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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从修水农村中队现状谈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5-11-3 16:10
标题: 从修水农村中队现状谈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从修水农村中队现状谈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修水下辖36个乡镇,368个行政村,人口86万,面积4050平方公里。随着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道路状况得到了的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机动车拥有量迅速增长。近三年来,全县光是小型汽车以增加1万余辆。道路里程达到4700余公里,由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备,又没有形成稳定有效的管理机制,造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向乡村延伸的进度相当缓慢,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有效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笔者就修水农村中队的工作实践和现状以及面临的工作难点和重点进行粗浅分析。
   
   一、当前修水农村交警中队现状。

  ( 一)警力严重不足。我县农村道路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大队下设7个农村中队,在岗在编交通民警仅有21人,交通协管员38人,负责管辖36个乡镇。其中渣津中队仅有民警4人,要管辖7各乡镇,近20万人口。大部分时间应付交通事故的接处警,使得一些边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无暇顾及,很难管理到位,比如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农用车、摩托车及驾驶人管理、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和监控都难于管控到位。

  (二)工作过于繁重。随着村村通公路全面实施,农村道路如星罗密布,3000多公里的乡村道路遍布全县,连接千家万户,摩托车、面的、大货车等车辆也进入了农村家庭,而民警的数量与道路和车辆的增速不成比例,形成人、车、路矛盾的局面,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经常发生无牌无证车上路、无证驾驶、货车载人、拖拉机载人、驾驶和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帽等严重违法现象,致使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居高不下,致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失控漏管。

  (三) 综合治理薄弱。“政府主导、乡镇负责、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大格局仍处于初期,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尚未形成合力,效果不是很佳,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不完善,责任目标不明确,人员不确定,方案措施流于形式,职能部门没有形成常态化、稳定化的协作机制,公安交警孤军作战,单打独斗,仍然在唱独角戏,造成失控漏管面大线广,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滞后被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较大,一些重特大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广大的农村区域。

  (四)基础建设滞后。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广大农村低等级及等外公路较多,特别是村级公路,由于求通车里程,讲数量不讲质量,道路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是基本没有,仅有的安全设施也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配套,标志标牌不尽完善,险桥险路随时出现,加之道路交叉口多,两旁房屋、树木严重影响视线,基建材料堆积在道路上,给车辆通行造成很大不便。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每年都要多次组织警力对隐患路段排查,并且建立了相关台账,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责任单位上报,可涉及到行政权限问题,又无法督促相关单位予以落实。同时受经费限制,相关部门对此,有的重视程度不高,有的确实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对道路隐患路段整改落实少、效果差。
   
   二、几点建议和措施
 
  ( 一)科学使用警力。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警情跟着秩序走”的实战理念,积极行动起来,从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入手,切实改变传统的勤务制度,着力改革农村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根据交通流量安排,重点围绕农村危险路段和农村交通环境复杂路段分段执勤,实行条线流动巡逻与定点固定执勤相结合相结合勤务模式。同时,在勤务机制上打破行政班模式,实行值勤倒班制,人员实行轮休制和弹性工作制,彻底改变农村交警中队民警机关化作风,促使勤务工作制度化、日常化,促进管理效率和勤务效能的全面提升。
 
  (二)创新模式,整合力量。争取乡镇、派出所、农机站等支持,提高交通管理效率。警力不足一直是制约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因素,短时间内增加大量警力是不切合实际的,只有向工作制度、模式要效率。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公安交警管理体制调整后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整合警力资源。一是积极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深化完善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强力推进“队所合一”工作,整合管理资源,通过警务联勤、部门联动、站队联防等形式,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提升管理效能,最大限度改善农村交通秩序。二是在整治农村交通违法上,要始终坚持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继续推动警力下沉,要组织公路巡逻中队等力量重点放在农村,同农村中队、乡镇交通安全服务站联合行动,不断提高农村道路的见警率和管事率,在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不间断地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集镇的交通秩序,不断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完善保障制度,确保综合治理落到实处。一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政府应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和安全生产考评,政府要与各乡镇签订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组织领导、台账建立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交通事故指数、路检路查劝导、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处置与稳控等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制定《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与综治办及安委会对乡镇进行评比。凡受到交通安全委员会一票否决的单位或部门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其主管领导不得嘉奖评选(先进)。二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为了保障道路安保设施建设投入到位,当地财政部门要投入足够经费建设“生命防护工程”,开展道路隐患整改,完善农村道路安保设施。为保障乡镇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交通执勤组工作经费,政府财政应将乡镇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没收入全额返回给乡镇,每年拨付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经费,对工作突出、管理到位,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控制达标的乡镇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制度。交警大队要配齐农村中队警力,并对全县(市、区)乡镇执勤人员和交通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由县(市、区)交安委组织对乡镇派出所交通专干和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规范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违法查处等业务知识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在每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例会的基础上,组织乡镇农村交通管理服务站人员、派出所交通管理专干(尤其是村交通协管员、安全员)进行定期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

  (三)抓好源头治理。建议成立由政府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组织安监、公安、交通、交警、工商、农机等有关部门定期召开分析会,明确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内外协调,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完善交通管理工作社会化管理体系。特别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车辆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人因严重违法造成重大事故的,坚决追究单位法人的责任,并建议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降低企业资质,限制运行线路,压缩经营空间,把交通安全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

  (四)落实责任督导。加大检查和落实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导致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安全隐患未消除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五)争取政府重视。对隐患路段进行集中治理。建议由政府牵头,联合交通、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做好农村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断完善县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尤其是要突出抓好急弯陡坡、连续长下坡、等重点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的治理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治理任务。同时,要加强乡镇以下道路交通标志标牌的设置工作,认真落实“生命防护工程”,在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必须设立永久性交通安全警示标志牌,进一步完善隔离、防撞、波形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全力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对一些县乡道路流量较大的主要交叉路口增设交通安全设施,把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以及形成的原因向社会公布,并提醒广大驾驶人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六)构建立体宣传平台。一是要创新工作方法,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抓好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各级政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纳入全民普法的内容,各乡、村要以创建交通安全示范乡、村为载体,建立健全以村委会为主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机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流动点,利用宣传牌、宣传橱窗、制定村规民约等形式向村民广泛宣传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培养文明交通行为。三是各行各业都应积极宣传交通法规知识。教育部门应将交通安全宣传列入教学计划,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使中小学生从小就受到交通安全教育,养成遵章守规的良好交通习惯。公安交警部门要在日常执法及驾驶员管理工作中,加强交通法规教育,对典型案例要制作图例进行巡回展出,用血的教训对交通参与者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和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不断把“保护生命、平安出行”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引向深入,增强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人人参与文明出行”的浓厚氛围。

(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熊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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