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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委书记张维国谁给我们解封被恶意保全的6.3亿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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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一楼 发表于 2017-3-1 18:4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2014年12月收购了鑫港置业有限公司,手续完成后不久,鑫港公司就收到了李启明索要高达8210万元的“借款”的诉讼,社会闲散人员李启明所称的“借款”,自称发生于其与鑫港公司持有20%股份的前股东张德东之间,然在李启明自2012年“借钱”给张德东至我收购鑫港公司之前却从未起诉过原股东张德东,而是待我们收购鑫置业后不到十天收到李明启起诉鑫港置业“偿还借款”8210万元。
      2014年12月24日是收到法院传票当天,公司律师立即与前股东之一的张德东联系,被告知张德东已于2014年12月24日当天“死亡”,借款一事的事实真像想通过死人确实是难以核实真伪!
     
       而经十堰市中院调取的李明启、张德东等人的银行流水发现,尽管有多笔银行转账显示,“借款”经过中间人账户进入过张德东账户,但这些钱均在3、5分钟内,又回到了李启明账户之中。
 
   就是这样明显存在“蹊跷”的借款,且存在短时间内转出后,又迅速回到原账户的问题,但由于在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与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朱志康的亲自操纵之下,由李启明出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导致鑫港公司188亩商住用地被查封,公司经营陷入绝境。而由李启明以同样的手法提起类似这样的保全诉讼,在武汉、鄂州、十堰等地自2013、2014、2015、2016每年一起,单个诉讼金额都数千万乃至上亿元不等。而在2013年至2016年期间,李明启作为社会无业人员,没有任何经济实体和收入来源,却在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多起经济往来诉讼案件中,通过超额违规保全的方式累计查封扣押企业优质资产数额高达31.9亿元。

     多起诉讼案件中,李明启通过邱剑民、朱志康的帮忙授意,采取如出一辙的超额违规保全方式,通过名下没有开展任何经营业务,更没有任何固定资产的担保公司提供一纸书面担保函,查封公司优质标的资产,查封扣押资产数额高达31.9亿元,让企业陷入无法正常经营的艰难境地,例如:

      2013年,李明启诉十堰泽善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全商铺面积38000平米,价值4亿元,保全担保:十堰市汽车产业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诉讼标的:1亿元;
      2014年,李明启诉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保全土地面积188亩,价值6.3亿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诉讼标的:8210万元。
      2015年,李明启诉十堰万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保全商铺面积2846平米,价值6000万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诉讼标的:2000万元;
      2016年,李明启诉武汉凯喜雅飞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保全土地面积428亩,价值21亿元,保全担保: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信用担保,诉讼标的:1.3亿元;
     按照银监会、财政部、央行等七部委发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这家公司只能提供净资产10%的担保权限,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实际能承担的只能是一千万元担保,明显与查封的30余亿元资产不对等。
     在通过提起诉讼耗费诸多企业大量时间和精力的同时,邱剑民、朱志康等还授意李启明通过向法院提起资产保全方式,令多家民营企业优良资产被超标查封、保全,背负大量银行贷款。就是用这种拖延手段,逼迫民营企业向他们支付大量实际并不存在的“借款”。
 
     我们通过调查得知,在李启明实施这些挖坑、设套敲诈勒索的背后,邱剑民、朱志康及时为其充当出谋划策的“军师”和“保护伞”,并从获得巨大利益输送,在李启明对多家民企实施“恶意财产保全”的违法行为时,邱剑民、朱志康甚至会赤膊上阵,利用担任十堰中院常务副院长和十堰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的职务便利和影响不择手段达到目的。
     
      在对鑫港公司实施“资产保全”过程中,朱志康更是亲自带领李启明等分别找十堰市多家担保公司让其为李明启案件进行担保保全,首先找了十堰市汽车产业担保有限公司,让其为李明启起诉鑫港置业保全土地之事进行担保。后更是带着李明启、李明国、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副院长王汉立等人,在湖北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付某的个人会所亲自宴请,要求沃邦融资担保公司为李明启打官司提供诉讼保全担保,并承诺付某的担保公司进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担保名单,条件是为李明启起诉鑫港置业公司提供保全担保;沃邦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诉讼保全担保书》一份。最终,在邱剑民、朱志康亲自运作下,沃邦担保公司面对如此巨额的起诉金额却“象征”性的收取了10万元的担保费,为李明启8210万元的诉讼案件出具一纸书面《担保函》,查封扣押了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评估价值6.3亿元的188亩土地(自此沃邦担保公司便开始了在十堰中院专为李明启的官司进行担保保全之路)。据调查了解湖北沃邦融资担保公司却是一个多年都未曾经营,负债累累的空壳公司。
      
      鑫港公司自2014年12月收到土地保全裁定书那一天开始,就不断的向十堰市中院提出书面请求查看和提供对方的保全手续, 主审法官及相关领导均以保密和无可奉告告之,直接2016年2月6日收到十堰中院的判决书才看到保全鑫港置业土地的担保手续原来为湖北沃邦担保融资有限公司的担保函一份!
      
      最近,十堰市中院常务副院长邱剑民在与鑫港公司的沟通中,也承认李启明的担保手续存在问题,沃邦担保公司不仅仅是一家空壳公司,而且李明启诉讼标的8210万元而查封鑫港置业价值6.3亿商住用地更是存在严重的问题。在2016年新华社的一份内参调查中也披露,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股东张德东与李启明存在争议的多笔“借款”,实际上都是通过中间人在账户中短时间内转出后又重新转入,“空转”形成。此外,在一笔高达5000万元的单笔借款,而公安机关在调查中发现,在李启明所称的交易时间段内,其账户中实际资金连1000万元都没有,这也意味着李启明所称的时间段内,根本没有负担借出资金5000万元的能力。新华社的这份内参中还披露,李启明在庭审中,对鑫港置业有限公司欠款形成原因的说法三次均不一致;李明启更是在十堰市中院的诉讼官司的多起案件庭审中当庭殴打对方当事人,威胁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主审法官却对此情形视而不见!
 
      然就是这么“莫须有”且存在很大争议的8210万元“借款”,因为有邱建明、朱志康等人的出谋划策和操纵,不仅“坐实”在鑫港置业有限公司头上,更以法律的名义将鑫港置业有限公司评估价值6.3亿元的188亩土地全部予以查封保全。而类似经李启明出面诉讼,由邱剑民和朱志康充当幕僚的“恶意财产诉前保全”,在鄂州、十堰等近四年就有4家民企优质资产被查封保全,李明启诉讼金额达2.92亿元,涉及保全的资产金额却高达31.9亿元之巨。
 
     其实,我们鑫港公司只是近四年4家受害民营企业之一,巨大的诉讼和资金压力,已经让我们企业几乎陷入绝境,我们一次次到处到各部门反应情况,却一次次失望,而邱剑民甚至在承认保全存在严重不对等的同时,却对依法解封表示无能为力。亲手操纵制造了这样的“恶意查封保全”,给当地近10家民企带来深重的灾难,最后却表现出一脸无奈,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谁搞乱了十堰的法治,因为“莫须有”的8210万元借款,就将6.3亿的优质资产查封,谁来给我们解封本不该有的“保全”,谁来还我们以公道,给我们一片晴朗的法制市场春天。
                 鄂州鑫港置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7日


@中纪委@湖北省纪委@新华社 @新京报 @澎湃新闻 @南方都市报 @华西都市报 @上游新闻 @界面新闻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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