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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投稿审核 并且获得首页头条、特别推荐、推荐及超级莲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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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0-4-24 17:4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修水网资讯频道开通近十年以来,在广大网友支持与鼓励中成长进步。我们始终抱着以网友为基础,提供最优秀的修水资讯以呈现给广大的访客为己任。致力于为修水网站发展提供动力是修水网的信念和坚持。

    而在过去的两年多的时间内,由于栏目的调整或程序的升级问题,我们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恢复会员投稿,使得很多朋友只能选择单一的邮箱投稿,这种投稿方式最大的弊处就在于无法了解投递稿件的最后结果,甚至有可能白白浪费一番功夫;恢复会员投稿后,又有不少网友朋友不了解为什么投递的稿件会被清除,产生了不必要的误会。

    有鉴于此,我们特别修订了投稿指南,希望更多的朋友了解相关的投稿流程,并且公布审稿标准,帮助大家提高稿件发布率。

    一、哪些稿件将不会通过审核?
      1.作为修水本地的网站,我们希望内容和修水相关性较好;

    2.利用多篇文章进行组合,以达到伪原创的目的;

    3.结构混乱,语序表达不清的文章;

    4.与现有栏目不相关的稿件;

    5.通过文章攻击,进而索取利益的文章(若提供足够的证据与合乎情理的投诉意愿,我们不仅会通过审核,并且会重点推荐)

    6.哗众取宠,虚假炒作的文章,不具备事实依据。

    7.明显误导他人的文章;

    8.公关软文,不具备可读性的。

    9.时效性强而超过时效性的文章。

    10.替换他人文章内网址,重新投递的文章;这是一种极为不尊重版权的行为


    注:即便通过审核,亦不代表本站支持或认可你文中的观点,其目的也许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不同的观点与声音。

   二、为什么我的投稿会被删除
    你所投递的稿件可能被圈入以上十点不通过审核的雷区,那么为了保证编辑审稿进度与减轻数据库的负荷,我们会将稿件做删除处理,当然这并不代表你不能继续投递此篇文章,因为每个审稿编辑的标准与认知都不一样,如果你觉得自己的文章确实值得推荐,我们建议你再次投递,并在文章首处特别标注。

    三、我转载他人的文章,能投递通过么


    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我们并不认可所谓的“版权传递”的概念,在目前的资讯平台中,有不少网站选择了此类投递方式,鼓励用户大量转载他人文章,并留下自己的网址进而宣传自我,我们认为,这既是对平台的不尊重,也是对原作者的一种不尊重。

    但互联网的精神是分享的,如果没有网友之间的传阅与传递,好文章、好观点不可能被每一个人发现,阅读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提升自我,更是一种快乐。

    因此如果你觉得一篇文章值得推荐,那么我们建议你在转载这篇文章的时候,在文章末尾留下相关的信息,格式如下:

    投递者:张三 www.???.com

     原文作者:李四 www.????.com 原文链接:www.????.com/123.html

    四、如何才能获得首页头条、特别推荐、推荐及超级链接的权利

    那么想要获得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可读性强;

    2.具备一定的指导性;

    3.拥有一定的争议性;真理越辩越明,没有争鸣就没有进步,孰对孰错大家一起来判断。

    4.反映社会热点;

    5.有思想,有文史价值,艺术水平较高的内容;

    6.记录重要事件的文章;

    而符合以上六个条件中两个条件的文章就可以首页头条、特别推荐、推荐及超级链接的权利,我们认为这样的文章值得推荐,值得用我们网站去帮助作者提高访问量。

    五、若我发现错误或者抄袭怎么办

    如果你在修水网中发现了一些文字错误,建议你通过评论文章,网站纠错功能指证,我们的编辑每小时将查阅评论三次以上;如果你发现了文章内有抄袭的嫌疑,可以网上提交到我们编辑们处理。

    如果你发现了有部分不符合事实或根本胡言乱语的文章,请直接电话联系。

    六、有哪几种投稿方式

     1. 如果你希望通过 修水网进行长期的宣传与经验分享,建议你通过会员投稿的方式,http://www.xiushui.net/member/ 我们的会员中心是与论坛、家园、商务、博客都是相通的,你只要注册了论坛ID,再访问这个会员页面,就直接登陆了会员中心。通过会员投稿会自动生成您的个人空间;

    2.你可以通过在修水网论坛上发帖的方式,我们将好的文章推荐到修水网相应的栏目;

  3.你也可以通过邮箱投稿的方式进行投递。电子邮箱: 163.www@163.com

  希望大家踊跃投稿,你无需担心文章出处变成了修水网,我们网站资讯平台需要本站原创,也需要互联网个人的共创!

    尊重版权 分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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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zwer168 发表于 2012-2-6 11:26:5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提供!好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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