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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修水:出生52天的小孩在医院打点滴时意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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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月同宿 发表于 2016-3-23 18:56: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九江修水:出生52天的小孩在医院打点滴时意外死亡

来源:浔阳晚报 作者:吴业园

  家属称护士未做皮试,网友称该院用过期注射液,市食药监局已介入调查

  近日,市民陈东海向浔阳晚报求助,称其出生52天的儿子因轻微咳嗽在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求诊,次日打点滴时医院工作人员未给婴儿做皮试,不久便出现危情而死亡。陈东海表示医院不承认皮试有过错,而且态度十分恶劣,想请媒体给予帮助。3月15日下午,浔阳晚报记者在该医院调查时,分管副院长黄某称暂不接受采访。而更让人担忧的是,还有患者家属举报该医院用过期注射液。

  求助:婴儿入院治疗死亡

  陈东海告诉记者,他是修水的女婿,今年1月23日,小孩有些轻微咳嗽,便于当天下午抱着小孩来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经过询问检查后,认为婴儿可能是急性支气管炎,需要住院一星期,为此,他办理了入院手续。

  陈东海称,当天下午医生给婴儿做了皮试后无异常,就进行了点滴注射。1月24日8时许,医生过来询问婴儿病情,听说婴儿有点拉肚子,便表示加点药。随后护士过来打点滴,但是并没有对婴儿进行皮试。“开始点滴时出现药水不滴现象,不久点滴打进去后,小孩出现异状,8时58分,婴儿脸色变得青紫,不哭不动,吓死了我,立即叫来护士抢救,但是到中午,婴儿还是死去。”说到此处,陈东海非常伤心,称婴儿是个男孩,才52天,出事之后,老婆的精神处在崩溃的边缘。

  陈东海说,医院认为婴儿死亡责任不在院方。而陈东海和家人却对医生未对婴儿进行皮试就直接打点滴表示质疑,而且在抢救过程中都是实习生,操作不规范,导致了婴儿死亡。“找了医院协商,对方只给2万元,其他不管,让我们一家非常气愤。”

  医院:支持走司法程序

  3月15日,该院医务科的卢副主任介绍,陈东海的小孩确实是在他们医院死亡,但是家属所说的因为医院未做皮试所致,医院是不认可的。因为婴儿头天入院时已经做了皮试,按医学常理,第二天打同样的点滴,患者是不需要再做皮试的。

  对此,陈东海表示第二天医生加了药怎么解释?卢副主任解释,医生加的药并不是抗生素类,对患者并无影响。

  卢副主任进一步解释,出事后,双方请省里权威部门对婴儿进行了尸检,结论并没有说是皮试所致死亡,所以医院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该医院的责任他们肯定会承担。

  随后,记者从尸检报告中看到:“尸体意见”显示“婴儿因患间质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导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就在记者采访时,该医院的黄副院长走进调解室。听明记者来意后,黄副院长表示此事已经在走司法程序,所以医院暂时不接受采访。

  家属:医院给孩子注射过期注射液

  无独有偶,3月17日,网友“smile1”通过九江论坛发帖称,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北院将过期药水给2岁多的小孩使用。“不仅我一个孩子使用了过期的药水,随后打听得知,已有好几个孩子家长表示也用过这批过期药水。”该网友帖文中表示,发现孩子使用的注射液过期后找到医务人员询问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可医务人员的回应让其非常恼怒。“医务人员竟回答说,他们也不知道,只能让你孩子先住院观察。”该网友称,面对医务人员的态度,他只想表示,白衣天使做事还能让人放心吗?孩子还能到医院治病吗?

  网友发出的图片显示,他孩子静脉注射的时间为3月7日,注射的点滴名为“葡萄糖注射液”,上面显示生产日期是2014年3月13日,有效期为2016年2月。按照注射液上所显示的,这瓶注射液确实已过期。

  市食药监局:已经成立调查小组

  3月18日上午,记者将情况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反映。据该局应急科负责人介绍,他们并没有接到关于修水县第一人民医院的投诉。其中,应急科的欧阳科长告诉记者,认定医疗事故是一个非常严谨的过程,并不是谁说的算,要经过相关部门认定。

  不过,欧阳科长表示,对医院使用过期药品,这明显是违反了药品的监督法,是要严惩的。他们会将此事汇报,进行调查。

  当天下午,欧阳科长来电,称他们已成立调查小组,赶往修水县进行调查。对于调查结果,本报将会持续报道。(记者 吴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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