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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行政审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纳入统一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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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olong
时间:
2014-5-13 08:50
标题:
关于县行政审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纳入统一监管的通知
关于县行政审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纳入统一监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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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府办字〔2013〕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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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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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县行政服务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18号)精神,结合良塘新区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县行政审批部门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和专业办事大厅纳入统一监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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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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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凡具有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均要在县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中心”窗口办理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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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和单位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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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类(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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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单独窗口的单位38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公安局(涉密事项除外)、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含农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电力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水土保持局、县房产管理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防震减灾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商业管理办公室、县物价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修水公路分局、修水道路运输管理分局、县气象局、修水县地方海事处、修水港航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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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立综合窗口的单位16个。县残联、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统计局、县科技局、县粮食局、县民宗局、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档案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县盐务局、九江银监分局修水办事处、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烟草专卖局、中国人民银行修水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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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便民服务类(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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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电公司、修水润泉供水有限公司、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燃气公司、广电网络缴费服务、1家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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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介服务类。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批准后,通过竞标的形式择优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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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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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收费项目必须向行政许可服务股(室)集中,审批权向首席代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服务股(室)和首席代表向“中心”集中,所有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项目以及公共服务项目都必须无条件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因保密或场地限制等原因不宜纳入“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需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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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行首席代表制。窗口首席代表由本单位1名中层以上干部驻“中心”担任,单位领导要充分授权窗口首席代表,并出具授权委托书,除另有规定外,首席代表在授权范围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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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窗口所涉及的单位应当在“中心”大厅和部门网站公开《服务指南》。综合窗口单位实行轮流坐班制,代为接收申请材料和送达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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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设窗口和综合窗口业务必须纳入网上审批系统办理。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要求派驻本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参加过网上审批培训的业务骨干,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2年保持不变,中途确需调整,要书面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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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统一监管的专业办事大厅(暂时保留14个,以后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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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产管理局房屋产权发证交易中心、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县公安消防大队办事大厅、县烟草专卖局办证大厅、县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大厅、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局服务大厅、县劳动就业局服务大厅、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局经办大厅、县供电公司营业厅、修水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缴费厅、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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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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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逐步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单独设立的部门专业办事大厅,要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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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有进驻单设独立窗口、综合受理窗口的单位及专业办事大厅要纳入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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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对进驻部门和单位推进不力的要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进驻的单位,县财政将冻结其行政事业经费,直到完成以上工作任务为止。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县监察局)书面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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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等收费,其财政博思收费系统必须与网上审批系统有效对接。任何单位领取电子票据必须通过“中心”“总卡”,驻县垂直管理单位从上级部门领取的票据也必须纳入“中心”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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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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