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股:我单位对编号为XX-20121210手提式电脑询价采购报价如下: 1、需求一览:
2、交货时间与地点:中标后 个工作日内在合同指定地点交货; 3、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三个月后在十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若无重大质量问题和严格履行合同)。 4、对售后服务的要求: ⑴维修地点: ⑵响应时间为: ⑶对售后服务的要求:国家三包,上门服务。
报价单位(公章):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签字): 报价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2年12月20日 说明: 1、报价单须字迹清晰,不得漏填,不得涂改,加盖单位公章。报价须包括含货物、售后服务费、备品备件费、运输及安装费、调试费、税务及0.5%中标综合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2、投标设备不得低于招标要求,否则视同无效投标。凡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之处,在偏离栏中注明,否则视同一致;且只能在同品牌同系列中进行正偏离,否则视同无效投标。 3、报价单有效期7天,中标后第1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领取后1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供货,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报价单须在2012年12月26日上午9:30前密封送至修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政府采购股,过期不再接收。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采购股。电话:15207021802,联系人: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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