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标题:
家帝豪续“善恶之间”
[打印本页]
作者:
生死一线
时间:
2013-6-24 13:57
标题:
家帝豪续“善恶之间”
——中国 消费养老第一人曹建华及其家帝豪公司涉嫌传销犯罪庭审纪实
5月27日凌晨,上海下起了一场暴雨,狂风卷着雨水要把这座国际大都市来一次大清洗似的。天亮时,狂风暴风收敛了一些。位于延安东路1234号的黄浦区人民法院门前,聚*集了越来越多的人们,他们有秩序地排起了长龙,准备参加中国消费养老第一人曹建华及其上海家帝豪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庭审旁听。
八点三十分,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樊蓉检察员早早来到黄浦区人民法院的215审判庭。稍后,曹建华的辩护人,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如洪高级律师和其他11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在书记员的引导下顺利通过多重司法警察的关卡,也来到法庭按顺序就座。九点整,法庭审判长池晓烽宣布开庭并令法警带被告人到庭。曹建华等11名被告人被带到法庭并排成两列。法庭核实了多位被告人的身份后,由公诉人宣读黄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沪黄检刑【2013】161号)。
《起诉书》指控:“2007年起,被告人曹建华通过旗下‘我爱我买’电子商务购物平台,以推销网站销售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5000元或者1万元的商品套餐获得加盟资格,并按照推荐发展加盟的先后顺序组成上下线关系,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不断发展他人参与传销活动。2009年11月24日原上海市工商行管理局卢湾分局以非法传销对家帝公司罚款人民币80万元。2010年被告人曹建华推出‘消费养老’项目和以赠送公司期权为名,先后以家帝公司和家帝豪公司名义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代理商。其代理商模式与2009年之前基本相同。经审计,家帝豪公司自2007年至今,在全国31个省市共计发展代理商66032人,其中,2009年11月24日至案发,共计64011人,增幅3067%。2007年至2012年3月,公司总收入人民币13亿余元(以下资金均为人民币),其中,代理商服务费11亿余元。11亿余元服务费中,2009年11月24日至案发期间共计10.9亿余元,增幅3232%。截至案发帐户余额2.8亿余元,案发后已被公安机关冻结”。
在公诉人读《起诉书》之后,法庭分别传曹建华等11名被告人到庭陈述并接受公诉人和法庭的讯问,辩护律师也分别向被告人发问。被告人均不认为家帝豪公司的经营模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法庭上进行了辩解。当最后一名被告人潘吟被公诉人问是否承认犯罪时,她的情绪顿时激动起来,哽咽着说:“我是一个社会青年,是谋求一个职业到家帝豪公司打工,每月工资1800元,做的是会前会后的服务工作,是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尽义务,我不知道为什么公安机关要抓我,并关了我一年多的时间。”在旁听席上的潘吟母亲大哭起来,法庭一时出现骚动。审判长顿时宣布上午的庭审结束。
自27日下午起法庭开始长达两天的马拉松式的举证和质证,而且每天都到晚上九点多钟才休庭。因为控辩双方都对曹建华及其家帝豪公司的经营模式没有太大的异议,仅是对模式本身是否触犯《刑法》存在根本分歧,举证和质证都很顺利地进行。只是到5月28日下午法庭传鉴定人上海公信中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司法鉴定人员汪某出庭接受质证时,法庭出现了戏剧性的插曲。当审判长核实了鉴定人的身份之后,随即宣布休庭10分钟。这时公诉人担心鉴定人难以应对律师提问,把他叫到跟前准备面授机宜,没想到遭到旁听席上的部分人员激烈的反对,公诉人只好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作罢。在庭审继续后,公诉人担心的事情发生了:辩护律师提出了诸多质疑,鉴定人都无法自圆其说。例如,会计的司法鉴定本是对案件有关数据作量的鉴定,而鉴定报告却超越职权为案件定性,称“家帝豪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再如,为什么“鉴定报告”没有将家帝豪公司两年来共为425名代理商办理退出手续,实际退款1700多万元的重大财务支出载明?报告凭什么只根据未开庭质证的单个证人的证言作出配套商品成本价的鉴定?鉴定人语无论次,答非所问。更有意思的是在情急之下,他竟然提醒审判长要注意辩护律师的举动,在庄严的法庭引起了不少笑声。
5月29日下午,法庭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辩论。一开始公诉人按惯例对被告人来一个“妖魔化”,她以女性特有的气质和声调讲得有声有色,在她的言辞之中,曹建华俨然成了十恶不赦的罪人,应予刑罚的处罚。她还说在审查起诉期间,竟然有30多人次到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上*访替曹建华申辩,使她不能理解。在辩论阶段,11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共有十名为当事人作了无罪辩护。这些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一是本案的起因源于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受利益的驱动,非法冲击上海家帝豪公司,缺乏正当性;二是本案的侦查程序严重违法,公安介入的时间点不对,即上海公安受山西临汾公安的牵动仓促介入,立案侦查之后才通报上海市工商局。而该局两年来一直对家帝豪公司进行严密的监控,并没发现有传销行为;三是侦查机关和公诉人都混淆了传销行政违法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界线,简单认为只要公司构成行政违法传销其管理者就必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四是《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犯罪要素需全部符合,不能断章取义;五是家帝豪公司有真实的商品交易,货款不能与人头费等同,不同级别代理商的返利是合同约定的营销费用,并非上线对下线的剥夺;六是该公司规定代理商之间同级不返利,根据不同业绩可互相超越,还有无条件的退出机制,表明它不符合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要件;七是本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有现实的被害人的存在,表明家帝豪公司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八是家帝豪公司开展“消费养老”是利国利民的创新壮举,做了许多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不能认定是“骗人的幌子”;九是本案共涉及近七万份销售代理合同,如判有罪等于一案解除这些合同,损害数十万人的合法权益,不利社会的稳定并危害国家安全。
在法庭辩论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另择日宣判。这时,时钟还是指向晚上九点钟。
连续三天的开庭,庭外聚*集了上千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代理商,他们理性和平地关注着庭审的进行;庭审结束后,数百名代理商还在囚车经过的地方列队为曹建华送别,频频向曹建华挥手致意……
善乎?恶乎?人们拭目以待。
欢迎光临 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http://bbs.xiushui.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