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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师爱心捐款拟放“老板”那投资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5-24 12:26
标题: 教师爱心捐款拟放“老板”那投资
教师爱心捐款拟放“老板”那投资

修水县教体局称目的是筹措“特困教师互助基金” 民政部门表示无法进行实质监管

来源: 大江网—新法制报

  4月份以来,修水县各个学校的教师们陆续接到通知,要求每人捐出一天工资。

  捐款通知是修水县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县教体局)下发的。据了解,爱心捐款将被用于筹措成立“修水县特困教师互助基金”,用来捐助全县的特困教师。

  为了维持基金的长期运转,基金发起人——修水县教体局拟将这笔捐款进行投资。对方是一个与教体局有业务往来的“老板”。教体局的解释是,这样能提高收益。

  捐款做好事,多数教师表示可以接受,但对“被捐款”有微词的也不在少数。而且作为捐款人,许多教师觉得有些无奈。

  对此,修水县民政局称,基金会的成立需要到市一级民政部门注册备案,相关监管工作应由县教体局和县总工会负责,“主要靠自律”。


  老师一日捐明细表


  县教育体育局印发的修水县特困教师互助基金筹措、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爱心一日捐难倒特岗教师

  李莹(化名),22岁,修水县某乡镇小学一名特岗教师。

  5月初,在全校教师会议上,李莹得到了一个消息,“全县组织教职工为特困教师捐款,每人捐一天的工资”。

  献爱心本是好事,而且救助的是特困教师,但李莹有些“火大”。

  因为按照有关政策,修水的特岗教师工资半年一发。李莹和她的同事们上一次发的工资用得差不多了,近一两个月“日子过得紧巴巴的”。

  所以尽管已经参加工作一年多,她还要向家里要生活费。

  李莹告诉新法制报记者,按照特岗教师半年一万余元的工资计算,自己就算捐一天工资,也就该捐56块钱,而学校却要求“捐100元或200元”,“不能不捐”。

  捐款的通知无疑又将逼得她再一次向家里开口,李莹并不愿意。

  李莹的多名同事向记者证实,确有此事。但大家最终还是捐了款。

   全县学校收到捐款通知

  5月17日,新法制报记者在修水县多个学校走访了解到,确实存在学校组织教师捐款一事。

  修水县义宁镇第一小学(以下简称一小)工会主席刘一萍告诉记者,学校在今年4月份接到了县教体局下发的捐款通知。

  记者问有没有具体的捐款任务,刘一萍拿出了一张学校在职教师4月份的工资表。

  “我们学校要完成8032元的捐款(任务),现在已经超额完成。”刘一萍介绍说。

  捐款任务为何能够详细到个位数?

  刘一萍解释说:“学校共有111名在职教师,所有教师一个月工资的总和除以30,得到的结果就是8032元”。

  记者在刘一萍出示的工资表上看到,每一名教师的工资合计栏之后是“捐款”一栏。捐款栏已依次预先填写好了每一位教师一天的工资数(53元~91元)。而在这一栏后的空白处是一串手写的数字依次排列。

  刘一萍介绍,这些手写的数字就是学校老师各自的捐款数,“基本上都捐出了自己的一天工资,甚至更多。”

  记者注意到,多数老师捐出的都是100元。

  “一些老师很积极,就捐了100元。”刘一萍再三强调,所有捐款都是基于自愿。

  但当记者来到一小教师办公室进行采访,问及是否出于自愿捐款时,老师们却三缄其口。过了一会儿,一位老师回答称,“其他老师都捐了,我也就捐了。”

  不同学校的老师们对捐款一事说法不一。

  同一天下午,修水县英才高级中学一位副校长称,所有老师的捐款都是出于自愿,学校并未摊派具体的捐款任务。

  “当时学校造了一个表,我们直接在表上签字表示同意,捐款直接从工资中扣除。”散原中学的一位男老师介绍。

  该校几位老师称,一天的工资只是一个小数目,如果捐出去就能帮到别人,他们的确乐意,可以接受。

   捐款用于成立“特困教师互助基金”

  17日下午,新法制报记者来到下发捐款通知的修水县教体局。

  教体局工会主席徐小凡接受采访时称,捐款是用于筹措“特困教师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徐小凡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修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的《关于印发<修水县特困教师互助基金筹措、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同时拿出了一沓修水县贫困教师2011年提交的申请困难补助的材料。

  “修水县7000多名教职工当中,有200多人生活相当困难。”

  材料显示,贫困教师大都因自己或者家属身患重病,负债累累。其中还有身患癌症的教师。

  徐小凡介绍,按照现有的救助办法,存在资金少,指标少的双重困难,“每人只能获得200元到500元的救助款,这对于负债十几万的家庭来说,杯水车薪”。

  “教体局成立这个基金,希望能长效地救助到更多的特困教师。”徐小凡说。

  “通知”称,基金经费来源包括:“全县教职工捐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资”和“教体局每年拨款10万元”。

  徐小凡强调,目前基金的主要经费来源暂时为全县教职工的捐款,“预计捐款30多万元”。

  30多万元的捐款预期是如何得来?

  徐小凡告诉记者:“教师自愿捐出一天的工资,全县在职教师的总工资加起来除以30,就是捐款预期总额”。

  徐小凡称,为了达成目标,会按各个学校教师人数和工资的不同,下达相应的捐款任务,“为了简化捐款程序,鼓励学校直接从老师工资里划拨实际的捐款数”。

  县教体局工会提供的几份学校捐款名单显示,修水县中心幼儿园36名教师每人捐款100元;修水职业中专教职工多数捐款100元;修水县第三中学教师同样多数捐款100元。

  对此,徐小凡称,教师们“捐款热情很高”,“捐款预计将达到40万元”。

  对于特岗教师反映的“强制捐款”现象,徐小凡给予否认,“捐款都是基于自愿,有困难的教师可以不捐”。

   “基金”如何运行教师不知情

  新法制报记者在几所学校走访时,当记者问及是否了解“特困教师互助基金”,部分受访老师一脸茫然。他们当中也有人表示听说过,但对基金的具体运作情况并不清楚。

  “基金怎样运营?申请条件如何?如何财务公开?”这是受访教师普遍关心的问题。

  徐小凡称,“通知”对此都做了相应的规定。

  “通知”称,将成立修水县特困教师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基金会成员由县教体局分管工会的局领导、教育工会主席、副主席,乡镇、县直学校工会主席(25人),局计财股会计组成,共29人。基金将设立专门账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还将成立基金使用监督小组。

  教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互助金:因自然灾害或失火导致房屋倒塌或无法使用,家中财产损失惨重;子女已成年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已负债5万元以上,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人均收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自支部分一年内在3万元以上;在职单职教职工死亡,上有父母(60岁以上已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需赡养,下有子女(在校读书)需抚养。

  “通知”称,每年基金会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基金使用监督小组汇报,接受监督小组的年度审核。

  但在基金会成员以及基金使用监督小组成员中并未看到普通教师的身影,“基金大部分来自我们的捐款,可我们却不能参与到基金会的管理和运作”。

   捐款拟放到一个“老板”那投资

  事实上,大部分教师不了解的是,他们的捐款将用于投资,所得收益部分加上教体局每年拨的10万元专款,全部用于特困教师的救助。

  “我们打算将捐款放到一位老板那里投资,按照一年一分二的利息计算,40万元就能有将近5万元的收益。如果存到银行,一年只有几千块钱的利息。”徐小凡称,这一想法得到了基金会成员的一致同意。

  接受采访的教师们听到记者反馈的信息后,对这个做法都不甚赞同,称“风险太大”。

  对此,徐小凡并不担心。

  他告诉记者,这位老板实力雄厚,而且和教体局又有业务来往,因此“没有任何风险”。

  徐小凡口中的老板即修水县英才高级中学的董事长邹杨春。

  邹杨春在接受新法制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他名下有一家印刷公司,每年要从教体局那里结算总额大概90万元的“作业本印刷费”——这就是徐小凡所说的“业务来往”。而这90万元放在县教体局,就能保证基金每年5万元的投资收益到账,甚至教师们40万元的捐款也能随时拿出。

  邹杨春称,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维持基金运转,帮助更多的贫困教师。

  目前,一些学校的捐款还在进行当中。徐小凡预计,到5月底,全部捐款就能到位,到时一并存入邹杨春处,“基金会和邹杨春会签订一份具体的协议”。

  许多教师对此表示无奈,寄希望于有关部门能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管,让基金的使用尽量做到透明。

   县民政局称无法进行实质监管

  5月18日,修水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主任王驱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听说过教体局工会在做这个事情,但收到了多少捐款,包括以后将怎么运作,他们没有向总工会报备。”

  王驱虎告诉记者,事实上,每年县总工会都会拨付一部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给教体局工会,但由于贫困教师数量太多,帮扶效果有限。因此,县总工会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多渠道筹集困难职工帮扶资金。各级工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独立的,“县总工会是管不了的”。

  同时,王驱虎也指出,修水县教育系统这一次募集的捐款是作为“基金”使用,“应当需要到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对此,修水县民政局办公室副主任周军强称,有些社会团体设立基金是不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比如单位自发组织的捐款。但是,成立管理机构“基金会”必须满足一些条件,如“启动资金需达到10万元”、“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等。符合条件的基金会还必须在市一级的民政部门登记注册。

  对此,徐小凡表示,“我们没有到相关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不清楚是否有这个需要”。

  “他们这种模式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基金会’,只能说是他们探索的一个模式”。周军强猜测。

  同时,他还称,即便基金会按照相关程序登记注册,民政局也无法对其进行实质上的监管,县教体局和县工会应承担监管责任——实际上“只能依靠自律”。

  □文/图记者朱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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