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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试点以房养老限购名存实亡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3-9-16 16:50
标题: 试点以房养老限购名存实亡
试点以房养老限购名存实亡


    昨天,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近日由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对于这些,由于中国的传统,及中国的国情,关心的人确实不多,也实在为少数人所知,前几年,“以房养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个别金融机构自发兴起尝试,但均因效果不理想而停滞萎缩。那么,以房养老,到底是什么回事?无论是青年还是中年老年人,现在必须要搞清楚了。



    以房养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又称“以房养老”,是指老年人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可定期获取一定的养老金直到去世。中国即将实行此种试点,其实,就是准备实施发达国家那样的模式,早期当以美国为榜样的可能性相当大。所谓“美国式”以房养老模式,其实就是一种“倒按揭”模式,这种“倒按揭”业务最早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美国的金融机构率先创立的。



     “倒按揭”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现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估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房主可以继续居住,直到去世。当房主去世后,其房产出售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其升值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目前在发达国家已有20余年的发展历史。



    美国:虽然美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但大多数美国老年人依然以“以房养老”方式作补充。美国政府和一些金融机构也向老年人推出了“以房养老”的“倒按揭”贷款,发放对象为62岁以上的老年人。  

    加拿大:超过62岁的老年人可将居住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数额在1.5万至30万加元之间,只要不搬家、不卖房,房屋产权人不变,可一直住到逝世,后人处理房产时折还贷款。  

    日本: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导致其“以房养老”也非常普遍。通常选用“倒按揭”形式,适用于55岁以上的人群。

    英国:有不少老年人把自己的养老地点选择在西班牙、南非等国家。这些国家物价低,英国老人把本国住宅出售后,可在物价便宜的国家享受到比本国更好的生活和服务。

    新加坡:60岁以上的老年人把房子抵押给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机构,由公益性机构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养老金,老人去世时产权由这些机构处置,“剩余价值”(房价减去已支付的养老金总额)交给其继承人。 

  

    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何种模式,有一个先决条件,那就是愿意进入公共养老机构的老人,首先必须在自己的名下有至少一套房屋。而在中国当前的状况下,还有多数家庭是共有房屋,更多的是老人与子女名下共同拥有一套房屋。这样一来,当子女不愿意质押房屋时,老人就不得不自己再行购买或按揭一套房产。



    另外就是说,由于房屋只认产权,不认地区,某种角度上讲,异域购房将成为一种需要或者说需求,对于盘活大城市房产意义深远。还有就是说,为了保证自己有个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有能力的老人,必将选择高规格的住房,如此说来,优质住房的市场将不再萎缩,而会更加扩大。虽说明年才开始试点,但观念更新已经是势在必行,具体行动也将为期不远。本质上有一条,房屋限购政策必然是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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