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ushui 发表于 2010-12-3 23:39:03

港口中小被授予全县“文明单位”

  12月2日,笔者从县委下发的修字[2010]23号文件中获悉,港口中小被修水县委、修水县人民政府授予2008—2009年度全县“文明单位”。全县各部门中共有31个单位获此光荣称号。
  近两年来,港口中小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树立人民教师新形象。同时,大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优化育人环境,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拓宽育人渠道,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狠抓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建设。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校园到处呈现出一派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此次,荣获全县“文明单位”,对港口中小全体师生是一个极大的鼓舞。(港口中小徐天安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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