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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法院院长参与办案化解疑难纠纷成“全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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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long
时间:
2011-11-26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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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法院院长参与办案化解疑难纠纷成“全职”法官
修水法院院长参与办案化解疑难纠纷成“全职”法官
光明网讯(通讯员 郑由平) 今年以来,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与往年相比大幅增加,审判工作压力与日俱增。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该院充分发掘利用审判资源,改进院长办案机制,发挥领导表率作用,审理、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攻坚克难的信心,确保了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
院长所办案件一直以来是由各业务庭根据实际情况临时性作出的安排,大多“形式”大于“内容”。为了增强办案效果,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该院一改“被动接受安排”为“主动攻坚”,院长、副院长纷纷自觉主动地承担起难案、骨头案的审理、执行工作。其中副院长吴迎春在了解到一跨桥事件引起的14件侵权责任诉讼案件后,主动担任该系列案的审判长进行审理,该系列案现已全部审结,且无一案上诉,目前已生效。
院长和副院长是全院的核心,公务十分繁忙,在办案中很容易出现“只审不理”的情况。为了克服办案与院务工作的矛盾,他们改“只审不理”为“包案到底”,充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思索案情、钻研法律,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同合议庭成员讨论,力争使案件得到最佳解决,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体现了极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务实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
公正地审理案件只是维护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规范法院管理却可以让所有参加诉讼的群众受益。一个法院管理好不好,参加诉讼群众是最有发言权的,而通过亲身参与办案,可以直观地了解到诉讼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盼和要求。因此各位院领导在办案过程中,改“单纯办案”为“审管结合”,注重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改进工作,从而不断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院长、副院长共办理案件67件,占全院诉讼案件的近5%,且无一上诉、上访,该院院长、副院长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业务能力赢得了相关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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