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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 爆炸事件后会变成这样 [打印本页]

作者: 青山深处    时间: 2013-11-27 17:19
标题: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 爆炸事件后会变成这样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这句话不是我首先想到的,而是11月22日青岛中石化爆燃之后,就有不少人在网上如此设问。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和一连串管理者就会马上被抓捕,让他们到看守所里去道歉。这是所有设问者一致的判断。其实远不止如此。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政府马上会派出一支庞大的队伍进驻企业,然后抓捕一批人,对企业进行接管,再以继续抓捕的威慑力督促、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全力抢险救灾;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救灾同时也会启动对企业的问责,严格的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媒体舆论更不会低调,当地媒体也不会睡觉和歌唱,信息可能最大化透露;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受害者的信息会被广泛了解,各地律师将奔赴当地提供服务,各种民间救援和慈善团体会纷纷得到允许和邀请前去帮助;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账户会被封存,受害者医疗费不会有问题,善后赔偿和建设不会令人担忧……

假如中石化是私营企业,受害者们将得到足够支援和帮助,而政府和民众对企业则不会同情,无论是当下的抢险救灾,还是后期的追责、赔偿,都将十分顺利。但是,中石化终究不是私营企业。

上世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很快就有了被称之为个体户、专业户的私人资本,尽管这种私人资本非常弱小,但仍然马上成为被打击对象。1982年,全国卷起了一个打击走私、投机倒把的浪潮,这个浪潮演变为了1983年“严打”的前奏。同样的走私行为、贩卖行为,只要是“红牌子”就无碍,于是演变为后来的“官倒”浪潮,而没有“红牌子”的小商贩们则在“严打”中大量进入了监狱。1990年上海曾经由检察机关和税务机关组建联合的税务检察室,名之曰打击偷税漏税,同样的行为且偷税漏税数额巨大的“红牌子”则无碍,大量没有“红牌子”的个体户被罚得倾家荡产,甚至关入监狱。

资本,只要是资本,无论是私营还是国营,只要追求利润,其中就总有着一部分会有突破既有法规和道德约束的冲动,无所谓谁更善、谁更恶。但是,在中国,私有资本即使并不作恶也会被视作为恶,国有资本即使在民众眼睛里越来越被认为恶,但在政府眼睛里则永远是善的。因此,当发生同样的恶的行为,私有资本则理应受到应该有的惩处,即使并没有理由,政府也可能将其“打黑”,而国有资本则会受到种种的保护。在这样的情况下,私有资本作恶之心较小,国有资本作恶之心日增,几乎没有太大顾忌。

最近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私营经济与国营经济的平等性将得到改善,但是,这种改善主要还是限于经营领域,公、私平等关系尚难全面建立。当国有企业在政治的、社会的、法律的地位上仍然属于“贵族”,其作为资本的作恶之心很难得到有效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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