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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渣津中队30分钟破获一起交通逃逸案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3-12 13:49
标题: 渣津中队30分钟破获一起交通逃逸案

2012年3月7日晚上8时许,连天阴雨给人们带了一丝丝沉郁,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动了整个渣津交警中队:渣津老加油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撞了人以后,仓皇逃逸,目前,伤员已送往医院,请急速处警。

接到报警后,渣津中队迅速组织处警,安排伤员住院治疗,安慰家属心情,经初步调查:当天晚上,受害人张小三与熊某步行在渣津老加油站靠右边行走,一辆白色santana小车,从当地往渣津方向,从后面将张小三撞起来,摔倒在地上,同行的熊某紧急呼喊,但是该车却没有停下车子,继续向前行驶,熊某步行追赶,该车在往渣津第二人民医院路口处右拐进入医院小道,熊某追赶上前,发现该车喷有“某某执法”字样,车号牌中有“15”两个号码,因为步行,熊某还是没有赶上该车。经过详细询问了当时的情况,我中队领导沈建军队长等人紧急研判案情,并向大队领导及时汇报,按大队领导的指示在事故处理中队的指导下,采取了1.路上追查;2.调取监控;3.向某某局领导通报等措施,30分钟后,各个方面反映的情况分析:某某分局的车辆有重大嫌疑,我中队民警有及时通报当地派出所前往控制车辆,我中队排查车辆也迅速前往当地某某分局,在某某分局门口,我中队民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将停放在分局门口的嫌疑车辆和嫌疑人郑某控制,经询问,郑某对当晚醉酒后驾车在渣津老加油站地段肇事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的及时侦破,对近段时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频发是一个很好的打击,给受害当事人一个很好的交代,给当地群众交通安全一个很好的维护。目前郑某已被我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作者: jike    时间: 2012-4-21 16:12
关于撤销修公(交)决字2012弟0008号赣公交决字2012弟360424-2900012489处罚的决定,郑某的判决属于错判,并且郑某已经找到证据证实自己清白,此案还在调查中.
作者: 修水人哦    时间: 2012-4-21 20:48
本帖最后由 修水人哦 于 2012-4-24 13:18 编辑

希望相关部门引以为戒,多注意工作方法,作为一名执法者,鲁莽、心急是没用的,会造成多方面的损失,特别在人民群众的心里会造成不信任的影响,还怎么立足,是都该反省反省自己。
{:soso_e111:}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4-21 22:15
执法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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