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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商家促销花样翻新,消费积分日渐风行——消费积分 实惠还是“鸡肋” [打印本页]

作者: xiushui    时间: 2010-3-10 19:28
标题: 商家促销花样翻新,消费积分日渐风行——消费积分 实惠还是“鸡肋”
消费积分日渐盛行
      去年下半年,家住南城的樊女士在某商场预交10元钱办了一张消费积分卡,在该商场每消费2元钱就可以积1分,积满1000分直接返还现金50元。从那以后,樊女士每晚散步都记得带上积分卡到商场转上一圈。去年底,在该商场已消费2000元的樊女士顺利领到了50元返还现金,“我现正在向第二笔返还现金努力呢。”春节前,樊女士又接到商场发来的短信,“凭消费积分卡可以领取春联一幅”。樊女士说:“反正是消费,就办消费积分卡呗,能兑换礼品或得到返还现金,何乐而不为。”
      “一次性消费满150元可成为会员,享受积分”;“只需10元即可成为会员,享受现金回扣”;“累计消费300分享受9折优惠”……按照一些商家规定,消费者只需在首次消费,或者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即可得到一张会员卡,参与积分活动;有的则是预交一定数额的消费金额才能拥有积分卡。在今后的消费活动中,商家将消费者的消费金额按照一定比例以积分的形式存入卡中,当积分累至一定额度,消费者便可享受一定折扣,或兑换礼品或返还现金。如今,许多商家纷纷推出各种消费积分卡,消费积分几乎成为市民的日常消费习惯。
消费积分难“积”信任
      不久前,家住南城秀水家园的丁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她在某超市一次性消费150多元,按规定应该享有积分70多分,可查询后却发现并无积分。丁女士找到商场服务中心讨个说法。工作人员解释道:“消费积分有规定,日常生活用品一般2元钱积1分,专卖店商品有时10元钱1分,有时20元钱1分,特价商品不纳入积分范畴,你买的是特价商品,所以不能享受积分。”丁女士忿忿不平:“我花10元钱办理消费积分卡,消费后却又说买这不能积分那不能积分,这不是忽悠消费者吗?”
      在采访中,许多市民都表示办过消费积分卡,也有不少人遇到过丁女士这样的事。他们纷纷表示:“买的没有卖的精,算来算去,这些返还的礼品和现金其实都是我们自己花钱买的。”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积分这种经营模式使得一些办理了积分卡的消费者成为商家的忠实顾客,商家则利用消费者的“贪利”心理“钓鱼”,诱导其为了积分而过度消费。其实,消费者获得的实惠并不多,兑换的礼品和返还现金,只不过是“安慰奖”。所以在此类消费中,消费者一定要冷静谨慎,根据实际需要消费,不要单纯为积分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朱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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