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3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江西拟立法明确农房建设标准 减少居民点用地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xiushui 发表于 2012-11-12 10:3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省已出台相关规划,决定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民新建住宅优先利用闲置宅基地和空闲土地。“十二五”期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缩并,农村居民点净减少7.28万亩,并探索出台《江西省农民建房管理办法》,明确建设标准。

我省将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做好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乡镇规划、村庄规划。按规划指导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引导村民住宅、村办企业向中心村、镇集中,促进农村居民点用地由自然形态向规划形态转变。

另外,“十二五”期间,安排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11000公顷(16.5万亩),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缩并规模15852公顷(23.78万亩),农村居民点净减少4852公顷(7.28万亩)。

我省还决定,加快整合低效用地,通过城市土地二次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多种渠道,推进农村宅基地和村庄整理,适度撤并自然村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11-26 14:37 , Processed in 0.096005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