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的记者这么写道:“在阿姑山村,杨改兰家是村里20多户人家中最贫困的一户。问起她家住处,村里人向澎湃新闻记者指路说,‘从土路下去,最困难的一家。 ’”然而就是这家徒四壁的一家人,从2013年12月开始,便没有了低保的资格。当地记者采访到了一名村干部,后者表示,“杨家低保被取消,是村民经过投票、商议的结果,因为杨家人老实,不爱说话,因而人缘不好,低保被分给了其他比杨家境况好的多的家庭。”而从官方的通报里,也可以看到,确实存在村民关系的问题。官方说了两条原因——一是评定贫困户必须由本社社员提名,该户未被提名;二是经调查,该户2013年家庭总收入为39915.76元,人均纯收入为4989.5元,超出人均2300元的贫困线标准,因此没有被评定为贫困户。
官方的理由看起来很正当,可是现实情况却是这家人确实很贫困,村民也认为他们很穷,那么,到底为何就评不上低保呢?
一般来讲,评议看“人缘”,收入难量化,这两个标准很容易被模糊掉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也好,还是民主提名也罢,确实存在一个“关系”问题。如果低保的名额有限,大家自然会更倾向于投票给那些人缘佳的。 “投票选穷”这件事,差不多从十年前开始就有所争议。而重庆在2013年便改变了这一程序,理由也是人缘较差,事实贫困的人,可能享受不到低保。不过,“投票选穷”还是广泛存在,原因很可能是这样的程序为村干部甚至更高的管理者省去了不少的麻烦,看起来是民主评选的结果,可以号称自己是“阳光的”、没有猫腻的。而一旦这是一个村民的“集体决定”,落选者似乎也只能乖乖接受,很难去投诉不公平,也就消灭了很多的不稳定风险。
另一个标准是收入,杨改兰一家八口人,两个老人,四个孩子,老实的丈夫在外打工,杨改兰要打理田地、照顾家人。然而,真的可以有5000元左右的家庭人均收入吗?官方发布如下:在入户调查中,其家庭总收入为 36585.76元,其中:种植业收入8650元,务工收入21000元,能繁母猪收入5700元,农资补贴976.76元,其他收入259元,人均纯收入为5226.5元,该户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年农村低保标准,故核销了该户的农村低保。看起来大头是杨改兰丈夫的务工收入,可是根据记者的调查,受不了打击喝药去世的这名可怜丈夫打工收入很微薄,还遭遇着拖欠工资的问题。事实上,人民日报等媒体早就报道过申请低保的农民收入很难算这个问题,种粮收入不好折算成现金,并且很多时候要看天吃饭,而打工收入更是很难判断。所以到底这个家庭的收入有多少,便也很容易算成笔糊涂账。
总之,不管是村民那里还是村里的低保管理者那里,杨改兰一家都没有被认为达到低保的要求。
于是,杨改兰家这样的“隐身贫困者”便很吃亏,是被忽视的老实人杨改兰的家庭给人的印象是十分安静的。对外交往少,老实又沉默。这样的结果是,“好事”很难轮得上这样的人,而“坏事”里,可能他们是首先要做出牺牲的。
不少学者都考察过农村的低保问题。而后发现,谁有低保,谁没有低保,是很玄妙的。由于收入等标准存在模糊界限,所以,一些跟村干部关系好的人或者在村里有话语权的人便更容易得到低保。当然,吃低保的不能都是关系户,在实际贫困者中,有一些人的低保也不会被落下,因为村庄道德也是不得不重视的。那么,这些人都是谁呢?是不被赡养的困难老人,重病者或者伤残者,如果村庄里连这些人的低保都给吞掉,那么自然容易引发公愤。比如王辉和崔欣欣的《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合谋”行为研究》一文提及,“低保执行过程中虽然存在异化现象,但是村干部一般还是遵守底线公平的原则将最困难的群体,如残疾、大病、单身老人、失独老人等纳入低保范畴大体上都符合标准。”因此,杨改兰家虽然非常、非常贫困,但是人员健全,加上自己又沉默老实,成为被忽视的“隐身贫困者”是非常自然的事情。
而杨改兰家的情况其实具备普遍性。例如,在扶贫中,人们往往更加关注贫困县和贫困村,从而对那些并不属于贫困聚居区的“贫困散户”产生忽视,这些人当然也属于“隐身贫困者”。再如,上有老、下有小,负担十分沉重而脱贫一时无望者也很多,他们要被救济,也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例如,在中国甘肃网所举办的“问政甘肃”页面上,有一条主题为“康乐县如此贫困的一家人 住在快塌土坯房子 谁管 的留言”,称“在康乐县,上湾乡,麻池村,后沟住着一家三代人,这个家庭是有奶奶,妈妈,孩子,三人组成,奶奶七七多岁,小孩十岁,母亲四十岁,她们家里为一能干体力的只有四十多岁的母亲一人”。然而,他们什么样的帮助都没有得到。处于深度困顿中。这条截止昨天还没有人回复的帖子发布于2014年,提问人还上传了照片以证明真实性。
总之,贫困,人们也都知道,然而,由于身体的健全和言语的沉默,“隐身贫困者”往往非常吃亏,遭遇着“熟视无睹”。
所谓低保,是帮助穷人的生存权的,一旦成为“隐身贫困者”,不得翻身不说,还可能走到绝路低保不是一种补充性质的福利,而是一项基础,帮助穷人生存下去,捍卫人类的生存权。可是,成为“隐身贫困者”的后果是,被忽视,无路可走。既然是“让人放心的”“不会捣乱”的沉默者,他们基本上很难做出任何维权的事情。而尽管,低保的相关文件或者政策中都会提到救济渠道的问题,例如提出行政复议乃至行政诉讼。可这些高大上的词汇别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甚至是从未听说乃至能够理解,那么这些救济渠道就是个摆设而已了。对于不哭不闹的老实人来说,只能默默接受,看不到希望。也许他们的未来本来可以通过保证好基本的生存权之后,再得到扶贫项目的支持而脱贫,可现实之下,未来是漆黑的死胡同。在这样的情况下,人很容易便越来越绝望。
从农村有低保开始,它就很容易被当作一种村庄的治理手段,帮助村干部维护自己的权威形象和村庄内部关系的平衡。于是,出现了“关系保” “人情保”等说法。而为了杜绝这些歪风邪气,才会有村民评议和公示等等要求,这样能够进行监督。但是,倘若程序变成了过场,而村民代表和村干部之间也形成了默契,那么原来的很多陋习依然存在。这对“隐身贫困者”而言是极其不利的。所以,毋庸置疑地,该坚决杜绝掉低保被作为一种治理的手段,该公示就该公示,县乡一级政府其实也应该派人参加民主评议和入户调查等过程,以监督者的姿态去保障真正有需求的那些贫困人群利益不受损。说起来,这些也都存在于各个文件和规范中,关键在于整个执行问题。县乡及更高一级的政府部门是否能够在制度上做好守卫工作,至关重要。否则,在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由于村庄钱和资源太少,而产生的“低保变人情、低保变关系”问题依然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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