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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市镇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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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shui 发表于 2011-1-20 22:58: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1-12

修国土交[2011]12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经修水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水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何市镇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  

  18宗土地均位于何市镇集镇马场开发新区,总用地面积约2650㎡(合3.98亩),分为18个地块出让,地块的具体面积和位置见附图,如有变更,具体面积和位置以现场公布为准;  

  用地性质:商业住宅综合用地;规划要求:符合何市镇集镇规划要求,层高为六层,限高20米;用地条件:现状土地;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交易起始价:700元/m2。  

其不意 所有宗地出让均设有最低保护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日起至 2011年1月20日(双休及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到黄港国土中心所或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索取出让文件,每个地块交纳保证金5万元。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0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的方式、地点和时间:  

  1、拍卖方式:本次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2、拍卖地点:何市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拍卖时间: 2011 年 1月 21日 9:38时。  

  五、其他事项  

  本宗地出让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由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承办,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用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范围以规划宗地红线图为准。拍成交价款必须在三日内即2011年1月24日前一次性交清。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沿江路469号           修水县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13970271570   013037297307  013879271964       

  联 系 人: 谢先生  荣先生  钟先生                      

  网    址:http:www.xsguotu.com                           

  收 款 人:修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帐    号:修水县信用联社(107038740000007854)   

   

  201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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