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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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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q 发表于 2011-9-21 13: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张贵君  

    江西修水县一居民到派出所为孩子办户口,与户政人员发生争执,办事女警竟然发怒谩骂,将材料砸向这位居民。两天来,这条“女民警发飙打人”视频在网上传开,舆论哗然。19日,修水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将因服务态度欠佳引起网上热炒的户政员蒋某辞退,并称,蒋某为聘用人员,非在编警察。

    又是“聘用人员、非在编”,说白了就是“临时工”,看来“临时工”也成了“高危岗位”。这些年,“临时工”惹事实在不少。云南民族大学“卡诱”女生陪酒的当事男子是后勤“临时工”,放言“收费1万不是大事”的湖南省教育厅新闻中心主任也是“临时工”,再往前回忆一下,掌掴菜农的城管是“临时工”,撞人逃逸的警察是“临时工”,就连“中华脊梁奖”这样的大项目居然也是“临时工”挺起来的。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临时工”,“临时工”成了“壁虎的尾巴”,遇袭就自断保命,人们似乎总结出一条“真经”———出事的总是“临时工”。

    实际上,仔细看看网上这段视频,在“死那么多人怎么不死你们这些人”的吵闹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当事人背后那块“为人民服务”的大牌子,谁会在意这名户政人员到底是“在编的”还是“临时工”?然而偏偏有人强调这一点,一个带有极强用工偏见而又未必合法的“临时工”,为什么屡屡窜到舆论的前沿?

    相关部门的意图不难揣摩:“临时工”不是本单位的正式人员,没有接受正规的培训,素质上比较低,业务上不熟练,作风上不稳健,原则上没把握,出了事,情有可原,跟单位撇得“一清二楚”。这似乎成了固定套路,有网友甚至总结出了“临时工体”———不是……而是“临时工”……并非……

    关键的问题是,用“临时工”当托辞真就这么好使吗?

    在过去,“临时工”是对无固定岗位员工的称呼,如今在一些政府和公共服务部门,为解决员额不足的问题,也大量使用“聘用、非在编”人员。按照正常思维,“临时工”干活比正式人员更卖力,做事更小心,“临时工”渴望得到领导的赏识,希望得到群众的支持,等待自己“转正”的机会,谁会拿自己的饭碗开玩笑呢?再说,即使没有转正的希望,这些聘用的“临时工”,未必比那些“正式人员”素质差,相反,相对的弱势让人更谦虚、更低调,随便惹事,似乎不合常规。

    退一步讲,假若惹事的真是单位的“临时工”,这个部门能免责吗?让老百姓来辨认员工身份,规避“恶劣员工”,这本身就是一种管理的失职。而对公共服务部门来说,聘用“临时工”更要慎重,管理应更严格,要求应更细致,任由“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发生在“临时工”身上,更是一种管理的失范。

    所以,一出事就强调是“临时工”,不好使了,屡屡拿“临时工”做替罪羊,只能让人更生疑惑。取消“临时工”这个工种也许是一种奢望,但不再动辄拿“临时工”说事,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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