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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修水法院通过“购物网站”执结一起3年案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8-1 11:03
标题: 修水法院通过“购物网站”执结一起3年案

    7月31日早上5点整,修水县人民执行局的干警们敲开黄某所租房的门,随后将正在睡觉的黄某带至法院。此时的黄某在被告知不履行义务将被司法拘留后,慌忙叫其在外做生意的妻子将欠款、诉讼费、执行费共计人民币9.6万余元打到法院账户上。

    2009年10月,朱某驾驶摩托车带乘其妻李某从修水返回白岭,途中与黄某驾驶的中四轮发生刮擦,造成朱某重伤、李某轻伤的交通事故。事件的发生让朱某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2010年2月,朱某与李某将黄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公开审理后,该院判决黄某赔偿朱某与李某各项损失合计21.5万元。可黄某只购买交强险,朱某和李某拿到保险公司12.1万赔偿款后,黄某并未按时赔付其余案款。2012年5月,朱某与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可黄某因想赖债务,长期在外租房,无固定居所,很是难找;且不用自己名字存款、购置财物,又常年变换电话号码,这让执行干警们陷入困境。

    但执行干警始终关注着此案进展。该院执行干警心想:黄某是个年轻人,可能对网购感兴趣,干嘛不通过这种方式试试,只要黄某进行实名认证,就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他的收货地址。

    7月30日,该局领导抱着试一试想法,叫正在南昌出差的干警们来到淘宝网南昌分部。待干警们向工作人员亮明身份后,让工作人员输入黄某身份证号开始查询,突然十多条记录在电脑中冒出来,其中最新三条记录:“7月19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7月22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7月28日,黄某购买了某物品;其收货地址均为该县广场现代城X栋二单元701室”。获得此信息后,执行干警们认为黄某很可能还住原处,于是在次日一早赶往,将此时正在屋内睡觉的黄某逮个正着。

    “本以为躲到外面,没有固定居所、固定电话,也不用自己名字存款、登记物权,法院就没有办法执行,没想到法院这么较劲,不但欠款没躲掉,还付出了迟延履行的代价。”被执行后的黄某懊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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