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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将提高稿酬谢绝转载 ——选刊已变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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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2-5-24 22: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收获》将提高稿酬谢绝转载 ——选刊已变味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马信芳文/图
  著名文学杂志《收获》日前宣布:从今年第三期开始,决定提高作者稿酬,在原创作品“保护期”内,谢绝文选刊物转载杂志上发表的作品。
  《收获》这一举措引来文学界的关注,杂志为何谢绝他刊转载作品,这是显示对自己杂志品牌的自信,还是另有其他原因?记者日前就此大家关注的问题,采访该刊执行主编程永新及沪上文学相关人士。
  《收获》为何谢绝转载
  “这完全是从保护知识产权考量出发,为保护作者和刊物对原创作品的权益而所作出的决定。”程永新毫不讳言说,目前不少文学选刊已演变成侵犯知识产权的客观存在。他解释道,要发表一篇好作品,编辑从组稿、改稿到发稿,付出了难以想象的劳动;对一个编辑部来说,从制定编辑方针到实施,无论人力、物力,运行成本很高。可是,原创却没有保护期,选刊当伸手派,而且即时下山摘桃子,用一点小钱打发作家和原刊,且发行量还比你大,真是太不合情理。
  他举例说,最近他们刊出的马原长篇《牛鬼蛇神》,《收获》方面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几乎每天与他讨论,编辑很辛苦,与作家探讨写作,提供修改意见,付出了很多劳动和智慧。但是选刊如果要用就很简单,付个100元80元就拿去登了。
  而现实所发生的状况更恶劣。去年《收获》第6期刊登了深圳作家杨争光的中篇小说《驴队来到奉先畤》,计六七万字,稿费付得很高,税后作者得到二万多。可一家刊物转载时,付给编辑部200元,作者付了500元,简直像打发叫花子一样。
  程永新说,原创非但没有保护使用期,不可思议的是,选刊在选载刊物时,有的根本不与原发刊物和作者打招呼,有的甚至连稿费都不给,非常不尊重知识产权。选刊的说法之一是:原刊已支付过稿费了。如王安忆的一部长篇在《收获》上发表后,一家选刊马上转载,可长时间不付稿费,追究其时,却推说他们没有作者地址。
  选刊泛滥非正常现象
  当代文摘和选刊,肇始及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文学刊物多如雨后春笋,为了帮助读者及时选读到好作品,并且为文学刊物的好作品扩大影响,于是便有了专门的文学选刊的诞生,如《小说月报》、《小说选刊》等。应该说,当时起了很好的作用,编辑尽心尽力,所选作品被公认为优秀,而文学刊物一般也乐于欢迎选用他们发表的作品。
  “但现在已经变味。”程永新告诉说,“不少兄弟刊物本刊都没有好好做,反而捡省力的选刊来做。现在各地纷纷做选刊,似有泛滥之势,这样的盛行非正常现象。虽然作者、编者和读者从中得到短期的利益,但长远看,却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在原创已经乏力的情况下,不花力气去扶持,去培养,而一味摘桃子、享现成,这不利创作的繁荣。”
  还有,读者一般认为文学选刊选的都是好作品,而实际现在不少选刊选得很烂,这影响到读者读不到好作品。有批评家认为,“文学选刊让中国文学的路子越走越窄”。程永新非常认同这个观点,“选刊不喜欢多样化,对读者有误导。”
  签订协议共拒转载
  对于目前一些文学选刊“巧取豪夺”的做法,已引起不少作家的不满。作家龙冬日前在微博上建议《收获》、《十月》等文学期刊,拒绝任何“文学选刊”的转载:“你们从万千作家稿件中辛苦组编的稿件,人家一转,也许你们还要感激涕零,乾坤颠倒。万望纠正。”
  程永新说,“对此有意见、提建议的当然不止龙冬一人。为改变现状,我们一方面就有关保护著作权问题提请有关部门研究,希望原发刊物和作家的利益都能得到法的保护。另一方面,我们先行先试,为拒绝转载,《收获》已经与一些老作者,如马原、格非等签订了‘授权’协议。前年底,《收获》已将稿费标准提高到千字200—300元。这次为拒转载,计划把稿费提高到千字400—500元,以此保护作者利益。”
2#
袁践 发表于 2012-5-25 08:28:20 | 只看该作者
五毛钱一个字还谈什么高稿酬?还想买断人家?人家写电视剧几十万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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