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论坛-修水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77|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笑掉大牙的新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SG168 发表于 2010-12-12 22:1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偶读标题《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修水哨子传承人》的新闻报道,总觉得是在搞笑。百思不得其解是,第一,哪个组织评的,没有交待。第二,修水人吃哨子几百年,做哨子几百年,直至今天还是人人会做,是每家每户餐桌上的家常食品,怎么就会变成了某个人的。第三,到底是“圆生哨子”还是“修水哨子”,不要混为一谈,说“修水哨子”传承人就大谬了。第四,某项传统的技艺工艺面临失传,为了保护不至埋没,才会通过扶助的方法认定传承人。现在修水的哨子蒸蒸日上,热气腾腾,大家吃得有滋有味,个个都是传承人,何来指定具体某个人。如果不指定个传承人,家家户户的哨子便煮不熟,没有传承人指导哨子非变成饺子不可,那也是个理由,既然不存在何必多此一举。如果开此先例,也来个饺子传承人张三,艾米果传承人李四,荞麦粑传承人王五,那是不是俗不可耐?就算注册了,只能说有商标权,哪条法律也没说商标权的拥有人就是传承人。几年前中国轻工协会擅自把中国瓷都称号授给广东某城市,被舆论所不齿。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其历史成因和前提条件,是要点严肃精神的。
        本来也无伤大雅,要不要传承人与谁做传承人都不影响修水的哨子文化,也不影响家家户户做哨子吃哨子,问题是有些事看上去太滑稽。作为哨子的经营者,做做宣传可以,但有句话叫“不看广告看疗效”。如果哨子做得好,价钱又合适,自然顾客盈门,跟传承人没有半点关系。
(2010.12.12)

2#
xiushui 发表于 2010-12-12 23:25:40 | 只看该作者
{:3_42:}
3#
wolong 发表于 2010-12-13 11:22:22 | 只看该作者
不恰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修水网 ( 赣ICP备05004636号 )- 备案报警修水网1000人超级群

GMT+8, 2024-6-17 06:53 , Processed in 0.087005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