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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修国土交[20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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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0-12-27 19:53: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修国土交[2010]35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古市镇集镇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二宗地均位于古市镇集镇,1#地块:东抵幸福大道、水泥路及规划红线,南抵水泥路及规划红线,西抵通道及规划红线,北抵兴和广场及幸福大道及规划红线,用地面积约1387.76m2;2#地块:东抵砖厂及规划红线,南抵月塘河及规划红线,西抵辽南路、空地及规划红线,北抵街道、水泥路及规划红线,用地面积约5653.8m2;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综合用地;用地条件属现状土地;规划要求:必须符合古市集镇的总体规划,层高为六层,全框架结构,外墙设计须经古市镇人民政府审核;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交易起始价:600元/㎡,两宗地块联合出让,宗地出让设有最低保护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日起至 2010年12月30日,到修水县国土局白岭中心所或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两宗地块共交纳保证金2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 年12月3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2月3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方式、期限和地点:  

  1、出让方式: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2、拍卖时间:2010年12月31日9:38时;  

  3、拍卖地点:古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本宗地出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由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县城沿江路469号    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13507066806 013970278326 013879271964    

  联 系 人:樊先生(国土所)樊先生(镇政府) 钟先生                 

  网    址:http:www.xsguotu.com                           

  收 款 人:修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修水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107038740000007854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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