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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国家不再掺和百姓存款 年底前别把钱存一家银行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3-11-4 16:40
标题: 国家不再掺和百姓存款 年底前别把钱存一家银行
  钱放在银行还可能本金受损?有这个可能。有消息称央行将在年底或明年年初推行银行存款保险制度,允许银行破产,如果破产,商业银行不可能全部兑现储户存款。此制度一推,整个金融界再度沸腾。

  不少市民称,以后钱放到银行也不“安全”了,有些担心,不知道以后钱到底何去何从?银行人士建议,制度推出后,市民要转变储蓄态度,分散存款。

  政策

  年内有可能启动存款保险制度

  10月24日晚间,央行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与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关于合作、技援和跨境处置的谅解备忘录》,旨在加强双方在金融服务、存款人保护、跨境金融机构处置、危机管理和全球金融稳定政策领域的信息共享、对话交流与政策协作。相关人士认为,这一举动可能是中国央行将推出存款保险制度、从而加速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重要信号。

  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马德伦在“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也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已经基本完成,即将推出。

  而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机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日前的一次会议上也称,中国可能在年底前启动存款保险。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指的是由符合条件的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者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向其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

  通俗来讲,就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向存款保险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而当自身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主要会涉及两个主要内容,即存款保险限额和存款保险费率。而这项制度最直接的效果是可以保护存款人的基本利益,维护银行信用,稳定金融秩序。

  市民

  存钱调整态度,分散存款

  “银行也会倒闭?那么,我存在银行的钱怎么办?谁来为我的存款埋单?我能获得多少赔偿?如何保障我的资产安全?”不少市民有些担心,以后,银行存款不再是自己资金的“避风港”了。

  郑州市民尚女士说,看到这条消息后,才知道银行也可以倒闭了,自己存入银行的钱存入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这以后,真不知道把钱放到哪里了。”

  “存款保险制度是好是坏,还需要市场来检验。”市民柳先生认为,原来金融业出现问题,都是由国家来“埋单”的,这以后,国家不再“掺和”感觉心里没底。不过,这也是金融业早晚都要迈出的一步。因为国家不可能全部为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或亏损“埋单”了。

  郑州市民张先生说,他看到存款保险制度的相关新闻。“存款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储户们存在银行里的钱,不会因为银行出现意外而受到损失。”张先生称,但赔偿有一定限额,“看来,这以后存钱还真不能存在一个银行里。”

  央行日前也发布《2013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将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也就是说,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

  “如果银行破产,我们能获得多少赔偿?”不少市民很是担心存入银行的钱不见了“踪影”。

  据报道,央行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未来存款保险机构可能实行限额保险制,央行计划为98%的储户提供全额保险。

  据目前的消息称,储户在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按照央行计划的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超出的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中国台湾和美国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

  业内人士称,利率市场化往往会导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由此市场存款利率上升,贷款利率下降,商业银行利润空间被挤压。为了防止出现银行不良贷款增多和资产贬值带来的挤兑危机,各国一般都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储户也要做好转变。”一国有银行的相关人士说,首先要转变观念。要有风险意识,把银行当作一般企业来看待,经营得不好照样关门;其次要转变储蓄方式。大额存款分开存放,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考验

  银行风险管控能力有多大

  今年7月,央行宣布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仅剩存款利率放开这“最后一跳”。而在上周,央行又宣布,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种种迹象显示,利率市场化正呈加速推进态势。

  经济学家认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迅速推进的利率市场化似乎起到了倒逼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的效果。

  专家称,存款保险制度是一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尤其是利率市场化以后,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经营和存款人将面临很大的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其实考验的更是银行的风险管控能力。”有商业银行人士认为,为了社会稳定,不发生储民闹事、储户挤兑的现象,金融部门最后无一例外还是走的“国家信用机制”。也就是说,还是靠国家财政、地方财政作担保的人民银行专项借款、再贷款兑付存款人存款等。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国银行业现状堪忧,大量理财产品的发行,自有资本不足,资产结构不合理,原因还在于体制,所以必须加快银行体制的改革,而存款保险制度则是改革之中的先行者。

  曙光

  民资进入金融业的“牌照”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被业界认为是放开民营银行牌照和存款利率市场化两项标志性事件的先决条件。”业内人士认为,当存款保险制度对公众的存款设定一个限额,对超过限额以上的存款,储户要考虑把存款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到不同的银行。有了存款保险制度后,公众也会增加对小型和新生的金融机构的信心。

  “目前,对于民资控股民营银行最大的担心,则是来自自身经营管理的风险可能产生支付危机。但这一问题正在慢慢化解,而现在择机推出的国家存款保险制度更好地解决了其难题。”一民企代表称,民营企业如果真的控股民营银行,可以将一部分存款缴存给保险公司,当储户遭遇存款支付危机时,保险公司可以对储户按比例进行赔付。这对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来说,会是一个重要的进步,也有利于民资实质参与村镇银行的动作,对活跃民营经济是一个大好的消息,让寄望于进入金融行业的民营资本迎来曙光。

  “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在没有明确存款保险制度之前,民营银行被认为有风险。如果倒闭,存款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而此项制度的推出,一方面给银行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另一方面,存款保险机构也可以根据风险程度来调节保费,对快速扩张的小银行带来一定的控制。”一银行人士称。

  类型

  中国选择“风险最小型”可能性较大

  如今,绝大多数金融稳定理事会成员国(地区)都建立了统一的存款保险制度。目前,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地区)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还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一直以来,中国没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银行存款是以国家信用、中央财政信用作为担保,由中央银行和地方政府承担个人债务清偿。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开放,对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日前,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也在多个场合强调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他看来,存款制度是金融安全网,在国际金融危机中,存款保险制度防范、控制和处置风险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的肯定。

  “有一个好的存款保险制度,对整个金融体系的市场化、金融体系的制度完善都是非常有帮助的。”一位经济学家称。

  存款保险制度呼之欲出,那么,中国存款保险制度会是哪一种模式?

  据悉,从全球范围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种是“付款箱””。存款保险机构主要负责对受保存款的赔付。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属于此种类型;

  第二种是“损失最小型””。存款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处置决策,运用一整套风险处置工具和方式,实现处置成本的最小化,法国、日本、俄罗斯等国都属于这种模式;

  第三种是“风险最小型”。存款保险机构拥有广泛的风险控制职能,进行风险处置外,还拥有补充监管的权力,通过采取早期纠正等措施,积极防范和化解风险,美国、韩国和中国台湾是这种类型的代表。

  选择哪一种类型,目前央行并未透露。但从央行与美国联邦存款公司密切合作来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选择“风险最小型”的可能性较大。

  意义

  国家不再为银行的“坏账”埋单

  央行原副行长、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会长马德伦日前在上海召开的“第十届中国国际金融论坛”上发表演讲时称,我国的存款保险(放心保)制度设计已经完成,时机成熟后将择机推出。而马德伦近日在另一场合阐述我国未来金融改革的方向时,也提到了存款保险制度,并指出当前的核心问题是确定存款保险的额度。

  在商业银行普遍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所管理的国有资本组成的背景下,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并不是一件很迫切的事,这是由于国有银行即使发生无法支付存款人存款的危机,也可以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托底来解决。国家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股东,自然要承担起股东的义务。事实上,近几年,工农建交等几大银行转制的过程中,国家都拿出财政资金揽下了各自的坏账。但是,由于国家财政本质上是由纳税人的税金所组成,因此,用国家财政来填补商业银行的窟窿,实在说不通,国家财政不应该继续为国有银行的坏账埋单。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就有了它的实际意义。

  现今,由国有银行一统天下的格局,对我国经济运行所产生的负面效应,表现得已经越来越明显。因此,金融领域的一项改革便是允许民间资本建立民营银行。

  银行人士称,民营银行与国有银行最大的区别是,当发生经营危机时,国家不再为此掏腰包。但在事实上,由于民营银行规模比较小,相对于已经根深叶茂的国有银行来说,它们的风险系数要更高。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为其“保驾护航”,那么,它们将无法引起存款人的关注,其发展能力也就不能让人放心。

  “虽然现在民间资本对参与民营银行的呼声很高,兴致高涨,但是,如今并没有实质性的举动。”这位人士分析说,在允许民间资本创建民营银行的今天,推出存款保险人制度已是大势所趋。按照马德伦的说法,目前的核心问题是存款保险的额度分配,这个问题解决了,这项制度就可水到渠成了。

  但是,这一额度分配牵涉到各大银行的利益问题,各家银行之间势必会出现利益纷争。就目前来说,国有银行由于实力庞大,并且在市场上已经占有难以撼动的优势,除非发生全局性危机,一般来说,基本不会出现存款难以兑付的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后,一旦出现需要理赔的情况,其对象可能首当其冲是民营中小型金融机构。

  “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以后,还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才能保证这项制度的顺利推进。”银行业内人士称,目前来看,存款保险制度只是管理部门在推动,商业银行自身尤其是国有银行对此未表现出很高的热情。如果在没有完全市场化支持的情况下,仅靠政府支持的存款保险制度,只能弱化银行的竞争力,挤兑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

  背景

  存款保险制度不是新生事物

  “其实,银行保险制度并不是新生事物。”一银行业人士称,从1933年,美国通过《银行法》据此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已投保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保护,为大多数存款账户提供10万美元金额保险,超出限额的按比例赔付。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轰然倒下,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必定引发更大的恐慌。

  在我国,国家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险制度在全球通行的一个做法是,只对自然人存款承担赔付责任,企业存款不在赔付范畴之内。并且,随保对象是储户的各类存款,不包括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或其他投资产品,最多赔付50万元。

  存款保险制度一旦建立,哪些银行会被纳入保障范围呢?

  据业内人士分析,按照国际经验,可能会实行强制性保险原则。会将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外资银行在华的法人子公司都纳入保险体系中,同时保险范围涵盖了活期和定期存款,这代表大多数存款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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