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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贪官“迅速”出狱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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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峰
时间:
2014-2-18 11:08
标题:
贪官“迅速”出狱盘点
贪官“迅速”出狱盘点
据媒体报道,由于法律漏洞和腐败的监狱制度,很多贪官能在短期服刑后出狱。全国判刑的省部级官员共计100多人,除了个别判处死刑者外,服刑者大多数都获得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无疑,贪官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大受益者。究其原因在于,贪官“死而不僵”,人虽落马金钱人脉仍在。
减刑:贪官“立功表现”鲜为外界所知
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重大立功"获死缓
据中国《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现实中,也屡见贪官因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轻处罚。但由于具体立功内容鲜为外界所知,也就显得格外神秘。
2009年7月1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同海一审判处死缓。据称,陈同海受贿近2亿元能够免死,除退还全部 赃款外,还有“立功表现”。随后有关部门进行解释说明,但仅公布了适用于立功表现的法律条款,并没有公布立功的具体细节。
2007年 11月22日,北京市一中院认定海淀区原副区长星志国受贿和隐瞒境外存款两项罪名成立,一审判处星志国12年有期徒刑。法院认定,在羁押期间,星志国曾检 举揭发另外一起重大的受贿案件,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并据此获得从轻处罚。但判决书并未明确记载其检举了哪起犯罪。
更早一些,2005年7月28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卖官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宣判,一审判处马德死缓。法院认定,马德检举揭发了他人涉嫌受贿的线索,已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这些立功细节,外界至今无从得知。
从公开披露的情况来看,因有“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而被减轻处罚的贪官不在个别。比如,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原司长曹文庄、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原司长许满、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石发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原州长杜崇烟、海南省文昌市原市委书记谢明中等。
假释: 山西原副书记出狱 富商高官夹道欢迎
曝侯伍杰提前出狱获官商欢迎
内地1990年开始实施假释制度,可对符合30种情形的罪犯准予保外就医。但这些规定已出台20多年且几乎未被修订,存在诸多漏洞。据报道,监狱在 实际操作中甚至“懒得”通知当地警方和其他有关部门。这不仅为富人和精英,甚至为势力强大的黑社会人物提供了寻求假释的巨大空间,只要能找到合适的行贿对 象。利用漏洞的大多还是那些被判刑后不再被媒体监视的贪官。他们利用在任时打造的强大关系网轻易逍遥法外。 近来,普遍存在的滥用假释制度已引发高层关注。截至去年3月前的5年间,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纠正涉及5.2万多人的减刑和假释案。尽管如此,有关部门对假释制度查缺补漏和强化监管仍行动缓慢。对那些在反腐行动中落网的官员而言,没有比这更好的消息了。 之前网传山西省前副书记侯伍杰出狱回家,当地官员富豪列队欢迎。侯伍杰从2006年9月18日宣判后,到2011年10月被假释出狱,时间只有5年,并不足11年刑期的一半。而这里面还包括法院合议裁定同意假释的时间,因为办理假释,首先要监狱打报告,交给法院后还要审查裁定,这个也需要一定时间。
但一位律师向早报记者解释称,从刑拘到宣判之间的羁押时间也可折抵为刑期。他还表示,从时间上推算,侯的假释大概是法律的最快速度了,“简直是把法律用到极点了”,在满足假释的刑期条件后,就立即假释。
保外就医:厅级贪官被判10年后直接回家
江门副市长林崇中被判刑后直接回家
众所周知,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主要针对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罪犯。而就是这小小的“保外就医”成了众多罪犯眼里的“香饽饽”,特别是一些腐败受贿的官员来说更是逃脱法律惩罚的途径。
官至副厅级的广东江门副市长林崇中,2009年7月30日被法院判决10年有期徒刑后,直接就回了家。据广东省有关部门通报,任职期间,林崇中帮助经商的妻子李云低价购得95.5亩土地使用权,差价316.47万元后被认定为索贿;在项目中收受港商65万港币的贿赂,向其低价出让土地,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此外,为广东某集团谋取利益,收受4万元。
2008年8月8日,林崇中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异地关押进了广东省河源市看守所。另一正处级贪官、广东省潮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益民,在不久后的12月25日也被送进了河源市看守所。 温耀勋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为能在被判刑后顺利保外就医,两人的家属在开庭前半年就开始活动。林崇中的妹妹林卫和、刘益民的弟弟刘益忠等家属,先后找到了河源市看守所民警吴景卫、指导员涂亚造和所长刘辉汉,合谋伪造病情鉴定,让他们被判刑后保外就医。
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在1998 年7 月31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6 年,从被逮捕之日起计算,按原刑期需要到2014年2 月才能获释。但2004年,陈希同因健康问题被紧急送往北京复兴医院。自2006 年8月下旬起,陈希同获得有条件的保外就医。获刑贪官被保外就医,在河源本地也并不鲜见。2005年5月,河源市原市委副书记卢建中因卖官受贿索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前河源市公安局原局长曾天 来因贪污受贿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2011年10月19日,河源市一位司法界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卢建中、曾天来后来都保外就医了,其中一人承包了 数十亩土地,办了一个农庄。
据曾经担任陈良宇刑辩律师的高子程介绍,高官们一旦保外就医就很少回去。他们大多年老体弱,容易通过就医的途 径获得狱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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