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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楼争斗豪奢 设计建造多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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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ushui
时间:
2011-12-22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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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楼争斗豪奢 设计建造多潜规则
白小刺没想到,自己拍摄的一组照片会在网上被传得那么火。这组中国各地部分政府大楼的照片,被网友戏称为“衙门肖像”。两年多前,摄影师白小刺养成一个习惯,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拍几张当地政府大楼的照片。
今年,他把自己拍摄的40多张政府大楼的照片传到网上,引起网友的围观和热议。人们说,这些照片,就是政府的肖像。但在白小刺的眼里,这些“肖像”不仅是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缩影,也反映了基层政府、官员在建筑方面独特的审美趣味。
而人们更关心的则是,为什么每一个地方政府,都热衷于修建豪华办公大楼?豪华办公大楼背后的经济驱动力是什么,隐藏着怎样一种游戏规则?
复制天安门、罗浮宫、国会山
最初,白小刺拍摄政府大楼,只是为了参加两年一度的深圳?香港建筑双城双年展。当时的主题与城市有关,“我一直对中国城市化进程很感兴趣,前几年又一直在拍开发区、大学城对土地的占用等题材;在这些开发区中,总是能看见政府大楼的身影,于是,就报了这个选题,通过了。”白小刺说,拿到了一笔经费后,他就上路了。
站在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仿照白宫建造的驰名全国的豪华办公楼前,白小刺为它拍摄了14张“肖像”。据媒体报道,颍泉区当时是阜阳最穷的区。即使在楼建成的几年后,农民人均年收入才两千多元。而这个楼一共花了3000万,占区财政的1/3。那一次,他总共拍了14张政府大楼的肖像。
双年展结束,白小刺对政府大楼的兴趣并未就此终结。此后,每到一个地方,他都会询问出租车司机,这里是否有新的政府大楼,如果有,他一定会去拍摄下来。两年多的时间里,北至呼和浩特、南到深圳、东到上海、西到成都的40多个地方政府办公大楼的肖像,被定格在他的镜头里,完成市县级政府大楼的样本收集工作。
白小刺镜头里的政府大楼,有着共同的特点—宏大、庄严、肃穆。
在为政府大楼拍照时,白小刺摒弃了强调构图精美、光线和戏剧化的拍法,而是用最传统的正面肖像照的拍摄方式,以远机位平视的视角,来凸显这些大楼的庄严、宏伟和厚重感。
拍着拍着,白小刺心生感慨,觉得在这些宏大的建筑面前,自己渺小得像一只蚂蚁,“很多大楼,车可以开进去,但人必须穿过长长的广场,爬上高高的台阶。”
在拍摄过程中,白小刺发现很多有意思的规律。比如,政府办公大楼的外观必须对称,前面得有一个大广场,这是标准配置。很多地方政府大楼,都有天安门的影子,县级政府办公楼对华表、金水桥等等天安门元素尤其迷恋,甚至于有些地方的政府办公大楼,赤裸裸地直接复制了天安门的造型。
比如,沿海地区的政府大楼偏爱欧式风格,喜爱大理石、花岗岩,惠州市政府办公大楼显然就是模仿了巴黎罗浮宫前的玻璃金字塔;比如,司法机关的办公大楼喜欢“借鉴”美国国会山的设计元素。
白小刺曾总结过一些政府的风格,上世纪90年代时修建的大楼都为单独的塔楼,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套班子”在同一栋楼里办公;但近几年新建的大楼基本是一个大楼,周围四个裙楼,四套班子每套一栋大楼,中间的大楼,则是会议中心。
“但现在的大楼越来越难拍了。”白小刺说,近几年,政府大楼又变成庭院式办公大楼,很多办公楼都隐藏在主楼后面,虽然看着依然很宏伟,但用相机就很难直观地呈现出来。
土地财政驱动豪华政府楼
白小刺照片中的政府大楼,多数都建在开发区或者新区,而在这些开发区和新区,政府基本上是第一批入驻者。周边的大片空旷地带,让很多的政府大楼在白小刺的镜头下,显得愈发宏大而冷峻。
“我有次去拍一个楼之前,问出租车司机怎么过去,司机说会有公交车过去。”白小刺回忆,按照司机的指点,他在车站旁等了半个小时,却没等来一辆车,只好打车过去。后来,他才知道,这个公交车是专门为在政府办公大楼上班的人开通的,早晨上班时间一趟,下午下班时间一趟。
相比较于网友对政府修豪华办公大楼是“腐败”和“炫富”这些义愤填膺的评价,白小刺的看法相对理性。
“如果单纯说是腐败和炫富,的确太肤浅了。”在他看来,这首先是一个经济驱动的体现,地方政府要靠土地财政扩大收入,要想土地卖个好价钱,就要先提升它的档次;在开发区或新区建造新的政府大楼,相当于政府倾力打造一个橱窗,可以繁荣土地市场,抬高价码,吸引买家进入,这正是运营城市的一种商业策略。
发展新区,已经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一方面,老城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大多数城市在之前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比如北京已经围绕天安门建到了七环,造成各种资源的重复建设和浪费。而新区,网格化的设计,基本上可以避免老城的这种局面。
但如何让新区快速发展,变成了官员的一个考核任务,甚至与官员的升迁直接挂钩。
“政府搬过去,地价就会上来。”白小刺说,如何让新区快速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问题。而将政府大楼搬过去,则是发展新区最快也是最为便捷的一种方式,从操作层面来说,简单到只需要公务员们换个地方上班,地价就会飞涨。
成都市政府在高新区建立新行政办公中心的经历,验证了白小刺的说法。成都市新行政中心(下称“新行政中心”),又名“新益州城市广场”,是成都新的标志性建筑,位于成都南郊天府大道966号,离目前的市政府所在地天府广场约7.8公里。
新行政中心占地255亩左右,建筑面积约37万平方米,六栋办公楼呈莲花瓣状放射排列,中间则是一栋椭圆形办公楼。整体建筑气势磅礴、蔚为壮观,由于外观设计酷似花瓣,又被成都市民称为花瓣楼,由设计北京国家大剧院“巨蛋”的设计师保罗?安德鲁亲自操刀设计。
2003年,为配合成都市“向东、向南发展”的计划,成都市政府决定将部分办公区搬迁,新行政中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兴建的。2004年,新行政中心开始动工建设。建设单位成都市兴南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兴南公司”,后并入成都市兴城投资有限公司)此前发出的招标公告显示,新行政中心投资额约为12亿元,若加上土地价值,保守估计总价值在25亿元以上。
尽管成都市新行政中心在交付使用前的所有招标建设,包括向本级的成都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立项报批中,一直是冠以“成都市南部副中心科技创业中心”的名义,其周边地块,也统称为“科创中心地块”,但成都政治中心南迁的消息,还是不胫而走。
在城市政治中心南迁的“号召”下,和规划中的地铁建设的有力推动下,原属偏远地带的成都城南自2004年以来,呈现井喷发展的态势,“地王”屡现。2004年,和记黄埔拿下成都城南1036亩土地,其时每亩价格仅206万元,被称为当时的“南地王”。但到2007年7月,合景泰富在南部新区仁和片区,拿下28号地块,成交价已飙升至每亩1265万元。
2007年底,新行政中心落成,因其奢华的外观,遭到民众的一致讨伐。2008年3月,成都市政府低调搬迁,60多家单位搬入其中,未举行任何仪式,也未对外通报。
随后,“5?12”地震发生。当年7月15日,在成都市第十一届市委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宣布,对刚刚启用的新行政中心进行“拍卖”。
次日上午,成都市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宣布该项决定。几小时后,成都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部长何华章称,成都市委、市政府经慎重研究,决定已南迁市级机关妥善安置,未迁单位暂停南迁,已建成的新行政中心,按南部新区产业发展定位妥善处置变现,处置变现所得收入全部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和灾后重建;同时,“继续保持南部新区新行政中心的地位不变,逐步创造条件择时安排机关整体南迁”。
但坊间流传另外一种说法,因新行政中心外观奢华,“5?12”地震后来灾区视察的中央领导大怒,迫于各种压力,成都市最终决定高调拍卖政府大楼。消息一出,成都城南地价应声而落。
2011年1月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新闻通稿称,除4号楼还有部分市级和金融相关的机关租用外,新行政中心已经变现资金15亿元,全额转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偿还专项资金专户,专项用于灾后恢复和重建。
大楼设计潜规则
一栋宏大、庄严、肃穆的政府办公大楼,是如何建成的,难道所有政府办公大楼的设计师,都偏爱宏大、铺排的建筑风格?事实并非如此。
华立(化名)是一名建筑设计师,他和自己所在的公司,曾参与过多起省级、地市级和县级政府办公大楼的设计。华立这样总结自己的经验:在中国,设计政府办公大楼,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个标准就是必须符合权力的审美,也就是说,看起来要像政府办公大楼,否则没戏;第二个标准就是领导喜欢。
在华立看来,作为甲方的各级政府对办公大楼的要求,基本上是很类型化的主张。基本诉求是打造区域经济,做成标志性的建筑。同时,政府办公大楼一定要体现政府的政治诉求。它的要求跟以前中国古代帝王对建筑等级的要求相似,强调权力审美,讲究中轴对称性、等级性。无论是哪级政府,对这一方面的要求都没变过。
“中国政府建筑,在权力审美上,已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你必须按照这个规则行事,否则就没戏。这是件很恐怖的事。”华立说,简而言之,就是必须看起像政府大楼。之前,华立曾参与一个三线城市政府办公大楼的投标,其中,有一个荷兰籍的建筑师参与投标,他对中国的情况完全不了解,设计的建筑与我们反差很大。这个建筑师设计出像街区一样的政府建筑,说市民可以在其中随意走动、参观。但如果这样去投标,肯定不行。
华立说,政府办公大楼都有一套固定的建筑语言模式,不是做什么样的设计,他们都能接受的,其要义是迎合政治审美、权力审美。地方政府在建办公大楼的过程中,常会有一些先入为主的观念。比如,有些地方政府在建办公楼时,会事先参考同一级别的政府是怎么建办公楼的。通常,他们强调外观上的威严,并且与权力等级密切相关。如果把政府办公楼设计成幕墙式、很通透、很开放,方便公民参观的建筑,是绝对不可以的。所以,中轴对称、等级性是政府办公大楼最基本的诉求。
其次,在功能分布上,也强调权力和等级。比如,大楼方位,一定要坐北朝南,方向必须正,不能偏。其实,不少政府领导对风水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在内部结构上,对于普通人员办公地方、重要领导和VIP人物的流线通道,要求都比较高。华立坦承,他所接触的政府,在建办公楼时,基本没有考虑市民的诉求。
而接待市民的办公区域,一般会与主要领导办公场所隔离开来,以免产生“干扰”。市民活动的区域也会有一定的限制,比如,信访部门的办公地点,会被设计在偏角处,以避开主线。因此,政府办公大楼在功能审美上也有很多诉求。
在政府办公大楼布局上,除了强调坐北朝南,还有两种设计模式。一种是“四菜一汤”式的格局:办公大楼前面一般会建设一个面积较大的广场,并配上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和规划馆四种文化建筑,形成一个所谓的“市民广场”。有趣的是,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往往把办公大楼与这些建筑捆绑在一起,这是个共同现象。
尽管对于政府兴建办公大楼的权力审美诉求谙熟于心,但华立和他所在的公司,也有失败的时候。对于失败的原因,华立的分析是:首先,通常情况下,参与政府建筑项目投标的公司比较多,竞争激烈,并不是每次都能胜出。级别越高的政府,参与投标的公司越多,竞争越激烈,有时候,国外的公司也参与其中。最重要的是,设计方案不符合领导的口味。政府建筑项目的招标程序是:政府通过第三方公司,邀请专家对各个方案进行评估,当然,政府也会派人参与。第三方公司从中评选出最优的几种方案,呈交给政府,政府再通过内部会议的形式进行取舍。但有最终决定权的是政府领导,如果设计方案不符合领导的审美要求,再好的方案也会被否决。
“中国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地方政府的领导很喜欢谈建筑,搞得自己像建筑师似的。”华立说,一般,这个过程会有标书,地方的级别越高,标书越严格,甚至有国际招标。但是,也会不断有变化。因为,政府部门多,要经常开会讨论,相互协商。最终,从中标到建筑落地,设计方面的变化是很大的。但是,有些地方的市长很强势,一个人说了算,就能定下来。
华立回忆,他们曾参与一个县级政府办公大楼的招标项目,前后经过三轮,政府才选出最后方案。华立说,之所以经过三轮,原因很简单,专家团评选出来的几个方案,都不符合领导口味,于是,再次招标,再次评估,直到符合领导的要求。
而另外一次,他们曾给一个省级政府设计建筑方案,因为是省级政府,要求比较多,反复修改,历经2年时间才最后敲定,而此时,设计方案已不是最初的那个样子了,基本上是几个省领导集体智慧的结晶了。
因此,华立认为,投标政府的建筑项目,必须要符合政府领导的审美,否则,再好也没用。这就是在设计中国式政府办公大楼时的潜规则。
100年不落伍
对于为什么要建外观豪华的大楼,各地领导的回答基本上都是同一个声音:“为了50年、100年不落伍。”
2007年,央视采访被网民热议的几家豪华政府大楼的相关领导,领导们的说辞异口同声:“因为考虑到这个政府大楼要用很久,因此,设计时稍微超前了一点,以保证50年不落伍。”
“红河州政府大楼是看着漂亮,其实办公条件很拥挤。很多部门都搬出去了。”前段时间,在网上为红河辩护的云南省红河州州委宣传部部长伍皓说,红河州当时是为了省钱,才把政府多个部门建在一起,此外,还加了博物馆、市民广场等配套设施,外观修建得非常漂亮。他当年在新华社工作期间参与调查豪华办公大楼时,时任红河州州长也曾经说过,“很多建筑很快就落伍了,也许就会被炸掉,造成浪费,我们这是为了100年不落伍。”
近年来,国家三令五申,要求党政机关在修建办公用住房时,必须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
200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其中提到,最近一些党政机关违规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有的违反审批程序,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筑面积;有的盲目攀比,贪大求洋,搞豪华装修;有的不惜贷款、举债,甚至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修建办公楼等楼堂馆所。
200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必须体现庄重、朴素、实用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对于公务员的办公面积也有相应规定:中央机关的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地方机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尽管如此,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2007年,在网友发起的一次晒晒“各地豪华办公楼”的活动中,从南到北,都能看到豪华办公楼的身影。而在山东滕州的豪华办公楼中,一个普通科员的办公室就达到了中央正部级干部的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维新曾去过很多县级政府,他说,一个县长的办公室就有200平方米,而且这并不是个案。
刘维新说,目前,国家对地方政府的办公楼建设没有标准,资产管理不到位,该不该建办公楼也不清楚,只要找到钱,一般情况下没有人反对。尽管,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各级别公务员的办公面积作了规定,但是没有提到装修标准,而且也没有提到办公楼的问题,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此外,地方政府建豪华办公大楼缺少应有的法律监督。从目前我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来看,地方政府支出的资金来自财政渠道的,既可是预算内资金,也可是预算外资金。预算内资金包括两个来源,一是地方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二是地方和中央共享的财政收入资金。所以,地方大建楼堂馆所的资金来源,应当很复杂,有合法的渠道,还有很多来自企业的赞助等。目前,这方面的精确统计数据很难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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