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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礼让自觉性之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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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5-3-26 20:2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子曰: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礼让是一种恭谦的美德。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离不开严格的管理,更离不开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礼让交通意识。相信大家对“文明礼让”并不陌生,“让”是一个常常活跃在我们生活中的字眼,更是文明交通的重要体现,也是构建和谐交通、打造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然而,现在道路上车辆抢行、人车争道、互不相让的现象比比皆是。尴尬、危险的惊心场面也时有发生,不让行的现象已成为导致道路拥堵、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因此,倡导文明、呼吁礼让,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礼让的自觉性,营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道路交通环境势在必行。下面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交通出行互不相让的具体表现

  笔者通过执勤、执法、监控查看以及事故案例分析,发现道路出行中“互不相让”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车不让人、人不让车、车不让车。

  (一)车不让人。主要表现为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人行横道、遇行人过马路时不会主动减速或者停车避让行人。随着车辆、驾驶员的数量不断增多,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文明素质参差不齐,机动车的一些不规范、不文明、违法行车使道路交通安全情况不容乐观,他们在过人行横道或遇有行人过马路时,往往处于强势,不主动减速让行、避让行人,置行人安全于不顾,恣意横行。据不完全统计,每天城区道路由此导致的伤人事故约有1到2余起。

  (二)人不让车。主要表现为行人不走斑马线横穿马路、横跨护栏、随意在道路上穿梭。与车不让人相比,这种现象更为危险,人不让车往往付出不可逆的、更高的血的代价。大家都知道“时间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宁等三分,不抢一秒”。然而有的行人却无视安全,即使人行横道就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就算车辆在通行时一辆接一辆,但为了图方便、少走路、省时间,主观认为机动车不敢冲撞行人,即使有危险也会刹车减速,从而任意穿过马路、乱穿乱动,这就很容易导致机动车刹车、躲避不及,发生交通事故。

  (三)车不让车。主要表现为抢道行驶、不按规定超车、遇排队随意穿插等。近年来我县机动车、非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已达到超负荷状态,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尖锐。车不让车原因有很多,
  一部分原因是驾驶员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如接打手机、聊天、吃东西等,一部分原因是驾驶员的驾驶技能不高,遇情况时措施采取不当,还有的是驾驶员故意为之的行为,如超速行驶、任意变道,与非机动车争道抢行、在车流和人流中随意穿行。同时,非机动车越道行驶的现象也很普遍。这些驾驶员往往抱着先抢先行、不抢吃亏、见缝插针等心理,将文明、安全行车的准则置之脑后。他们的抢行行为给其他非机动车、机动车的正常行驶造成了严重影响,甚至导致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交通出行互不相让的主要原因

  随着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日益复杂,交通拥堵点逐渐增多,道路交通出行参与者的心理也越来越急躁,互不让行的现象层出不穷,导致互不让行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种:

  (一)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不高。意识决定行为,交通参与者如果安全意识淡薄,无视安全法律法规,以己为本,以抢为荣,往往就会做出不文明的行为。我们都知道,道路交通的主要矛盾归根结底就是由人、车、路及其交通环境之间的不协调所产生的,要实现人、车、路及交通环境之间的和谐,需要人们具有强烈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交通参与者的传统道德意识欠缺。古人云:君子者,礼让。礼让三分,自古都是君子之风,道德垂范。但是,在参与交通出行时,要做到礼让,首先就要先耽搁自己的时间,先牺牲自己的利益,如此一来,是否让行就会使人犹豫。部分交通参与者的心理难免也会失衡,不免产生这样的想法:同样是参与交通出行,为什么两车相遇要我先让?为什么利益均等要我牺牲?为什么矛盾面前要我吃亏?如此一来,抢行成了顺其自然的事情。

  (三)交通管理难以到位,客观上也纵容了互不相让的行为。由于近年来城区扩建,新修道路增多,加之部分交通主干道提质改造,客观上造成城区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压力巨大,加之警力有限,有的路口、路段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值守,因此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面面俱到。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我们只能最大限度的安排警力,查处一些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而对于一些违法性质轻微的、虽有危险性但较难查处的违法行为往往不能兼顾,即便有电子警察辅助执法也很难抓拍到。久而久之,交通参与者便养成了一些不良的驾驶习惯。

  三、针对交通出行互不相让的对策

  如何提高全社会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摒弃交通陋习,让礼让成为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为,笔者认为除了增配警力、借助非现场执法设备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外,更重要的是进行全面、深层的宣传教育引导。

  (一)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非机动车、行人相比,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明显处于强势地位,因此要从严把关、严格驾驶证的考取;对于初次申领驾证和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加大交通法规的培训和教育。在开车时,
  一是要有警惕意识。驾驶行为属于高危行为,随时都可能遇到各种情况,需要采取相应措施,因此驾驶时要聚精会神,不可有丝毫分神,以便应对突变的道路交通状况。二是要有守法意识。谨慎驾驶不可超速,到路口注意减速,遇人行横道要减速,遇行人要避让,有让行标志要减速或停车等。三是要有公德意识。不开斗气车,不开霸王车。四是要有文明意识。规范停车,不乱停乱放。遇交通堵塞,不随意穿插。五是要有以人为本的意识。开车遇到行人横过道路或路口时,自觉减速、停车,看到行人犹豫不前时,不妨主动摆手示意,让行人和非机动车先走。

  (二)加强非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目前,电动车的规模不断增大,速度越来越快,出现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文明、安全意识亟需加强。一是在通行时一定要走非机动车车道,不要在机动车车道或人行道上通行。二是行至路口要遵守相关的让行规定,停车时要规范停车,不可乱停乱放。三是转弯时注意观察,并提前打手势。四是驾驶时要控制速度,不可过快,以免发生事故。五是增强安全意识,主动让行机动车和行人。

  (三)做好行人安全教育。行人在交通参与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更应礼让三先,确保安全。一是出行时始终走在人行道上,横过道路时走斑马线或确认安全后通过,不能随意在道路上乱窜。二是通过路口时要遵守一看二停三行,摒弃“中国式过马路”的陋习。三是礼让机动车。虽然车让人理所当然,也有法律保障,但是,为了确保安全,体现文明,在我们不急的时候,也不妨摆摆手,让车先行。

  (四)加强“文明交通”活动公益宣传。在网站、报纸、电台、电视、双微等媒体刊播“文明交通,礼让出行”公益广告,逐步建立和完善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媒体、网站开设专栏、专题,采用多种宣传形式,正面引导广大人民群
  众文明交通。同时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大曝光活动。在相关媒体开设曝光台,鼓励群众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对驾驶员、行人不礼让、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批评曝光。

  (五)强化公共场所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营造。充分利用好交通管理窗口单位、校园、社区、客运场站、大型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驾校、加油站、车行、汽车修理场等场所设置“文明交通,礼让出行”宣传栏、宣传标语,在户外显示屏、出租车提示屏、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板等地方循环播放“文明交通,礼让出行”宣传语,在全社会营造践行交通文明,告别交通陋习的浓厚氛围。(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熊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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