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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制网梳理案例:网络实名举报者15.4%是情妇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3-10-16 07:33
标题: 法制网梳理案例:网络实名举报者15.4%是情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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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周禄宝举报“表哥”杨达才,到罗昌平举报刘铁男,网络实名举报事件层出不穷。近日,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梳理近一年以来的实名举报案例,作出研究报告。报告分析,网络实名举报贪官者近三成商人,其中两成网络实名举报者被拘留或通缉。
  从举报内容来看,76 .9%的被举报者被指涉及经济问题。该类举报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被举报对象的贪腐、滥用职权等行为妨害到举报人的经济利益,因此遭到对方的“复仇式”举报。如在今年8月“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中,举报人陈某即因在合同纠纷中败诉并发现原告是法官赵明华亲属而决定进行跟踪,最终获得赵明华与多名法官招嫖的证据。二是经济情况明显超越法定收入遭举报,如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因佩戴众多奢侈名表遭举报,大连市行政执法局局长蔡先勃拥有豪宅、名车而被举报等。
  根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针对网络实名举报事件,88 .5%的举报官方有作出回应,11 .5%没有回应。73 .1%已有处理结果,15.4%已经有回应但还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从处理结果来看,免职、双规、拘留、批捕为被举报人面临的较常见的处理形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认为,相比网络实名举报,法定举报方式更有利于查处贪腐案件。在看到网络实名举报正面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网络实名举报一旦上网就可能会起到打草惊蛇、促使犯罪嫌疑人销毁证据等负面作用,给后续的案件查处工作带来困难。  南都记者 任先博
  举报者以商人、媒体人、官员下属为主
  网络实名举报者身份
  商人26.9%
  媒体人23.1%
  同僚和下属23.1%
  普通网民11.5%
  情妇占15.4%
  据监测,网络实名举报者的身份主要包括商人、媒体人、同僚或下属、情妇及普通网民五大类。其中商人的占比高达26.9%,其次为媒体人占23 .1%、同僚或下属占比均为23 .1%;普通网民11.5%,情妇占15.4%。报告分析称,官员贪腐多涉及官商利益的勾结和纠纷,当利益分配不均时,商人便可能反目,举报官员;情妇的举报一般源于情感破裂;而同僚或下属由于掌握内情,举报的成功率较高。如,2012年12月,在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接受调查消息传出的当天,成都市金牛区区委常委、统战部长申勇就在微博上举报其买官卖官,为随后的调查提供大量佐证。
  性丑闻成为举报官员的重要内容
  在被举报的官员中
  22.7%
  举报内容涉及性丑闻
  在被举报的官员中,22 .7%的举报内容涉及性丑闻,如嫖娼、包养情妇、重婚等;同时官员情妇也成为举报者队伍中不可忽视的力量。这类举报常附有艳照、视频等吸引眼球的内容,社会关注度较大,举报成功率较高。类似成功案例具有示范效应,因此举报人多选择官员性丑闻作为举报的切入点。“上海法官集体招嫖”事件的举报人手握被举报者的大量贪腐资料,但唯独选择招嫖这一内容进行曝光并获得重大反响,可见性丑闻在实名举报中的强大威力。
  超七成被举报对象为政府官员
  其他
  国企高管
  7.7%
  政府官员
  76 .9%
  从被实名举报的主体来看,个人(包括政府官员与国企高管)占比高达84.6%,机关单位仅占15.4%。被举报个人中,政府官员占被举报对象的76.9%,7.7%为国企高管。值得注意的是,近期的实名举报已不仅局限于市县等基层领导,已跃升至省部级。原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成为因实名举报而落马的高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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