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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错不改错”的权力霸道令人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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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jj 发表于 2011-9-22 23:4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知错不改错”的权力霸道令人不寒而栗2011年09月20日 00:40
来源:红网

  9月16日,记者前往修水县义宁镇调查获悉,这家液化气站名为百姓燃气有限公司,由于县城乡建设局批文的一个错别字,导致这个投资1600万元招商引资项目无法营业。为了修正错误,燃气公司历时14个月跑了30多个部门盖了100多个印章,各类审批材料多达40公斤,却至今依然无法拿到《气瓶充装许可证》,导致其无法正常营业。(9月19日《江西日报》)

  古语有云:知错能改,善莫大焉。然而修水县建设局“知错不改错”,明明是自己“失误”,将“储配站”写作“储备站”,导致“修水县燃气经营许可证”只用三天即被收回,并且在相关部门纠正后依然不予改正,还说没改的必要,权力如此霸道的结果便是公众利益受损、投资商利益受损。更严重的问题在于,如此戕害公众利益,很可能造成基于公信力建立起来的社会秩序、投资前景,轰然坍塌。

  且看相关部门的回应。修水县城乡建设局局长余昌德承认,该局颁发的“修建字2010第51号文”中的“储备站”提法有错误,这是工作人员“把关失误”导致的,但主体内容没有错误,因此没有必要纠正这个文件。所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一字之“差”的结果是投资人不能经营、老百姓不能加气、相关部门不发证,更使得法律规定的严肃性荡然无存,既如此,难道还没纠正的必要吗?一个严肃的政府文件难道还要分为“主体内容”和“次要内容”?

  坦率地说,权力如此霸道在于权力本身不受约束,没有了尺度和分寸的规制难免走上公共利益的反面。这些年来,权力拒不认错的例子并不鲜见,而且每次都能找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借口,甚至对一些上访者“合法”压制。在消费者与商家的博弈中,“霸王条款”总是让公众很受伤。然而与权力的霸道相比显然是小巫见大巫,比如日前有报道一智障人员在监狱服刑三年,服刑人员的家属对此毫不知情,也未见到判决书,然而相关部门至今拒不认错。没有争议的程序做引导,没有强有力的监督做规制,权力自然会越来越霸道。

  此外,在权力的霸道致使投资者、生意人权益受损的案例中,也总能发现钱权勾结的阴影。比如,在报道中,建设局局长余昌德说,“储配”兼有储存和灌装的全部功能,如果改为“储配”,就会引发其他几家液化气站不满。怕引起其他液化气站的不满,因而对自己的错误不予改正,让这个新站不能正常经营——如果说其中没有权钱交易,建设局会主动维护其他经营者的利益而牺牲这家的利益?同样是液化气站,建设局为何不能一视同仁?

  公权力对错误的每一次狡辩都是一次以公信力为筹码的赌博,遗憾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没有赢家。也许确如建设局所言,这一切只是“失误”所致。但关键的问题在于这个失误将公众权益等同于儿戏,可以肆意践踏;将执行法律规章当做过家家,想如何解读就如何解读。应该说,在公众权利意识逐渐彰显的当下,公权力却对法治规定当做儿戏,令人不寒而栗。

[作者: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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