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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X”“菜台母”频现 反腐反不正当竞争需利器!—独山玉(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大雄    时间: 2013-1-20 14:54
标题: “房X”“菜台母”频现 反腐反不正当竞争需利器!—独山玉(转载)
   有观察家指出,中共十八大之后,借中央高层惩治打击腐败的决心,互联网上一股反腐热浪正在掀起,并逐步“倒逼”反腐制度创新。网民举报,借助网络力量形成舆论压力,司法跟进调查、挖出贪官,这一模式逐渐成为中国反腐“生力军”。在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反腐问题的背景下,网络民间举报信息更加被重视,加速了相关案件的处理进程。
     
  如网友曝出的合肥房叔、福建房婶、郑州房妹、深圳房爷等均持有价值上千万乃至上亿元房产,巨额资金背后的“权力”和“关系”则成为他们共同的标签。而在“贫富差距拉大”此类字眼频繁见诸于各路媒体的同时,“两个户口,两张身份证”也成为贪腐者的新标签。
     
  在媒体曝出郑州“房妹”拥有两个户口的同时,网上多家论坛流传把某南方电视台广告代理权牢牢握于指掌的某广告公司总经理“菜台母”,竟然也拥有两张身份证,网帖还质疑其与南方某电视台台长存有不正当交易,甚至个别跟帖与人肉直指其关系暧昧。
  
  老百姓也好,媒体也好,社会其他各个阶层也好,其实对腐败行为深恶痛绝。即便那些天天受到官场保护伞保护的企业界人士,即便那些从政界腐败得到“好处”的富豪阶层,一样端起碗来吃肉,丢下筷子骂娘。也由此,人们希望反腐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对网络反腐寄托了更多的期待。
   
  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来看,很多案件是根据网民向相关机构举报提供的线索查处的。从“天价烟”局长周久耕到雷政富、从“表叔”到“房妹”,正是在诸多证据事实被晒到互联网上后,其涉嫌以权谋私的更多信息才被进一步曝光。然而,我们也应该清晰认识到,治理腐败问题,网络代替不了法律,必须要法制,必须依照程序,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护举报人。
   
  从网络流传的“反腐一靠二奶,二靠小偷,三靠网络谣言”到网友在网络反腐事件中的“胜利”,恰恰反衬了当前制度反腐的缺陷。如何让制度反腐、常规反腐发挥更大的作用,如何让更多的腐败现出原形,答案不在于如何拔高网络反腐个案的意义,而在于扎扎实实地加强对于反腐制度的建设。
   
  可以说,只要涉及公共利益,官员或是与之有联系的企业家就没有隐私可言。假如雷政富被曝光的不雅视频涉及家庭生活,那么应追究曝光者的法律责任。如果确属作风问题,公开举报便无不妥。同理,网帖所列举的“菜台母”利用不正当交易谋取招标利益,拥有两张身份证等事实如果子虚乌有,曝光者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所列事实确凿,有关部门不仅要跟进,还应该想方设法保护举报人。
   
  在公众面前,官员的隐私部分越少,越能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如果官员以权谋私都成了隐私,那么公众如何监督公权力,又如何对这个政府有信心?

剖析众多的腐败案件不难发现,涉案者多手握重权。他们不能正确对待权力,把权力当成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又由于他们身居要职,以致下级监督不敢、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权力监督的缺位,成为一些领导干部腐败堕落的主要原因。

  贪婪是一些人的“天性”,而手握重要权力者一旦贪腐,势必像一头出笼的猛兽,更是危害无穷。因此,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以制度预防腐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是***的要求,也是举国上下的共识。只有把权力关进“铁笼子”,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建立高效廉洁的权力运行体系。

  同理可证,要想消除某一具体领域中的腐败,就必须保障这一领域中的资源运作越来越透明。比如想消除招标黑幕,就要让官员和竞标者处于监督之下,如此方能保证招投标更具公信力,官员不敢胡作非为,想获取利益者不敢逾越制度红线。不管是“房X”,还是“台X”,我们希望这样的牛X越少越好!越少越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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