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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律师事务所:为百姓撑起维权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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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long
时间:
2013-8-29 22:24
标题:
东太律师事务所:为百姓撑起维权的天空
东太律师事务所:为百姓撑起维权的天空
作者:韩元方
走进东太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俊办公室,他正在接待两位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原来咨询人丁某受聘一家公司,已经有了15年,但由于今年业务不好,公司决定解聘他,丁某心里不服,想通过法律维权。胡俊了解案子后,跟他逐一解释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建议他协商解决劳务纠纷。丁某听后连连点头,怨气也消了一半,高兴地走了。
数据显示:东太律师事务所累积办理的非诉讼案件5783起,几乎占据了整个办理案件的一半,且这些非诉讼案件大部分不收取律师费。也就是说,东太律师事务所基本上有一半的业务是免费的。
律师的职责不完全是打官司,其实还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
东太律师事务所每年都要组建法制宣讲团,深入社区、学校、厂矿、村组开展普法宣传,为广大群众解疑释难。在他们的普法宣传记录里看出工作的频繁:
2013年6月20日,到县城凤凰社区、西摆社区开展法律讲座;
6月26日,到布甲乡布甲村进行法律宣传;
6月28日,走访修水县凯达服装有限公司、金科矿业有限公司,帮助企业化解在经营过程的遇到的法律风险。
……
如果说,普法是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让每一个人遵守法律法规,那么化解矛盾纠纷则是维护一方和谐稳定。而东太所在信访咨询、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中都全力以赴。
2012年端午节下午,某镇小学一学生在返校途中溺水身亡。但其家属怀疑他杀。把存放尸体的冰棺摆放在集镇公路边上,周边群众生活受到严重干扰,镇政府和学校也无法正常工作,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关键时刻,县司法局和东太律师事务所同志多次与当事人推心置腹地谈心。同时联系到当事人聘请的律师,一同做劝解工作。通过两天两夜的解释、疏导,一场事件得以化解。
面对当事人遭受的苦难,看到一双双求助的眼神,东太所律师既讲法也讲情。
去年7月31日,武宁县一货运公司司机姜某驾驶重型货车与黄沙镇彭桥村民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谈某车毁人亡。谈某家人悲痛欲绝,妻子癌症病情加重,儿媳因受打击造成流产,儿子情绪异常激动,多次与肇事司机姜某家属发生冲突。面对如此情景,东太所律师既要维护受害家属的权益,又不能让他们做出过激行为。刚开始律师两边协调,来回10多趟,腿都跑细了,最后沟通得差不多,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协商。在律师的劝解下,姜某在按标准赔偿的基础上多赔偿55000元给对方,矛盾得以化解。
按规定,一个律师每年完成两起法律援助案,而在东太所,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律师会主动提供法律援助,不管你申请与否。
2008年,余维在广东打工期间腿部受伤,在外地治疗一段日子后,因经济困难于2009年回到家乡某医院治疗。由于医院手术中存在过失,造成余维腿部细菌感染引起溃烂,然而医院不断推诿,称已免费治疗,始终不同意对余维进行赔偿。余维从亲戚处凑了六七千元作为律师费,找到东太所请求对医院提起诉讼。律师了解到余维的困难状况后,主动提出不需要交律师费,而为他申请法律援助。前后经历近一年的工作,最终帮余维讨回了公道,获得了40多万元赔偿。
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农民工,东太所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律师服务团,先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1起。
用什么把大家凝聚起来,东太所开出药方——加强党的建设。
走进东太所宽敞明亮的党员活动中心,电教设备及相关教育设施一应俱全,在墙壁显眼的位置,一张张党员律师公示牌十分醒目。
“为了成立这个‘家’,可费了周折。”县司法局局长梅中生介绍。成立之初,个别党员或担心党建影响经济效益而隐瞒党员身份,或认为党建只是形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党支部从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入手,把业务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紧密结合,组织党员到井冈山等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一位律师在日记中写道:先烈们为了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凭的是一身正气。我现在能为老百姓做点事是机会和荣幸,没有理由不干好啊!
为让党员律师“在政治上‘红’起来、在业务上‘香’起来”,该所党支部着力打造党员律师品牌。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党员中设立党员律师先锋岗、信访维稳服务岗、新农村建设服务岗、工业园区项目服务岗、法律援助服务岗、青少年妇女与职工维权服务岗6个先锋岗,对每个党员律师定职定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投诉查处、年度考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形成了良性的发展机制。
为百姓维权,是做一个好律师的根本要求,也是东太所的目标所在。近年来,该所先后荣获司法部“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省十佳律师事务所”、“省律协红旗党支部”、“集体二等功”等称号。党员活动室内那一面面群众送来的锦旗也说明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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