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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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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iushui
时间:
2015-6-19 17:11
标题:
修水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实施方案
修水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实施方案
为发掘和弘扬我县著名的诗词文化,打造诗词文化品牌,推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提升地方文化软实力,现就在全县深入开展“中华诗词之乡”创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充分发挥诗词文化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升群众文化艺术素养,营造和谐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丰富人文修水内涵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打造“生态修水,大境天成”的地域文化环境,加快文化大县和旅游强县建设步伐,为早日争得三省九县龙头地位提供坚实的文化保障。
二、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5年6月开始,至2016年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㈠申报阶段(2015年6月—2016年5月)。制定实施方案,报送有关材料,完成申报准备工作。其中,2015年6月,向中华诗词学会报送创建计划;2016年4月,向中华诗词学会申报验收。
㈡创建阶段(2015年6月—2016年9月)。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对照《中华诗词之乡(市、州)评定标准》和本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面夯实软件硬件建设基础。
㈢迎检阶段(2016年10月—2016年11月)。迎接中华诗词学会考察和验收,确保完成“中华诗词之乡”达标验收工作。有关学校、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乡镇同期完成省级“诗教先进单位”达标验收工作。
㈣巩固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2月)。配合九江市创建“全国诗词之市”工作,完善后续跟进措施,巩固提高创建活动成果。
三、工作措施
㈠健全诗词组织。县文联、县文广局、县教体局和有关乡镇,要积极推进发展县乡两级诗词文化组织工作。健全县诗词学会(山谷诗社)及其分会(社)组织建设,落实办公场所,改善办公条件,鼓励支持其开展活泼多样的诗词学习、采风、创作、研讨和吟诵等活动,努力在离退休老同志、中小学师生和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发展会(社)员,扩大“山谷诗社”这一全国著名诗词文化社团的影响力。同时,加强诗词创作研究、组织管理和编辑宣传等方面的队伍建设。
㈡推进诗词“六进”。着力开展中华诗词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和进旅游景区工作,让诗词文化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工作与生活。在学校(包括老年大学)广泛开展系统科学的诗词教学与创作活动,在机关、社区、企业、乡村开展诗词学习、创作、吟诵等活动,在学校、社区、企业、乡村、旅游景区等地修建诗墙、诗碑等诗词文化展示设施,营造学习和宣传中华诗词的良好社会氛围。
㈢开展诗教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和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开展各种诗教活动,举办多种诗词创作培训班,促进我县诗词文化薪火相传、发扬光大。县教体局要制定实施中华诗词进校园活动细则,引导教师带头学诗、写诗和教诗,精心培养学生中的诗词创作人才,以诗词教育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扎实推进部分学校、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加强其诗教组织、制度和交流平台等建设。
㈣加强创作宣传。以县诗词学会(山谷诗社)、黄庭坚纪念馆、各中小学校为主阵地,积极参与全国各地举办的诗词创作和学术研讨活动。鼓励创作和发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宣传修水的诗词联赋作品,支持出版个人或集体诗词联赋作品集,采用多种学习交流研讨方式不断推出精品力作。县委宣传部、修水报社、县电视台、县信息办等单位要大力宣传报道我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及时刊发诗词爱好者的佳作,摄播创建工作新闻和专题片,为诗词创作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进一步提升以黄庭坚、陈三立为代表的修水诗词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㈤拓展诗词交流。要通过重要节日,举办形式多样的诗词创作吟诵比赛活动。县文联组织县诗词学会(山谷诗社)及各分会(社),联合主办好每年的“谷雨诗会”、“重阳诗会”等活动和专题采风活动。要加强与中华诗词学会、省市诗词学会和周边诗词学会的联系,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促进诗词文化交流。
四、组织保障
㈠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创建活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㈡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1.县委宣传部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综合组织与协调,组织新闻单位及时宣传报道创建工作。
2.县教体局负责推进诗词进校园和发展县乡两级诗词文化组织工作,完成部分学校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任务,创办诗词园地,举办诗词鉴赏、创作、吟诵等活动,培养诗教和诗词创作人才。
3.县直机关工委负责推进诗词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指导部分县直单位完成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任务。
4.县委老干部局负责诗词进老年大学和发展老年诗友工作。
5.县工业园管委会负责推进诗词进企业工作,指导部分园区企业完成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任务,指导部分企业修建诗墙、诗碑等诗词文化展示设施。
6.县工商联负责推进诗词进民营企业工作,指导部分民营企业完成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任务。
7.县民政局负责推进诗词进社区工作。
8.县新村办负责推进诗词进乡村工作。
9.县旅发委负责推进诗词进旅游景区工作,结合景区特色修建诗墙、诗碑等诗词文化展示设施。
10.修水报社、县电视台、县信息办负责创建舆论宣传工作。
11.县文联负责指导县诗词学会(山谷诗社)及其基层分会(社)的创建工作,推进发展诗词文化社团,将创建工作与举办黄庭坚诞辰970周年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县文艺团体联合举办有关诗词的征文、展览、表演等活动。
12.县文广新局负责县城诗词文化展示设施的规划、建设、展示内容更新和发展县乡两级诗词文化组织工作。
13.县新城管委会负责修建县城新城区诗墙、诗碑等诗词文化展示设施工作。
14.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维护县城诗词文化展示设施,翻新县城沿江路风景带诗词楹联亭廊等设施。
15.县黄庭坚纪念馆负责组织开展以黄庭坚为代表的江西诗派诗词文化研讨交流活动,充实馆内诗词布展内容,讲解黄庭坚诗词文化,维护景区诗廊、诗碑等诗词文化展示设施。
16.县诗词学会负责加强与中华诗词学会、省市诗词学会的联系,健全社团组织建设,收集整理申创文字、图像资料,协助有关单位开展诗教活动,组织诗词创作交流宣传活动和编印出版诗词作品集。
17.各有关乡镇负责推进诗词进乡村工作,完成本区域内的创建省级“诗教先进单位”任务,协助县民政局的诗词进社区和县旅发委的诗词进旅游景区工作。
㈢加大投入,落实经费
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经费预算,及时拨付创建专项资金,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各创建单位要落实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加快软件硬件建设,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切实支持创建工作。
附件:1.修水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领导小组
2.修水县创建“中华诗词之乡”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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