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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图] 交警“守株待兔”抓获肇事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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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ong 发表于 2011-2-16 15:3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4日,修水县山都集镇发生一起车祸,肇事司机将村民撞倒后,不但没有停车救助,反而开车逃离了现场。面对散落的遗留物和已经身亡的受害者,武宁交警大队的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将近3个小时的排查,交警终于将肇事者抓获。

  4日晚上7时许,修水交警部门的民警接到了报警称,在辖区修水县山都集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可是,此时的现场只剩下死者以及肇事车的散落物,肇事司机早已不见踪影。

  通过现场散落物和所留下的痕迹,交警猜测肇事车的车身可能有碰撞凹痕,而且肇事车是一辆蓝色的小车。为了尽快将肇事司机抓获,修水交警部门当即联系了武宁交警大队,要求该大队路面民警进行沿途排查。接到任务后,武宁交警大队的民警按照现场提供的肇事车特征,严查从修水方向前往武宁的每一款蓝色小型车辆。

  21时45分,在等候了将近3个小时的时候,一辆车牌为粤YZ69XX的蓝色奇瑞小车,从修水方向驶来。卡点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该辆小车的右侧反光镜镜壳和镜片破裂,车辆保险杠部位有碰撞凹痕,其中部分车漆脱落。该车的外部特征,与事故现场传来的消息十分吻合。经过核实,证实该车就是肇事车辆。肇事嫌疑人张某,当晚被修水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有话说】

  擅自逃离事故现场,这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推卸、逃脱责任,这是对法律的严重亵渎。撞人之后本应停车,积极抢救死伤人员,弥补自己犯下的罪过,然而张某脚踩油门,逃之夭夭。这种丑恶行径暴露出的是他良心泯灭,道德沦丧。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肇事逃逸是一条不归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肇事车主们能够良心发现,尽快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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