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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公开选调和招聘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wolong    时间: 2010-1-25 15:32
标题: 关于公开选调和招聘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人事局
关于公开选调和招聘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务接待工作,经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和招聘县委县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范围
    1、选调范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干部。
    2、招聘范围: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二、选招名额和时间安排
    共选招叁名工作人员(女性),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5日至2月3日。
    三、选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接待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品貌端庄;
    4、全日制大中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办事周到细致,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形象气质好;
    3、为人热情大方,性格开朗;
    4、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选招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布选招职位、条件与资格、程序和方法等。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到县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2张、生活照2张(艺术照除外)。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干部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计生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参考人数必须达到1:5以上要求,否则相应减少选招人数或取消选招工作。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仪表举止、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急处理、组织协调能力等(加试才艺表演)。面试结束后按照1:4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5、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拟聘用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和知识水平,然后按面试70%、笔试30%合并计算总分后,按照选招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6、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根据考生面试的70%、笔试的30%总成绩及考察情况,考察组在全面对比、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综合排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7、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8、确定人选。根据考试、考察排名情况,提出初步人选,报县公选领导小组领导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后试用上班。
    9、试用与调动。选招人员实行为期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并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项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92—7221164。


    中共修水县委办公室    中共修水县委组织部
    县委县政府接待办      修水县监察局


    修水县人事局
    201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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