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综述】 5月19日,《新京报》报道称有律师举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收取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报道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据报道,修水县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2000万元,这些费用在上缴国库之后,约80%被返还乡镇。在一些地方,近一半的计生经费用来支付劳务费和计生干部薪酬福利。 该报道中,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回应称“不存在每名孩子‘200至400元’的提成;公安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乡镇拨付给公安的经费,除了是工作性质,还带有赞助性质,感谢公安对计生工作的支持。”同时,计生委还表示“乡镇拨付的经费不是给县公安局,而是给各个派出所,拨付金额由乡镇自己定。”对此,修水县公安局副局长回应称“没有见过关于‘上户费’的相关文件,也不了解此事”。而《新京报》报道通过核实收据、计生部门工作报告以及采访计生官员等方式证明“给公安‘赞助’已持续多年”。当天,该报道被新华网、新浪网等207家媒体转载,舆情热度迅速攀升,新浪网相关报道共有47859名网友参与讨论,网友普遍质疑“新生儿落户与计生挂钩缺乏法律依据”、“计生委和公安涉嫌腐败”。 当天下午15时15分,九江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官微“@九江发布”回应称修水县已成立由县纪委、县审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启动全面深入调查。同时,已叫停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进行“捆绑”,今后新生儿上户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操作执行。随后,“@修水发布”转发该回应,人民网、新华网等诸多媒体以“江西修水叫停上户口“捆绑”社会抚养费”为题予以报道。 5月20日,多家媒体发表评论,称“赞助”实质上是“涉嫌违法的利益分赃”,并质问“上户费何以成为公安把关动力?”截至5月23日,百度新闻相关搜索结果达760篇,舆论除聚焦社会抚养费征收外,普遍对公安接受“赞助”表示质疑,呼吁有关部门查清款项用途。 5月22日以后,此次舆情趋于平息。 【媒体观察】 计生部门“赞助”给警方的“上户费”花哪儿了 关注这起事件,我们需要关注的重点是警方的知法犯法。公安机关不是创收单位,其所有的办案经费、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各种福利,都是由政府资金承担的。那么,公安机关还接受计生部门的“赞助”干什么? 当地公安机关需要作出回应,要把这几年接受计生部门的“赞助”总额进行统计,并且要有一个详细的账单,看看这笔钱都干什么用了。 (来源:长江网) 上户费何以成了公安把关的动力 公安配合计生执法是其职责所在,为何还需要乡镇给予金钱上的报答?同为国家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切实履责是天经地义。“捆绑式”的计生执法终究不能解决问题的根本,踏踏实实做好政策的宣传,本本分分的做好计生执法工作,才能看好社会抚养费这个“大馍馍”。此次事件中,相关的监管缺失已是事实,事后的调查追责必须要认真对待,否则就成了走过场、搞形式。 (来源:红网) 【网友观点】 1. 社会抚养费“捆绑式”征收非常普遍 36.2% @Mei915012:在许多地方,征收社抚费不仅和公安机关上户口捆绑,还和在土管所办宅基地证、供电所办理居民新增开户的供电手续、信用贷款等都捆绑了,不缴清社抚费什么也办不了,这是现状,这和上级要求不符,是政令不畅,是对民众的不公! 2. 质疑两涉事单位涉嫌违法犯罪 23.6% @阿狗的地盘:江西修水计生部门向警方行贿,警方受贿,必须坚决立案侦查,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peter0436:社会抚养费真正抚养的是计生部门和警察。根据现行国籍法和户口登记条例,公安机关对新生户口应该登记,而不应附加其他条件。 …… (全文阅读请参见《政法舆情》2014年第20期)
(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 钟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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