8人,占全县同期进士17名的47%;举人75人,占全县同期举人202名的37.12%,成效很显著。咸丰元年(1851年)举人陈宝箴、光绪十二年(1886年)进士陈三立父子,即是雍正八年(1730年)从福建上杭迁来的陈昆池裔孙。

  交纳田粮既是经济负担,又是法定性的身份资格;参加科举考试,争取功名出仕,则是文化品位、政治地位上升的标志。义宁州客民因“怀远都”而一举两得,其影响迅即广泛传开,深入底层民众。于是,怀远人、本地人两个相对的称呼便在义宁州内通行起来。

  三、融入当地共谋发展

  义宁州“怀远都”的设置,不仅是客家人群的大事,而且对当地社会进步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至少可以列举以下几项说明。

  首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避免了因土客矛盾引发的动乱破坏。明末以后,我国南方各地人口迁徙浪潮高涨,因流民迁居带来广泛的生存竞争,由利害冲突造成民间纠纷,甚至酿成流血冲突。最激烈的莫过于咸丰、同治年间的粤西土客大械斗,反复血斗十余年,双方死伤几十万,城乡破坏祸及六七个县,可谓惨烈至极。[ 民国《赤溪县志》卷八《赤溪开县事纪》说:械斗之事“未有仇杀十四年,屠戮百余万,焚毁数千村,蔓延六七邑,如清咸同间新宁、开平、恩平、鹤山、高明等县,土民与客民械斗受祸之惨也。”]与江西人直接相关的是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湘潭的土客大仇杀,起因是湘人嘲笑江西客民口音,根源则是由来已久的生存空间的挤占,实际利益冲突。[ 详见邵鸿《利益与秩序:嘉庆二十四年湖南省湘潭县的土客仇杀事件》,《历史人类学学刊》2003年第一辑。]虽然祸水蔓延范围较小,人财损失却也不轻。相互比较来看,义宁州的土客矛盾没有累积至于势不两立,双方绅民都比较克制,利害冲突没有演变为烧杀破坏。客民主动提出的入籍要求,与朝廷“安辑”棚民政策完全合拍,遂在地方官府的强力处置下,通过制度性的建设措施,妥善解决了既有矛盾,营造出比较宽松的包容环境,让居留下来的客民加快入乡随俗,溶入当地,与土著融为一体。这是一个和平解决土客争斗的范例,具有启迪社会的价值。

  其次,怀远都的设置,达到了朝廷“安辑”棚民的目的,也满足了客民入籍的要求,社会局面持续稳定,社会经济与教育事业于是获得更好的发展环境。

  经济方面,此前散居各乡的客民,垦山种粮,营造经济林木,奠定了较好的发展基础,对后来者是个榜样。新的入籍政策,激发迁入者更大的发家劲头。地方志写道:“分宁地广人稀,因而诸省之人,扶老携幼,负耒而至。缘旷土之租甚轻,久荒之地极沃,而无产之人得土耕种,其力倍勤。不数年,家给人足,买田置产,歌适乐郊矣。”[ 同治《义宁州志》卷十二《食货志·人口》编者按语。“歌适乐郊”,语出《诗经·硕鼠》:“逝将去汝,适彼乐郊”。]因为有了适宜的政策,安定的生存环境,“无产之人得土耕种,其力倍勤”所得的果实,不至于在动乱中丧失,就愿意永久居留下来。
事实正是如此,上节揭示的二千多顷抛荒田土已经得到垦复。勤奋发家的事例很多,如:桃里客民黄姓开基祖,初来时替陈某放牛,后来开荒造田,把两山之间的樟源坳垦殖成一垄梯田,可收稻谷数十石。再如古家岩的古宏云,乾隆十三年(1748年)从广东长乐县迁来,开始在岩洞栖身,将附近十数里地面内的荒地垦成熟田,积蓄了资金,遂下山建筑房屋安居。

  继承、发展茶叶生产,是义宁州客家人做出的大业绩。茶叶生产是义宁州的传统优势,清代以后宁红茶闻名于世。安乡13都护仙坑,康熙年间有陈、何、邱三姓从福建迁来定居,开垦梯田,栽种茶叶,制作的成品茶足够供应一个收购站。安乡11都茅竹山中的全善谷,原籍广东嘉应州,先迁往湖北通山,雍正间再迁来此处,购得荒山1000余亩,营造油茶、松杉、竹林,最盛时年产茶油1万余斤。宁红茶生产的发源地在客家人主要聚居地之一的下武乡漫江,大约开始于道光年间,鼎盛于光绪时期。光绪年间,客家张必昌、张介眉在漫江创办了“义丰隆茶庄”,经营得法,获利颇丰,几年间购得田租800余担,茶园六七处,带动周边地区茶叶生产大发展起来。

  种植松、杉、竹、油茶等经济林木,促进山区商品经济发展,也是义宁州客家人的突出贡献。义宁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素来是林业。“修水的大片用材林,均集中在修河南岸,九岭山脉的五条支脉中,这些地区均为客家人聚居之地,当年的辛勤劳动,为今天留下了一份宝贵财富”[ 修水客家文化研究会《客家人在修水》第181页。]。

  第三,文教事业,表现为积极兴办书院、学堂,资助子弟读书,参加科举。怀远都的设置,对客家人产生了投资教育的促进作用。经济富裕在前,文化振兴随后。怀远人热心教育,行动积极,效果良好。大家捐资办书院,奖励优秀者,形式多样,不拘一格。为着培养子弟参与科举事业,道光十七年(1837年),在上武乡(今铜鼓县城内)“以旧建课文之奎光堂改为奎光书院”,士绅们踊跃捐资襄助,“转瞬间得白金五千有奇,增置腴田。铜鼓之有书院,自是而始。”[ 周玉衡《奎光书院记》,《铜鼓县志》卷二十五“艺文”。南海出版公司,1989年版,第587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奎光书院奉命改为“奎光高等小学堂”,因基金雄厚,实行免费入学,提供食宿,发给校服。奎光书院从创办以来,一直对当地文教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怀远人在宁州城内创建书院,知州蒋启扬为取名“梯云书院”,并发出告示,鼓励大家踊跃捐款,支持书院。咸丰五年(1855年)太平军攻破州城,梯云书院被焚毁。同治二年(1863年)集资重建。陈宝箴《梯云书院记》阐释开办书院宗旨,是“有意于造士”,而“君子之学以致其道”,不是为个人“猎科名”享康乐。他号召士子学习乡贤黄山谷,“士生其乡,可以知所向矣”;书院生员要“抗心希古,而以此为上达之阶梯”。[ 陈宝箴《梯云书院记》,见光绪《梯云书院志》卷四。]清末,改为梯云小学堂。

  此外,还有一批较小范围的文会组织,如4都1图的1、3、5、7、9甲雍正年间成立了“宁远兴文季”,乾隆年间又成立了“长远兴文季”。该图的2、4、6、8、10甲有“怀能兴文季”(成立时间不详)。4都2图雍正年间成立了“文昌季”,乾隆间改名“宁怀兴文季”。这些“文季”,即文会,由群众捐田租或现金作奖励读书人和办公费用。下武乡山口,在怀远都成立不久就有“文昌宫”,春秋两季课试士子,奖励成绩优异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再次捐资扩建为“山口义学”,每年组织考试,分甲、乙等评定生员,发给伙食费和奖金,对山口、漫江、程坊、征村等处的青年产生了巨大的求学吸引力,为梯云书院输送了许多优秀生员。

  家族自办的私塾,有安乡黄奎金捐田建的“经魁家塾”,奉乡何润后人在乾隆十二年(1747年)建立的“何氏家塾”(又称“后山学堂”)。奉乡竹塅“陈氏义学”,是陈宝箴于光绪十二年(1886年)回乡时出资建立的。安乡黄土桥“殷氏家塾”,是殷万玖后裔建立的,等等。

  书院兼有“宾性”职能。凡入泮、补廪、恩贡、岁贡生员,都给予不同数额的奖励。科举考试获得举人、进士功名,奖励更优厚。

  清末兴起新式学堂,黄沙港一带怀远人先后开办了青云小学、万兴小学、爱国小学。沙角里有笃信小学。田浦黄氏的益清学校,等。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青云、万兴、爱国三校合并为“三全小学校”,成了除“梯云书院”之外另一所规模较大的高级小学。

  第四,推进山区社会建设,提高了怀远人自治意识。“怀远都”专责处理客民事务的规制,激发怀远人热心乡邻互助的积极性。“文昌都会”、
“怀能兴文季”、“长远兴文季”等组织,一方面是奖励读书士子,同时有经办地方公务的意图。雍正九年(1731年)“文昌都会簿序”说:“第思独力难任其责,不若众擎易为,但恐日后生厌,始勤终怠,是以邀集我都人士各捐银两,玉成一会,以垂久远。当差之资,众务之用也,庶不致临事科派之急。”[ 见《丁粮全册》。]很明显,邀集“会”(季)的目的,在于凑集资金,以备“当差之资,众务之用”。怀远都人主动解决这种社会需求,就是在承担地方自治的职责。于是,“会”、“季”组织普遍而经常,不仅出现了多种文会(季),还有承办公益事务的桥季、谱季,路会、龙灯会,宗教活动的观音会、三圣会、关圣会等等,无论大事小事都可以众人捐资成季(会)。例如,黄沙港有座栖霞桥,咸丰八年(1858)被洪水冲坏,民众为重建该桥,当年冬天成立“永礅季”,把筹款立季之事刻石立碑,公示于众。碑文说:

  “栖霞桥突被今岁五月间洪水冲却,但前季资本微少,难以复修,而且工程浩大。兹吾四人出力商议,邀集劝捐,每股捐钱五吊文正,另立永礅一季。”

  碑文告诉大家,这次邀集到33股,其中4股是集体(永隆季、积兴季、积庆季、栖霞桥季),29股为个人。所谓“永礅”,是期望桥礅坚固,不易被洪水冲坏;“前季”,指原先已存在的栖霞桥季。这个“永礅季”专为本次修桥而起,属临时应急性质。

  各类会(季)组织的活动,使人们的互助意识提高,形成自动“换工”劳作习惯。无论是栽种、收割、开荒、铲茶山等繁重劳动,都会彼此相约,安排日期,届时自动参加劳作,以互助组的集体力量及早做完,不误农时。

  日常生活友好相处,历久如新。先后从广东兴宁迁来的叶姓、陈姓,在黄沙港谭思坪合建祖堂一栋,陈姓住左边,叶姓住右边。当年议定,从屋后来龙起,至屋前地坪,俱逢中各得一半。至今约300年,婚丧喜庆,均共用此屋,从无异议。康熙年间从福建上杭迁来定居安乡狐仙坑的陈、何、邱三家,共住一屋,穿相同的衣服,一同吃饭,一同劳作——开荒、种茶、栽蓝(制蓝靛的蓝草)。他们不是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却是和睦的大家庭。维持“三同”生活30多年之后,立下“分关”为据,才分散居住,姓何的一户人家至1949年还保留“分关”以资纪念。[ 《客家人在修水》第495、496页。]

  第五,“怀远都”承载的是闽广客家人在义宁州落籍生根、发展兴旺的客观历程,映现出客家群众的总体形像。在这里我们开始接触到的称呼是“棚民”,这是因其在山区开垦种植,烧炭伐木,搭棚而居得来。以后出现的称呼是“客民”,这是因其从闽广迁来,还没有编入当地户籍,与当地人——“土民”相对而言。最后是“怀远人”,这是官府设立“怀远都”之后对其中成员的称呼。自始至终,官府与民间,以及他们自己全都没有使用“客家”之名称。现在把“怀远人”与“客家”等同,互用,这是今人所为。义宁州怀远都的由来与发展,证明“客家”概念本来不存在,当事人当时的观念中,没有“客家”一说。换句话说,这不是历史本来的事实。

  今天我们研究客家的历史,认识客家人昨天的社会作为,就是要尽可能认清他们本来的真实状况,回到历史中去,获得启迪,然后再跳出来,藉以“同谋客家福祉,共创社会繁荣”。

参考文献:
同治《义宁州志》;
修水客家文化研究会编《客家人在修水》(内部资料),1999年印本;
《修水县志》海天出版社1991年版;
《铜鼓县志》南海出版公司1989年版;
许怀林编纂《江西行政区划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
许怀林著《江西史稿》,江西高教出版社1993年版;
邵鸿主编《<清实录>江西资料汇编》江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附记:本文原在“世界客属第26届恳亲大会国际客家文化学术研讨会”交流,收入世界客属第26届恳亲大会组委会编《世界客属第26届恳亲大会国际客家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香港日月星出版社2013年9月第一版,第245~252页。2014年再次修订,收入《江西文史》第8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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