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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和化解办案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修水县检察院从三个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一是初查初核举报线索的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立案后办理自侦案件的风险评估机制;三是举报线索的管理风险评估机制。把检察机关的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以检察机关内部执法行为不规范、处理办法不妥当,释法说理不到位,部门之间沟通不顺畅,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等引发执法办案风险的因素为重点,对案件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从而控制、降低办案风险,提高司法效能,提升检察公信力。
据统计,2011年该院共对30起初查初核的举报线索和8起立案办理的自侦案件进行了风险评估,由于评估预测得当,至今尚未发现对检察机关处理结果不服的情况。
通过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的运行,使检察干警充分认识到执法办案过程中的风险预防与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养成既注重案件质量又注重防控风险的执法习惯,实现了案件处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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