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深处 发表于 2016-8-3 16:42:19

修水渣津原镇长周小杨犯受贿等罪获刑8年 并处罚金十万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江西网络台记者2日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修水县渣津镇原镇长周小杨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获刑8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6年5月24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周小杨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案作出二审判决:上诉人周小杨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尚未追缴的赃款,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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