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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修水县国税局“四个先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4-7-4 16:24
标题: 修水县国税局“四个先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修水县国税局“四个先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

  《江西省税收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后,修水县国税局积极响应,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早安排、早部署,努力构建齐抓共管、多方联动的税收保障大格局,确保7月1日施行后涉税信息顺利对接。

  组织学习先一步。制定下发学习宣传方案,组织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由在省局受训的法规股长“授课”领学,将《办法》27条细分为出台背景、税收征管、税收协助、税收服务、保障责任等五大版块,带着问题深入讨论,层层梳理,吃透《办法》精神实质,确保入脑入心、外化于行。
请示汇报先一步。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办法》精神,提出相关意见,争取党委政府的工作支持,建议政府从列为考核指标、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立奖惩制度、坚持责任追究等四方面出台具体实施措施,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全县税收保障协调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联系沟通先一步。县局领导带领税政法规等部门负责人走访发改委、工商、国土、公安、金融等20多个部门,将《办法》精神传达至每一个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告知其协税护税义务,与各部门建立常态化的涉税信息交流交换机制,保障部门之间在登记注册、产权变更、资质许可、指标统计等各方面信息数据的交流畅通。

  宣传引导先一步。充分利用公告栏、办税服务厅显示屏、税企QQ群、企信通短信平台等媒介对外进行宣传,免费向纳税人发放宣传手册,要求税管员下户巡管时,广泛传播《办法》的意义、基本内容和要求,赢取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支持理解,为《办法》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明确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协税信息,依法提供税收协助,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信息管税能力,降低行政成本,从而保障财政收入和税收公平,营造良好税收秩序。(彭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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