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全县“百家企业评股长”活动测评结果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根据《修水县开展“百家企业评股长”活动实施方案》(修办字[2011]40号)要求,县纪委、县监察局组织我县百家企业对107个具有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股长进行民主测评,现将测评结果通报如下:
2011年5月—10月,对全县50个县直单位107名股长的履行职责、依法办事、政务公开、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了问卷测评和集中测评,综合汇总各项测评得分,经县纪委、县监察局审定,报县委、县政府同意,评出12名优秀股长、4名不满意股长。其中,优秀股长为:徐曙峰(县供电公司公司安监科科长)、巢坚(县国税局征管股股长)、冯再杭(县供电公司公司生技科科长)、朱利华(县人保局社保局局长)、刘水平(县供电公司公司营销科科长)、卢德富(县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林云(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卢永华(县国税局税源管理科科长)、游福文(县国税局宁州分局局长)、周德华(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主任)、方水秋(县地税局义宁分局局长)、梁文(县人保局劳动监察局局长),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作为提拔使用的依据之一。不满意股长为:黄晓勇(县联通公司市场销售部经理)、涂炳生(县烟草专卖管理局专卖监督管理科科长)、周明辉(县电信公司政企客户部主任)、何泰斌(县工商局企业注册局)。上述4名不满意股长且集中测评满意率低于50%,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必须免去现职;同时,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批评谈话,对相应股室的分管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还将对在集中测评中满意率低于60%的63名股长予以诫勉谈话。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股长戒骄戒躁,继续保持和发扬优良作风,再创佳绩;受通报批评的人员吸取教训,深刻反思,认真查找不足和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以评议工作为契机,不断提升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效能、服务水平、社会形象。全县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以基层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为标准,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修水县“百家企业评股长”测评结果排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