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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央视调查显示三成民众一年才能回家一次看父母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6-28 09:17
标题: 央视调查显示三成民众一年才能回家一次看父母
根据调查,每周能够看父母的排到第二位是16.4%,每个月是13.8%,每三个月是9.5%,十个人里大概有一个,每半年是 14.9%,排到最高的一个数值是一年才看一次父母33.4%,说明现在人口的流动离开自己的故乡的比例显著增大了,很多年都没回家了居然也是触目惊心是 11.9%。以下为节目实录:

评论员 白岩松:

你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今天的节目一开始咱们先来看一部电影的一个片断,为什么一个新闻节目先来看电影呢?在看这个电影之前我们来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您的父母今年六七十岁,起码还能活二三十年,你觉得跟父母还能一起待多长时间呢,不算不知道,一算看一跳,电影里有这样的细节。

画面提示:

《飞越老人院》电影片断

“您算没算过这么一笔账,我们的父母现在都有七十岁左右了吧,我们假定他们来能活20年以我来说吧,我每年只有春节那几天能回家过,其实也就是五六天,但是每天真正跟父母在一起的时候也就是两三个小时,五六天是十几个小时,二十年是200多个小时,想想就觉得可怕,总觉得20年还很长,可是这么算下来我们跟父母在一起的时间就只剩下十几天了。”

白岩松:

让人掉泪,让人难过的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吧,就剩下这十几天了,为什么我们今天的节目要让大家先看这样的一段张扬导演的电影《飞越老人院》呢,很重要的是因为有一条新闻,在昨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修订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来审议,在这个修订草案当中有一条“常回家看看”被入法了,引起了很大的争论,该争议吗?做得到吗?是不是可行的,我们来进入今天的关注。

解说: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及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接近1.85亿,占到总人口的13.7%。

一亿、两亿、三亿正在加速的人口老龄化毕竟给整个国家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影响,正因此昨天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备受舆论关注。从原来的六章五十条,扩展到九章八十六条,新增三十八条修改三十八条,业内的专家把这次草案的修订称作是脱胎换骨的修改。同时,舆论是关注到了草案的几大亮点,其中包括明确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长期战略任务保护老年人财产等和权益,对失能老人给予护理补贴,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等。而其中一条应该最引人关注,那就是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一规定也被大家通俗地理解为“常回家看看”,或将入法。

这是一首传唱十多年的老歌,唱出了很多人的共鸣,如今这首歌却有可能成法律,统计数据显示,眼下的1.85亿老年人大约有一半子女都不身边,中国社会赡养老人的方式正在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发生着历史性变化。

市民:

多长时间回一次家?

市民1:

一年吧。

市民4:

确实觉得很少,但是没办法,没有假期。

市民5:

反正也是愿意儿女经常回家看看,但是他们工作压力大,也不想给他们增加负担。

记者:

自己心理有没有想着让他们多回去几次?

市民6:

是想,但是面对现实吧。

白岩松:

面对现实吧,在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里头,即便是非常重要,非常严肃的一个法律,如果其中没有一两条引起争议,和及其吸引眼球的点的话,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讨论也很难以,还好这次咱们《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这个修订的草案中间有“常回家看看”引起了大家正、反、中立各方面态度各方面讨论的的点,媒体也都以此为重点进行了报道。所以呢,这个法还真引起大家的关注了,这可能就是“常回家看看”还没有入法,但是已经为老年人权益保护作出了自己一定的贡献了。其实这部法律非常非常的重要,“常回家看看”只是其中很小很小的一个点,这里头看点媒体也在总结,比如说有老年人财产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惠,国家推进了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等等,但是我觉得最重要是第一条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长期战略任务,我觉得用不了太久的时间,中国的人口问题集中体现在老龄化快速的到达,而且是未富先老,同时跟低出生率之间将可能成为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以及遇到的最大挑战,甚至之一都有可能在未来拿掉,真这么严重吗?真有可能这么严重,就像现在的日本等国家一样。

不过这个法律虽然仅仅是一个草案,而且在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当中,但是各方面的意见已经扑面而来,围绕“常回家看看”该不该入法,有的赞同有的反对,我们看一个调查,“常回家看看”拟写入法律你同意吗?支持是42.2%,可没过半。反对35.6%,比支持的少,无所谓22.2%。所以你可以看到从这三个比例可以看到围绕“常回家看看”在社会上还很难一时间达成一个共识,咱们围绕这样一个争议或者是讨论,继续关注正在审议过程当中的修订草案。

解说:中国已经是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也是目前人口老龄化速度最快的国家。16年前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的老年人权益的法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开始实施,现在这部法律也到了大修的时刻。

画面提示:

2011年5月25日新闻

画面主持人:

根据最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来看“常回家看看”或将入法成为法定的义务。

解说:

去年,这部法律的修改就曾引发社会热议。

画面提示:

2011年采访

律师 鲁培栓:

从执法的角度如果只规定这一条款,不设置相应的处罚条款,不为违法者设置相应的违法责任,则该条款就容易陷于空泛化,会导致这样一种现象,一大批人在违法,却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样就会反而损坏法律的权威性。

解说:去年5月到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而山东大学的肖金明教授也开始参与到了这部法律的修订工作中。

肖金明:执法检查的过程当中有很多问题,比如说我们是不是应该把积极应对老龄化当做基本国策?就要求我们政府加大财政收入,推进老年社会保障和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尤其特别重要的就是,我们是不是需要把社会养老服务或者社会照料和社会优待,从社会保障当中独立出来。

解说:据肖金明介绍,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起草工作从去年8月份就已经开始,经过全国各地开展的一系列调研论证,课题组曾向全国人大内司委提交过一份专家拟定的稿件。“常回家看看”被列进了这份稿件中。

肖金明:老年人基本的需求,大家都公认的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是经纪商的供养,第二是日常生活当中的照料,再一个就是精神慰藉。

解说:肖金明教授目前居住在济南,而他的父母则在青岛生活空间上的距离造成的心理距离,他本人也颇有感受。他主张凝聚家庭的力量,让老年人真正健康生活,政府用法律保障子女形成一种观点和责任。

白岩松:

再次强调目前这个修订草案依然只是在审议当中,因此“常回家看看”入法后面应该还加一个问号,因为并没有立即变成现实。不过这个问题已经在审议过程当中,就已经挑动了我们的神经,因为每一个人都是孩子,同时也可能就是父母,我们今天年轻,可能明天就会老了,关注今天的老人何尝不是在关注明天的自己呢。针对这个问题你多久可以回家看望父母?我们也进行了一个调查,结论我们看看,每周能够看父母的排到第二位是16.4%,每个月是13.8%,每三个月是9.5%,十个人里大概有一个,每半年是14.9%,排到最高的一个数值是一年才看一次父母33.4%,说明现在人口的流动离开自己的故乡的比例显著增大了,很多年都没回家了居然也是触目惊心是11.9%。所以“常回家看看”从道德上,从内心的角度来说应该入法,可是从入法的角度来说又有它严谨的要求,可能又有很多人觉得,它很难以操作,因此不该入法。接下来正好有两位专家对此的看法并不相同,我们连线他们。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6-28 09:17
第一位是山东大法学院的教授肖金明,第二位是上海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首先要问肖教授,您是同意“常回家看看”入法的请陈述理由。

肖金明:我是非常同意的,因为看起来这是一个非常具有道德色彩的条款,但是我们社会转型时期我们道德反思的一种表现,实际上也是我们保守传统道德的多个选择当中不可替代的一种选择,就是说要用法律来支持道德。在西方福利国家,摆脱福利制度困境发起召回家庭的运动的时候,对我们中国来讲一定要坚持留守家庭,这个条款实际上并不是不具有可操作性,我觉得这个条款出台之后,能够给我们的精神文明的建设,社会道德的重构、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使这样的条款“常回家看看”能够深入人心,使每个家庭成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责任。这个条款也明确规定了家庭成员应该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能忽视和漠视老年人,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实际上规定责任还是非常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白岩松:好肖教授,先到这儿,接下来听听左教授,是咱们上海科学院的常务副院长,左教授我相信您在生活中一定同意在道德上所有孩子都影响“常回家看看”,但是您不同意“常回家看看”入法,请您陈述理由。

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 上海市老年学会会长 左学金:

我感觉,我虽然不是学法律但是我感觉法律不是倡导性的,应该是强制性的,是应该有一个约束性的,如果法律没有强制性,没有约束性,这个法律就不严肃,如果是这样的话有这个法律的条款还不如没有这个法律的条款。

第二,我感觉法律应该是可操作性的,很多提法应该是可度量“常回家看看”,什么是“常”,那么是一年一次算“常”,还是一个星期算“常”,和距离有什么关系,什么样的距离在同一个城市,一个星期一次算“常”,还是一个月一次算“常”,你的父母在黑龙江,你在上海,你多长时间算“常”,这个都没有标准。然后你如果不回家,你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历史上有大禹治水、三过其门而不入,我们是作为一种因公忘私的典型,如果因公忘私他不能回家,也法律要不要谴责。我感觉另外还有两个问题比较重要的,就是我们国家的人口学变化,实际上我们国家独生子女的家庭无子女的家庭,空巢老人的家庭,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的家庭的数量在不断增加,所以说对这一家庭来说,可能很多人常回家看看,这个老人希望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愿望是很难实现的,特别是没有子女,他根本不可能实现,如果有个子女在很远的地方那个也很难。

我最后还说一个,“常回家看看”可能需要更多宏观制度的安排的支持,比如说拟稿社会保障,比如说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比如说住房城市的住房问题,我们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经济学的角度来说,你要付“常回家看看”职工的工资,可能就会造成有些企业不愿意雇佣这些职工,如果真的实行的话。

白岩松:带来一些另外副作用。

左学金:对。

白岩松:非常感谢左院长。反过来肖教授您也听到了左院长的意见,第一个法律是不是一定要强制性的,在现实中的确有很多的困惑,把它的操作性变得很难。

肖金明:我是这么看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它属于社会法制的范畴社会法制我们通常讲的《刑法》,或者是《民法》当中的侵权责任法还是不同的,这样的社会法倡导性的条款,支持性的条款、促进性的条款比较多,更多还是体现政府的责任、社会的责任,当然也包含强化我们家庭的责任。我刚才讲老年人的需要其实有很多,共同的这种需求不是最主要的需求了,政府在这方面也承担了更多的责任,政府照料的责任这个重要性越来越大,我们现在是强化社会责任,社区是依托机构支撑资源服务还是辅助,但在精神生活领域家庭生活的作用是不能替代的。

我再补充一下,这个条款也不说不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就像我们这专家所在的上海,上海的宝安区法院2003年就有判决,2007年天津市的和平区法院,还有江苏的海安县法院都有类似的判决,就是判定赡养义务人应该按时到家里看望人。

白岩松:好肖教授,可能一会儿还有问题向您请教。

如果要是问到我个人的话,也许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我也支持“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因为这个法律不一定所有的法律都是具有强制性的,有的时候我们谈论法律就是道德的最低的一种坚守,因此它跟道德本来就是有一定的关系。另外,有很多现实中还没有做得很好的先写入法律也会成为一种巨大的推动力,比如说今年的《刑事诉讼法》当中就把保障人权写入其中了,我们谁都知道,保障人权我们已经做到尽善尽美了吗?没有,但是写入了《刑事诉讼法》之后,有可能推动保障人权在我们的国家越做越好,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最低的道德的执行,写入法律也许会推动大家家庭和亲情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这仅仅代表我个人的意见。

接下来继续关注“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就够了吗?还需要怎样的社会保障?

解说:陕西省定边县堆子梁镇,67岁的薛丕忠老伴杨桂兰和孙子在自己家里,薛丕忠家有十几口人常年在外。陕西省旬阳县白岭镇(音),87岁的柳树珍在村里的水稻田边,柳树珍的老伴已经去世,而儿子也常年在外打工,如何让迅速老龄化的中国老有所养,,这无疑对我国的社保养老金制度提出了极高要求,而这或许也是日前养老金收支失衡问题之所以引发全社会强力关注的原因。

画面提示:

2011年7月11日新闻

画面解说:随着老龄化推进,全国范围内空账形成的缺口将会更为巨大。

解说:除了养老金问题与人口老龄化相伴相生的还会有日益严重的空巢现象。

画面提示:

2010年6月17日新闻

画面解说:

在我国60岁以上老人有一半的老人是空巢老人,这个数据来自于全国的老龄办,而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核心城区的老人当中,空巢率达到了70%,全国老龄办指出,今后空巢现象将更加的普遍,空巢期也将明显延长。

解说:远离越久的子女、越来越珍贵的沟通,留给老人的是越来越多的孤独与寂寞。

画面提示:

2010年6月17日新闻

画面解说:

据中国老年科学研究中心的统计,城市老年人中感觉幸福和比较幸福的只占56.9%,农村老年人这个比例竟为33.1%,独居的空巢老人更容易感到孤独和寂寞,长期陷入无趣、无助的状态会使老人对自己的存在价值表示目前怀疑。

解说:养老方式,在接下来的几十年将是中国必须应对的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是延续家庭方式还是强力推进机构养老,取舍之间决定着接下来的政策投向。

画面提示:

2011年6月21日新闻

画面解说:仅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缺口数量也在300万左右,而这还不考虑到我国老龄化的加速,未来有入主需求的人还将逐年增加。

解说:虽然养老还有一系列的体制、机制问题有待解决,但是养老的压力已经扑面而来。

画面提示:

2011年7月11日新闻

记者:2010年代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是12.3%,而到2050年这个数字将会增长为33.9%。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玉韶:

目前我们国家是五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年人,根据预测到2050年左右,最高峰是1.7个劳动力供养一个老人。

白岩松:其实把“常回家看看”入法可能大家有各种各样的争论,但是反过来说也是有一个好处,把它写入法律当中可以推动很多事情的进步,举一个例子,比如说可能常回老家去看看很难,很多的人就会把父母接到自己工作的城市家庭当中来,可以天天回家看看,但是问题是我们现在的很多政策是不是要调整,我们很多的城乡的差距巨大的鸿沟摆放在大家的面前,老人来了还要去办暂住证,像北京这种公交价格已经非常低于,做的非常好的地方,北京65岁以上、70岁以上的老人跟着到这儿来跟着孩子一起住的时候就不公平,虽然差距很小,但是他一会有一种被歧视的感觉。另外我们的社区里是否可以平等地接纳来自五湖四海的岁数都很大的老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绝不简单,它要推动很多事情的变革才能真正起到写入法律该有的意义。

接下来还要连线肖教授,也来面对这个问题,肖教授您好,就是“常回家看看”入法您是支持的,但是您期待它入法之后还推动什么样的一些事情进行改革才能更好地起到作用?

肖金明:我觉得这涉及到不仅仅是这条款本身的一个实现的问题,这涉及到这部法的实施的问题,我倒是觉得这部门法律的实施应该比较全面来看,但是牵扯到很多方面,一个是牵扯到《宪法》、关系到其他法律也关系到国家的政策,还有关系到地方性的法规。我觉得在其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这部法通过之后,如果这个条款能够保留的话,位于我们地方性法规的修改肯定会起到促进的作用,这部法律刚才上海那位教授讲的,这部法律看起来不具体,什么是“常”,空间距离之间怎么来核算?我觉得这都不是问题,这个可以根据各个地方实地的情况,根据我们的立法内容和精神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这个地方性法规是执行这部法律,包括条款的基本的途径。

白岩松:其实这仅仅是一个开始。非常谢谢肖教授接受我们的连线,也谢谢刚才的左院长。

在节目的背后还是回到节目一开始的那部电影《飞越老人院》当中,不过要先讲述一下,老人在给自己的孙子讲,有一天问孩子那是什么?孩子麻雀,然后他耳朵背又问了一遍,那是什么呀?孩子回答麻雀,他还是没听清,又问了第三遍孩子,那是什么呀?孩子非常不耐烦了,告诉你多少遍了,那是麻雀。这个时候老人就突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孩子小的时候如何面对孩子的提问了。

老人:你问我那是什么呀?我说那是麻雀,你又问我那树上是什么呀?那是麻雀。就这样他问了我几十遍了,每次我都高兴得不得了,我都不厌其烦地跟他说,那叫麻雀,会飞的小麻雀,记住了吗?

爱今天的老人,就是爱明天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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