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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民建房 期待更加规范有序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1-12-20 11:21
标题: 农民建房 期待更加规范有序
农民建房  期待更加规范有序


  规范农民建房既是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需要,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经之路。我县农民建房总体保持了平稳、有序的发展趋势,但也存在选址散乱、违章修建、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农民建房 期待更加规范有序

○ 谢 仙




马坳镇黄溪村坪上移民新村街景

“三大趋势”助推发展

    走进马坳镇黄溪村坪上移民新村,整齐划一的房屋、平整宽阔的马路、功能齐全的设施映入眼帘,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近两年,该村将移民安置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风格、统一户型的要求,引导农民集中建房,高标准、高品位建设移民新村。移民新村占地面积70亩,安置农户133户,户均占地面积仅0.5亩,比分散安置节省一半以上用地。

  据调查,我县农民建房主要呈现以下三大趋势。居住条件持续改善。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改革开放前不足20平方米增加至现在的45平方米。同时,农民建房品位也不断提升,上世纪八十年代农民建房以满足生活基本需求为主,九十年代建房以居住改善为主。进入新世纪,农民建房已进入到居住和享受共发展的阶段,更加重视户型设计、风格品位、内在质量等,大部分投入不少资金用于房屋的装修,并逐步向庭院式、别墅式方向发展。近两年,上杭乡、马坳镇等部分村民新建房屋都是二三层新式楼房,每栋花费都在20万元以上。

  建房投资持续增长。近两年,全县农民建房投资连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据调查,征村乡和马坳镇分别新建住房328户、245户,户均投资近14万元。农村建房对于拉动建材、家电等农村市场消费的作用也十分明显,较多农户在搬进新居后配置数字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享受型消费在农村已逐步发展。据大桥镇对当前正在建房的农户调查,新建房投资装修户均在5万元左右,配置家用电器和家具达3万余元。

  建房需求持续提升。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对改善居住条件的意愿明显增强,许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的简易二层砖混结构楼房都进入了翻建期。加上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移民扶贫等实施,当下农村到处都有建新房、盖新居的场景。今年,上杭乡农民新建房屋106栋,大桥镇有176户农民申请新建住房,在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大为改善的情况下,提高住房品质仍将成为我县农民今后建房的主要需求。

“三大弊端”构成短板

    由于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近年来,我县农民建房过程中还存在选址散乱、违章修建、质量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建房的有序推进。

  因规划意识淡薄和传统习俗影响,农民建房随意选址行为普遍存在。有的“追”公路建房,采取乱占责任田地、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等办法,傍乡村公路而建,甚至建在公路红线内;有的居民点布局零散,哪里地势好、“风水好”、交通方便,住宅就建到哪里,傍山切坡建房、侵占河道建房、“开天窗”建房等势头见长;有的村庄呈“环状扩张”,新房不断向外围延伸,四周新房林立,村内破破烂烂,建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白岭镇在桃树河综合治理中,有20多户因侵占河堤建房被拆除,造成极大浪费。大桥镇礼源村陈家大屋30多户农民在村庄四周建新房后,老屋堂仅剩3户住户,大多空房已成破房、危房却无法拆除。

  由于管理缺位、监管缺失,农民违规违章建房现象比较突出。有的未批先建,不申请、不报批,不办任何手续,偷建、抢建、突击建行为屡禁不止。马坳镇十甲村因申请建房审批难,便纷纷不经报批在柯龙线两旁突击建房,有的少批多建,多占超建。农民建房占地普遍超标,甚至出现“做三分田的房要占用一两亩地”现象。有的违法侵占田地建房,大量的良田好地被擅自改作宅基地使用。大桥镇墨田村2006年有耕地1500亩,去年统计剩下1200亩,除少数抛荒外基本被占用建房。

  近两年,县规划部门编制了《新型农村住宅图集》,并免费供农民建房选择,但受观念、资金等因素影响,我县农民建房普遍式样单一、户型简易,大多为砖混结构的“火柴盒”式平顶房。加上农民建房管理监督相对滞后,缺乏技术指导,致使房屋结构不尽合理,防灾抗震能力较弱。当前,我县农民建房没有实行施工许可制度,农村个体工匠大部分是“土瓦匠”,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建筑知识缺乏、质量意识淡薄,施工过程中既无规范设计图纸、也无质量监管程序,仅仅凭经验施工,造成施工质量难以保障,建筑品位和档次普遍较低下。

“四驾齐驱”规范建房

    规范农民建房既是改善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的需要,也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必经之路。面对我县农民建房存在的突出问题,业内人士指出,必须从编制规划、明责确权、创新机制、管理措施四方面着手,有序推进农民建房。

  规划先行,切实发挥规划引导作用。一方面,科学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根据村庄规模大小、基础条件、地理位置等不同情况,突出“注重长远、有序推进;合理用地、适度集中;生态优先、突出特色”的村庄规划设计理念,以自然村为主体分类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一方面,狠抓规划执行落实。在充分考虑农民现实和未来需要的前提下,注重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建立健全保障规划实施的配套措施,实行村镇规划公示制度,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全程监督、全方位管理。

  明责确权,建立齐抓共管联动机制。健全机构队伍。实行乡镇属地管理原则,真正把乡镇作为农民建房管理的责任主体。成立乡镇规划建设分局或站所,业务分别归口县城乡规划局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所长或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协同国土所做好农民建房的批前审核、批后监管和建设管理等工作,确保“有人做事、有权管事。”强化制度保障。县委县政府应尽快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民建房管理的政策性文件,着重研究“一户一宅”政策落实、农民建房审批程序简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违法(章)建房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有较强操作性的政策意见,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农民集中建房、土地平整、旧村和空心村改造等项目。严格考核奖惩。完善政绩考核制度,将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把农民建房管理放在与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同等重要的位置。

  创新机制,破解农民建房制约难题。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农民建房政策激励和利益导向机制,着力解决“房在哪里建、地从哪里来、钱从哪里筹、人往哪里走”等难题,促使农民统一规划建房。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实施旧村旧房和“空心村”整体改造工程,着力推进村容村貌整治,配套实施水、电、路等美化环境的基础设施建设。以财政扶持资金为引导,建立政策激励机制。县财政设立村庄改造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申请改造的乡镇和村庄社区,分类分档给予资金奖励。对农民按照规划要求和标准改造验收合格并拆除旧房到位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以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相结合为核心,在调整现有存量土地上做文章,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挖掘潜力,增加耕地面积。紧紧抓住市县重点示范镇建设这个契机,把农村住房改造与集镇、中心村建设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村庄布点,积极引导农民往县城、集镇和中心村聚集。重点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村庄,依托移民扶贫、灾后重建、地质灾害安置、危房改造等政策,采取“统一规划、村民自建或联建”的方式,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中心村建设试点,把分散农户逐步向城镇转移,把小村逐步并入大村,让农村实现聚集发展。

  整疏结合,规范农民建房管理措施。全面清理建档。开展一次全县农村住房建房普查,摸清底数,对全县农村每户人口、年龄结构、宅基地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新旧程序和用地审批等实行严格登记造册,完善宅基地台帐登记管理,为“一户一宅”政策的严格执行奠定基础。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农民建房“一书一证”制度,凡不符合村庄规划要求的不予审批。引导乡镇部门转变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积极探索便捷的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审批办法。在各乡镇设立专门便民服务窗口,受理农民住宅建设申请,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农民建房负担。加强建房监管。发挥村级组织作用,建立村(居)委会和村民小组信息管理员和举报奖励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掌握农民非法用地、违法建房等信息,及时向镇(乡、街道)报告。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民建房监管工作小组,每月或每季度至少一次对各乡镇农民建房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严格农民建房选址、户型、面积等方面的监管。

  此外,实施“农村个体工匠免费培训教育工程”,建立个体工匠持证上岗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个体工匠的法律意识、规划意识和创新意识,使个体工匠成为农村建房的“技术员”、新房型的“推介员”、新理念的“宣传员”。同时,因地制宜引导鼓励农民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平改坡”改造,优化住宅造型效果,有效提升农民建房的质量安全和建设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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