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上发现的另两件证物,组成清代卖官鬻爵的证据链 修水县收藏爱好者甘先生,近日发现了一张清代户部发给“义宁州俞廷香户部例捐授国学”绢帛。巧的是,文物人员在对这张绢帛进行考证时,发现“孔夫子拍卖网”上曾经挂拍过一张清代国子监颁发给俞廷香的“监照”,和户部开具的“户部执照”。修水发现的这张“户部例捐授国学”绢帛实物,和网上发现的“监照”、“户部执照”,相互印证了清代卖官鬻爵的腐朽官场制度,对研究清代科举制度及修水县文化教育历史提供了极为难得的史料。 修水县发现的《义宁州俞廷香户部例捐授国学》绢帛 网上发现的《户部执照》和《监照》 绢帛为户部出具的官位职级证明这张“户部例捐授国学”质地为绢帛,石印,长55厘米、宽46厘米,中间竖排为蓝印的“户部例捐授国学”7个正楷字体。字左侧上边有红印“官録”二字,下面为“塘务府李,宪令一喜一报,钤号以杜假”的钤印。再在其下有手书“义宁州”三字在钤印之上,印下还有四列小字因细小而难以辨认。右侧为墨笔手书“俞名廷香”四字,并盖有钤印。周边印有太阳、云饰等图案。 文物人员告诉记者,这张绢帛相当于是户部发给这个名叫俞廷香的人的一个官位职级证明,或者说“任命书”。虽然绢帛上面没有朝代与时间落款,但是从绢帛的材质、印记特征以及清代的捐官制度等来鉴定,这张绢帛应该是清代中后期的物品。 “监照”上写明体貌特征以防伪 巧的是,文物人员在对这张绢帛进行鉴定时,在网上搜索“俞廷香”这个名字后,竟在“孔夫子拍卖网”上,发现清同治十二年,顺天府颁发给俞廷香的《户部执照》和《监照》。据网上介绍,发给俞廷香的《户部执照》和《监照》长约52厘米,宽约49厘米,内容为“户部为遵旨事据俊秀俞名廷香,年五十一岁,身中面白无须,今遵例报捐监生,所捐银两于同治拾贰年()月初八日,由户部捐铜局收讫,相应给执照,以杜假冒顶替等弊端,须至监照者。”并加盖了“户部”朱印。监照上详细写明了持有人俞廷香的体貌特征、所捐银两时间。此外,上面还写有俞廷香祖上三代曾祖、祖父、父亲的名字,以及“学院验讫”、“本州验讫”、“儒学验讫”的朱字批示。 文物人员告诉记者,“监照”为清代国子监颁发给监生的学历证书,相当于现在的大学文凭。监照上之所以写明持有人的体貌特征以及祖上三代的名号,主要是为了防伪,因为那时没有相片。“户部执照”则是户部收到银两后,开出的一张凭证。从“监照”和“执照”上的落款看来,距今已有140年了,与绢帛的年代相同。 三件物品形成一组卖官鬻爵证据链 文物人员告诉记者,例捐也称“事例”,清代所订捐官章程,分暂时事例和现行常例两种。康雍时期,只捐虚衔,不能作实官。顺治时期,要买个官,捐银约七八千两,但仍需考试,文理通顺者为知县,不通者授守备。到清代后期,将捐官列为朝廷的财政收入,虚衔之外还可以捐实官。捐什么官,要多少银子,都明订章程,明码标价。京官郎中以下,外官道台以下,都可按规定银两数捐得。 文物人员表示,修水县发现的“户部例捐授国学”上的“俞廷香”,和“孔夫子拍卖网”上《户部执照》、《监照》上的“俞廷香”,是否为同一个人,目前还不能肯定,但是这三件实物,恰好形成一组证据链,印证了从交钱到任命的整个买官过程。由此可知,清代这个名叫俞廷香的人,例捐了一定数额的银两后,买到了国子监颁发的监生“毕业证”和“任职文件”。三件物品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王朝将科举考试及升迁纳入买卖关系的腐朽一面。清代,特别是晚清,人人都想当官,国家明码标价卖官,流弊甚多,积重难返。清末朝廷试图改革吏治,最终却毫无进展,这与前期捐纳之风的猖獗也不无关联。 ■周武现、记者曹诚平文/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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