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标题:
关于做好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批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4-4-25 12:02
标题:
关于做好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批工作的通知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修水县财政局修水县监察局 修人社字〔2014〕21号
签发人:朱少华
关于做好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水县提高机关津贴补贴水平的批复》(九府厅字〔2014〕67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津贴补贴,加强机关公务员收入管理,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公平和谐,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提高全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标准1、提高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此次提高的标准为月人均增加600元,各职级具体发放对应标准见附件。2、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在提高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同时,提高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其中离休及建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占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95%,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占同职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的75%。各职级具体发放标准见附件。3、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同步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其提高津贴补贴标准比照机关公务员在职(离退休)人员同职级标准见附件。二、实施范围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以及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同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和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基层医疗事业单位及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各单位津贴补贴所需经费仍按原合法渠道负担,财政按原津贴补贴预算安排口径不变。三、执行时间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一次性补发,2014年7月起逐月发放)。四、审批程序第一步:各审批单位登录县人社局网站(rsj.xiushui.gov.cn),下载相关表格,对本单位在职、离退休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填写并呈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的人员名单必须经单位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第二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对呈报单位提供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进行职级审定,经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第三步:县人社局根据职能部门的审定意见,审批在职(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标准(各单位审批时间见附件)。第四步:县财政部门根据人社局的审批件,按月将已审批人员津贴补贴发放到其工资卡上。五、工作要求(一)成立机构。成立县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审批工作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社局七楼工资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监察局指派专人组成,开展阶段性工作。(二)明确责任。县委组织部负责党群系统、乡镇公务员职务审定,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核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受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监督检查津贴补贴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资金安排发放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政府系列公务员、参公人员、专技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含党群系列的专技人员、工勤人员)的审核及津贴补贴审批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纪检监察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切实把规范津贴补贴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好,确保津贴补贴及时发放到位。(三)严明纪律。各单位除经国务院或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发文规定可以发放的岗位津贴和获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并明确可以奖励的项目,以及改革性补贴(住房、公车、医疗改革补贴)可以按规定标准发放外,一律不准自行在规定的津贴补贴外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发放有价证券、钱、物,一经查实,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严肃人事、财政工作纪律,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管理,严禁瞒报、漏报各类“吃空饷”人员;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单位,一经查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设立举报电话(县监察局:7221829;县委组织部:7221261;县人社局:7808691;县财政局:7223078),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四)正确引导。规范津贴补贴涉及到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敏感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规范津贴补贴的目的和意义,正确看待个人利益得失,为改革创造稳定和谐环境。 附件:1、修水县增加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对应表 2、修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人员增加津贴补贴审批表(一) 修水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津贴补贴审批表(二)3、修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情况登记表 4、填表说明 5、2014年提高津贴补贴审批时间安排表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修 水 县 财 政 局 修 水 县 监 察 局 2014年4月22日 修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2日印发
附件1: 修水县增加津贴补贴发放标准对应表
职 级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职 级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职 级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机 关 公 务 员(含参公人员)副 厅 798630科 员567539426中级工567 426正 处740703555办事员548521411初级工548 411副处及相关职务668635501高级技师653 490普 工543 408正科(含主任科员)620589465技 师620 465新参加工作人员533 副科(含副主任科员)581552436高级工581 436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和 离 退 休 人 员四级职员(副厅级) 798630正高级职称740703555高级工581 436五级职员(正处级)740703555副高级职称668635501中级工567 426六级职员(副处级)668635501中级职称620589465初级工548 411七级职员(正科级)620589465助理级职称581552436普 工543 408八级职员(副科级)581552436员级职称567539426新参加工作人员533 九级职员(科员)567539426高级技师653 490 十级职员(办事员)548521411技 师620 465
附件2: 修水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在岗人员增加津贴补贴审批表(一)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序号姓 名性别出生年月当前职务(职称)当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 间2014年1月至6月补发金额2014年7月1日后每月增加金额备注1 2 3 4 5 6 7 8 9 10 合 计 单位意见(盖章)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盖章)职务(职称)审核意见(盖章)人社局审核意见 承诺本表所填报人员信息属实,且不存在“吃空饷”情况,如有不实,单位承担后果。单位第一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经审核,本表所填信息无误,同意增加津贴补贴。 年 月 日 经审核,本表所填报人员职务(职称)信息正确,同意按所填报职务(职称)增加津贴补贴。 年 月 日同意本表 人补发1—6月的津贴补贴共 元,2014年7月1日起月增津贴补贴共计 元。
单位分管领导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4-4-25 12:03
1.jpg
(92.74 KB, 下载次数: 17)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4-4-25 12:02 上传
欢迎光临 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http://bbs.xiushui.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