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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万象新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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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jj
时间:
2013-7-17 16:34
标题:
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万象新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万象新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1.项目名称及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万象新城项目
项目概要:江西祥福实业有限积极响应修水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提出了“一心、两河、六组团”的“大修水”发展规划,拟在江西省修水县良塘新区D1地块,洋洲大道以西,浦前路以北,良塘路以东,宁红大道(311省道)以南新建《万象新城项目》,规划建设为高层住宅小区和特色商业街,主要为17-28层住宅楼及2-3层的沿街商业。地块总面积约为118472.59m²,总建筑面积约为433226.47m2。
2.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方本
联系电话:13807924924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0791-88670952
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工作程序:评价委托、收集资料和现场踏勘、确定评价范围和工作等级、区域自然和社会环境调查、环境现状评价、环境质量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总量控制、结论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措施、风险评价。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注意事项: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参与是多方面的,本次环评“公众参与”采取公示和发放“江西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同时公众参与调查表附建设项目工程简介,调查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代表性是指调查对象具有代表性,公众参与来自社会各界人士;随机性是指对象在统计学上是随机的,调查对象的选择机会均等,公正无偏。
7. 公示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14日
作者:
wejj
时间:
2013-7-17 16:35
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万象新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修水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提出了“一心、两河、六组团”的“大修水”发展规划,拟在江西省修水县良塘新区D1地块,洋洲大道以西,浦前路以北,良塘路以东,宁红大道(311省道)以南新建《万象新城项目》,规划建设为高层住宅小区和特色商业街,主要为17-28层住宅楼及2-3层的沿街商业。地块总面积约为118472.59m²,总建筑面积约为433226.47m2。
一、项目名称:万象新城项目;
二、投资主体:江西祥福实业有限公司;
三、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⑴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振动式压路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摊铺机、拌和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设置隔声屏障,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⑵破路、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断路、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
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施工场地的出入口道路应当硬化,并采取措施防止车辆将泥沙带出施工现场;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建筑垃圾应当密封运输;④粉状原材料放置时应有覆盖物;⑤烟尘产生部位应进行洒水抑尘;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易起尘的施工不应安排在大风天气进行。
⑶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施工期生活污水的水量相对较少,施工废水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修水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任意排放,影响到地表水体的水质。泥浆水和含油废水应经沉淀池和隔油池处理后回用或排放。
⑷施工挖掘产生的土方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城管局渣土管理处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九江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运土车辆应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路线进出施工场地,沿途应注意保持道路的清洁,应尽量减少装土过满、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渣土倾撒。
⑸项目施工过程中易造成原有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堆放不当和施工扬尘对城市生态也有不利影响。
四、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⑴建设项目建成运,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地块内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雨水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地块内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修水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采用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污水对项目附近地表水及受纳水体影响较小。
⑵项目住宅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通过统一烟道从楼顶排放;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地下停车场排气百叶窗下沿高度应至少距地面2.5m,高于人群呼吸带,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停车场地周围应加强绿化;备用发电机组燃油烟气由单独的暗烟道集中至楼顶排放,暗烟道出口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垃圾收集房应加强管理和小区绿化,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小区变电房、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小区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项目应采取必要的隔声措施,合理安排变压器、风机等辅助设置的位置,选择装配质量好、低噪的变压器、风机等设备,并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严禁轰鸣。
建设项目周边的交通噪声主要为城市交通主干道宁红大道交通噪声,对地块内小区居民生活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项目采用建筑退后道路红线,沿道路设置绿化带、重要路段限速、安装节能环保隔声门窗等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
按以上要求采用措施后,噪声排放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
五、结论
项目符合《修水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捷,选址比较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及节能减排要求,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总体上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修水县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平衡,不单独申请总量,公众基本同意建设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区域污染源对建设项目影响较小。
六、公众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日内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和其他相关信息,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七)项。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公众意见反馈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江西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0791-8867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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