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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调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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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long
时间:
2012-9-17 23:41
标题:
关于公开选调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报请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县非公经济党工委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三、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正派,品行端正;
(3)作风扎实,勤奋敬业;
(4)专科及以上学历,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即2010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
(5)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公布选调范围、名额、条件与资格、选调程序等。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到统战部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各证件均为原件,不接受电话报名)。报名人数达不到选调计划表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公选。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15日至19日。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准予考试。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全过程。
4、笔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5、面试。按笔试成绩以1:3从高分到低分取前6名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快速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6、考察。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比例取前4名进行考察(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建议人选。
7、确定人选体检。建议人选报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人选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并对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后试用上班,试用期三个月。
8、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笔试、面试时间与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7221180,13755202690。
中共修水县非公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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