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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望江突击征地:5天5555亩 近似零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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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1-11-10 16:11: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安徽望江突击征地:5天5555亩 近似零地价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姜燕




  望江《开发区简报》中曾出现过5天征地5555亩的“骄人政绩”。

  本报记者 姜燕 发自安徽望江

  位于安徽西南边缘、地处长江下游北岸的安庆市望江县,是古代雷池所在地,因“毋越雷池一步”的典故而家喻户晓。由于温润的气候和优越的地理条件,望江成为“七五”第一批国家优质棉生产基地县和出口棉基地县。

  正是这样有着万亩棉田的产棉大县,由于招商引资迫切发展工业的需求,大量的基本农田正被一步步蚕食,耕地在农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征收,甚至在望江《开发区简报》中曾出现过5天征地5555亩的“骄人政绩”,公开表述称“创下了我县征地史上的奇迹”。

  与此同时,这些征收来的耕地又被以几千元甚至零元的价格出让给企业。不仅如此,很多企业在低价圈得望江经济开发区大片土地后,并没有建设投产,或荒芜,或种上庄稼。

  经开区面积膨胀8倍

  望江经济开发区(下称“经开区”)是2006年2月由安徽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同年4月,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要求,国家发改委发布2006年第23号公告,开发区核准面积1.2平方公里。

  事实上,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开发区工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显示,县经济开发区共引进工业企业74家,协议固定资产总投资67.5675亿元,土地投入7293.6亩,折算近4.9平方公里,已经达到经开区核准面积的4倍。

  而安徽省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安徽省开发区基本情况年报》等多份政府文件中均显示,望江经开区“建成面积10平方公里”。望政[2011]5号文件“关于望江经济开发区扩区的请示”称,“开发区建成面积10平方公里”,“拟向东再扩区16平方公里,使总体规划面积达到26平方公里。”

  望江经济开发区网站“基础建设”一栏称,“累计投入12亿元,建成区面积达到10平方公里”,同时在2010年12月底发布的“望江经济开发区简介”一栏中称:“今年,力争实现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40%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40%以上;开发区南部片区建成面积2平方公里。”

  对于经开区是否存在违规扩建,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彭松祥向时代周报表示:“此前整个望江城区规划了18平方公里,现在已经调整到30平方公里。开发区没有专门调整的规划,只有1.2平方公里。目前位于开发区位置的一些工业用地,并不算开发区用地,而是以开发区的名义对外招商引资,企业挂开发区的名,服务功能由开发区来做。这些工业用地是算在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有开发区可以建设,没有开发区也可以建设。开发区十几平方公里的面积只是为了宣传和招商引资的需要,实际还是按照国家批的计算。”

  彭松祥向时代周报出示了一份宜政秘[2003]61号“关于同意望江县华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批复”,彭松祥称,安庆市政府早已批准经开区所在地华阳镇的土地规划调整。“按照过去的规划,这些位置是基本农田,但规划调整后,就可以用作建设用地。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把其他区域的一般农田保护起来变成基本农田,实现占补平衡。”

  对于基本农田调整规划是否需要报批国务院,彭松祥翻出一本《城乡规划法》小册子解读称,“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即规划哪级审批哪级调整,基本农田调整规划,市政府批就可以了。”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第二十二条规定:“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这意味着,规划调整必须遵守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中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而望江经开区占用的大量基本农田并未上报国务院批准。望江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华阳镇古港村村民向时代周报记者反映,规划调整以及征地,事先并没有对村民有任何公示和通知。

  用地指标5300亩实征2万亩

  根据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2003-2010)和望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2010)显示,望江县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仅为353.90公顷,即5309亩。

  望江经济开发区所在地华阳镇古港村村民向时代周报记者反映,近年来,经开区实际征地已达2万亩左右,仅古港村基本农田征了就有2800多亩。

  时代周报获得的一份2007年12月8日印发的名为“政策深入人心 镇村共谱和谐”的第26期开发区简报,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今年11月,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华阳镇、村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仅用5天时间全面完成了5554.82亩土地征收协议,不仅确保了开发区2008年度建设和工业企业用地,还创下了我县征地史上的奇迹。这次征地涉及华阳镇宝塔社区、天河村及古港村,计79个村民小组,1798户,其面积之大、范围之广、速度之快均是史无前例。”

  该简报称,全县2007年引入工业项目25个,协议固定资产总投资49亿元,县领导要求开发区快速完成征地任务,以满足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工作组召开村、组动员大会,逐户上门宣传,把政策讲透、把道理讲清、让群众知情,因而这次征地工作顺乎民意、水到渠成。

  但古港村杨墩村民小组农民杨先胜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2007年下半年征地的时候,什么公告都没有,“应该是先协商征地,补偿征地款,但是没有跟我们协商,农田就被毁了。当时棉花还没成熟,就把棉花秆拔掉了,刚种的油菜也全部被毁掉。”

  另一位村民表示:“征地的时候没有村民会议,村民小组会议也没有开,村民组长把字一签,就征地了。哪有什么程序可讲。”

  而时代周报记者在经开区各个企业实地探访的时候,很多企业只是圈地建了部分厂房,并未开工,被征走的大片田地荒芜,或者当地一些百姓临时种点庄稼,即使一些开工的企业,也未按照实际获得的土地充分建设。

  更为蹊跷的是,古港村村民柯明羊向时代周报记者出示了一份农村信用社存折,上面显示直到今年,他的存折上还能定期收到国家补贴的粮补和棉补,“地2007年被征走,舒美特那个企业都开始生产两年了,我们每家每户还能收到农业补贴,而且还要交农作物保险,这说明国土部没有批准征收基本农田”。

  彭松祥解释道,这是多得了国家的利益,可能是农业部门核定不及时造成的,已经征走的土地农业部门应该核定销掉。

  对于为何征地4年还没有核定完,彭松祥称,“具体不是我们土地部门在操作,是乡镇操作的问题”。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虚报新增耕地万亩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望江县调整规划时不但没有将这些土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反而将原本是基本农田的土地调整为建设用地。

  无论经开区实际征地多少,按照去年公布的经开区建成10平方公里的数字计算,征地需达1.5万亩。对于经开区征收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管理规定,彭松祥给时代周报记者翻出了厚厚一摞复印文件,据称近年来,不断有人反映望江经开区的土地问题,各级部门都来检查过,这些文件足以证明土地不存在问题。

  在这些复印的文件中,有一个《2003年以来土地征收审批一览表》,显示了2003年至2007年土地征收的批次、批准文号及批准面积,仅2003年共13个批次批准征地面积215.729公顷,5年共计征收420.9159公顷,即6315亩。每个批次均未超过35公顷,批准文号均为“皖政地”开头,没有一个批次是上报国务院。

  但仅从2007年征地27.5904公顷即414亩来看,与经开区简报5天征地5555亩明显不符,实际征收的土地似乎并未完全显示在这些文件中。

  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均需由国务院批准。仅按照经开区5天征地5555亩这一批次的土地,就已达370公顷,远远超过上报国务院的标准。

  按照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占用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实现占补平衡。望江经开区万亩以上的土地是如何实现占补平衡的呢?

  在2007年6月国土资源部的“搞好土地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摄影和征文比赛中,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童品旺和望江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裴汉杰参赛作品《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一文称,2003年以来,该县大治圩开发公司实行田、水、路、林、村综合治理,进行“固堤、修渠、筑路、整地、造林”,新增耕地793.5公顷。杨湾、华阳、雷池、漳湖等沿江圩区乡镇加大了复垦力度,做好沿江水利坑塘冲田区复垦工作,新增面积400公顷。这两部分新增的耕地就达近1.8万亩。

  安徽省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新增耕地情况公告一览表中,“皖国土资(确认)[2006]68号”也显示望江县大治圩第三管理区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面积273.4256公顷。

  但是,《望江县志》显示,大治圩位于望江西南,为1976年冬动员全县4万多劳动力兴建,全圩控制面积2.6万亩,耕地1.8万亩,1984年停耕养鱼。

  大治圩开发公司承包土地的多位农户均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大治圩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是养鱼的,后来又重新恢复了耕地。农户胡广金称:“1991年下半年大治圩鱼塘的水放掉,1992年开始种地。放水那一年我们就来了,现在这些地都是1992年以后就有了,这里耕地有十几年了,最近几年没有新开发出来的耕地,大治圩以内也没有地方可以再开发出耕地。”

  大治圩这些早已是耕地的土地,并没有增加一分,2003年以后却在望江国土局上报的材料中,转瞬变为新增耕地。望江县统计局编制的1949-1998年《雷池沧桑五十年》显示,截至1998年,望江县上报的耕地共532725亩,未包括大治圩开发公司的15473亩耕地。这才为后来望江将大治圩耕地上报为新增耕地埋下了伏笔。

  对于杨湾、华阳、雷池、漳湖等地复垦增加了400公顷的说法,遭到了当地一位知情人士的质疑。“望江都是冲积平原,增加耕地空间非常小,都是长期的熟地。如果宅基地复垦的话,每家每户宅基地很大,旧房子拆掉,代价也很大,很难复垦出大量耕地。”

  零地价转让土地

  当地一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为了招商引资,县政府打着各种优惠的旗号,将土地变相廉价地转让给企业。

  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2006年6月20日的“望江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16号)”显示,浙江客商赵文海在望江经开区投资1.5亿元兴建彩钢板项目,用地优惠上,“该项目在园区内征用工业用地180亩,土地单价3万元/亩。征地款为3万元/亩×180亩=540万元。根据县委、县政府望发[2004]2号文件精神,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园区管委会实际按照每亩0.445万元共80万元收取土地款,其余460万元征地款作为县政府对该企业的扶持性奖励,予以免收。”

  同时,该企业安庆蓝天科技薄板有限公司还享受其他各种优惠政策。除此以外,招商引资单位还负责为项目一期建设贷款2000万元和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为二期落实固定资产贷款2000万元和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

  但这家企业最终还是因为资金链的问题迟迟没有投产,被望江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不高于4500万元收购。随后,望江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望江县人大办公室、望江县国土局、望江县招商局作为甲方将项目转让给浙江华东钢业集团有限公司。

  在该项目合作协议书中,甲方同意为项目提供400亩工业用地,每亩8.4万元。同时,“鉴于本项目投资金额大,集聚力强,参照其他地区对钢材深加工项目实施的优惠政策,甲方同意就本项目土地按每亩8.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给予本项目企业防洪保安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本项目企业支付项目企业土地出让金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兑付。甲方应尽最大努力协调政府部门在法律政策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减免本项目企业在建设本项目土地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政府规费、税收。”这意味着该项目用地实际以零地价成交。

  此外,协议中还约定,望江县政府还支持华东钢业在县城规划区内通过招拍挂取得200亩住宅用地,县财政根据实际取得的用地面积,每亩返还20万元,用于补助乙方临港区工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事实上,截至目前,这个获得各种优惠补贴的企业仍未投产。

  这并非个案。望江经开区引进的浙江越隆控股集团旗下安徽舒美特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粘胶短纤维项目的投资协议书中,项目生产用地面积约1500亩,按5.6万元/亩价格出让,总计8400万元,望江县委、县政府将分三次从财政性资金中调剂7650万元支持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折算下来每亩土地价格仅为5000元。

  同时,在补充协议中,望江县委、县政府又给舒美特安排200亩配套生活住宅用地,以30 万元/亩的起始价挂牌出让,总价6000万元,望江县委、县政府根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缴纳税金等情况即期从财政性资金中调剂约5400万元支持该工业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这意味着住宅用地价格仅为45元/平方米。时代周报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项目并非厂区的配套生活住宅,而是成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该楼盘命名为“铭仕苑”,对外均价达3709元/平方米。

  对于低价出让土地,彭松祥表示,当时的会议纪要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实际操作的时候土地完全规范出让,并没有按照会议纪要来执行。土地价格该多少就多少,政府给的财政补贴与土地价格是两回事。

  但望江县2008年、2009年的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均显示,望江县政府兑现了招商引资的土地出让优惠政策资金。

  据一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其2008年还曾参加过经开区企业土地出让金返还的会议,会议内容包括通知企业办返还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 307号文件,望江土地属于14等,按照该规定,50年出让期限每平方米出让金最低价为84元,每亩最低价为5.6万元。

  采访中,望江经开区多家企业表示,虽然协议上签署的土地出让价格是每亩高于5.6万元,但由于享受开发区各种优惠政策冲抵,实际拿地价格均远低于协议价格。一家自称实际拿地价格为每亩1.5万元的企业负责人说:“开发区没有这样的政策,哪里来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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